對電動車考駕照和上牌的措施,你是贊成還是持反對意見,為什麼?

用戶4214702294811


我不贊成,電動車和摩托車動力方式有本質上的區別,不應定性為機動車。在續航、重量、車體強度方面,電動車遠遜於摩托車;穩定性差,開太快了不安全。限速40左右的電動車定性為非機動車,更利於老百姓用車。

注意,電動車儀表多為歡樂表,比實測速度偏高,800w的電動車速度大約40km/h


電動車如今被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輕便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摩是否會完全開放路權?如果完全開放,那摩托車是否也應該重新上路?如果電摩也受禁,那麼電動自行車是否太委屈了廣大老百姓!


“方便管理”或許會成為某些人的斂財工具,電動車價格不貴,利於收入不高的老百姓出行,且老少皆宜。國家對電動車的管理有很多的不足,應該建立一套完善的適應電動車的管理制度,而不是簡單的劃分,套用摩托車管理辦法!典型的懶人思想。

不管你怎麼劃分,只要能上路,總有非法改裝者、逆行者、闖紅燈者,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因為交通問題是人的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要加強交通教育,建立相應懲罰措施,要適合電動車管理。



按照現在電動自行車標準,安裝腳踏有如給電動車強行插上一根木棒,沒有實用十分礙腳,就為了一個定性問題。圖上這種電動自行車,滑行能力差,自重遠超自行車,續航輕鬆50公里,像這種踩不動、沒必要踩、只為應付新國標的產物真是貽笑大方!
城市道路狹窄是事實,不管路有多大,大部分都讓給了汽車,這本來就是不公平,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咱們底層小老百姓扎堆擠在狹窄的非機動車道上真心不容易。

城市交通管理跟不上,請不要把責交通擁堵都推卸給電動車,也不要總是放大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難道汽車的就少嗎?不能借此限制電動車來打壓老百姓的出行。指定標準老百姓應該有話語權,而不應讓連電動車都不騎的磚家全部說了算!

他們大概不知道55kg的電動車自行車踩著難以走動吧!他們的思想大概停留在自行車上面。

最後,如果考證請免費、或合理收費,不要藉此斂財,加重人民出行負擔!比竟說好的是為了“方便管理”。


電動車維修工


我反對。電動車屬非機動車,國家早已定性,不能出爾反爾,不然如何立信於民。該實名制登記,掛藍牌,不須考駕駛證。不然會輪為有些人的賺錢途徑,坑國害民。電動車限速應切合國情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實際,不能盲目臆想,人行速度基夲能達到十八公里每小時,自行車時速三十到四十公里,變速自行車可達時速五十公里,電動車可限速六十至六十五公里內比較合適。中國交通運輸雖然發展較快,怎奈人囗人眾多,城市規模變大,工作區生活區間距拉大,現有公交,地鐵,無法滿足社會生存需要,電動車恰當的補充了這一空檔,這點應充分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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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電動自行車考駕照,我不贊同。國家根據實際情況適度管理是可以的,從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產品質量都應該有一定的規範。電動自行車不屬於機動車,而且價格適度,有利於中下等收入人群的方便出行。國家的城市交通管理存在著很多不足,不能把交通道路擁堵和交通事故的責任都推給電動車。更不能借電動車的事故說事,借限制電動車來打壓底層民眾的正常生活。城市路權人人有份,單單的限制電動車有失公平。國家鼓勵農民進城購房以促進經濟增長,但不能限制低收入人群出行自由。


日月星辰160276521


不贊成,,什麼叫合格?什麼叫不合格?以前不合格為什麼賣這麼多?,新國標你說合格的經過試驗期了嗎?經過老百姓認可了嗎?生產車,與飛機,等等是幾天就說合格的?不理解,,無非就是對龐大的電動車人割韭菜罷了,,如果電動車有發動機可以按機動車規範,電動車買時稅費牌都包括在內,,如果以前不合格怎麼幾億人騎?,,規範以,為什麼扣,罰?辦證收不等費用?真為安全著想你們可以無私的宣傳無私的上牌,可以我不認為國標電動車就付合標準,因為大眾認可了才是標準,,!


關山_劍


一是電動車對於中國廣大基層群眾的生活和工作影響巨大。電動車讓許多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個質的提升,也給很多人就近找工作提供了可能。而考照和上牌照等於人禁止了一部分人用電動車,影響很多基層群眾生產生活。

二是電動車節能環保,屬於支持鼓勵的行業。致於行業標準,應該由行業來定,不合格產品應由企業招回,而不是把負擔推給基層群眾。

三是電動車決大多數使用者是遵守相關法規的。極少數人的行為不應由大多數遵守規則的人來承擔。需要有關職能部門對不按交通規則的人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不改者,大家也希望更盼望有關職能部門對闖紅燈等行為進行治理處罰。畢竟決大多數人都是珍惜生命的。

鑑於此和歷史上自行車上牌照打印記等情況,簡單地用考照和上牌照等辦法是解決不了電動車個別人不遵守規則的問題的。反而可能因為收費等製造出更多矛盾來。

此措施涉及幾億中國人生產生活,切不可拍腦袋決策,一定要廣泛論證,科學決策。

另提出解決方案供參考。

1.加大交警執法力度。明確交警有對闖紅燈等的違規違法行為的電動車騎行者依交規處罰的資格。以個人身份證為電動車號碼。對於多次無視交規的人,依法沒收或處罰。解決目前相關部門無權執法的問題。

2.對於電動車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明確責任。該負全責的負全責,該罰的罰,該叫家長的聯繫家人。並可進行公示。

如此,不考照不上牌照,電動車依法可以管好。更為關鍵的是,不影響大多數遵紀守法向基層群眾的生活生產。


金山玉月8668


我不反對,但我有三點不明。

第一速度低於每小時20km,那麼是不是自行車也要劃入機動車呢。

因為隨便一個自行車只要騎快點都能超過20km,只是一個是電動的,一個是人力的。

同樣都是動力輸出。但同樣只要是在馬路上行駛的都會產生交通安全隱患,在這個速度上面規定的是不是太慢了呢。

第二電動車必須有腳踏功能。

讓我想到一句話既聲瑜何生亮啊,嗚呼哀哉,既然都是電動自行車了,何必要再去給它插上一對翅膀呢,難道插上它能飛上天。

既然選擇了電動那肯定就不會再用去腳踩啊,這不是畫蛇添足嗎,一不小心劃到花花草草真的就好嗎。

第三同是電動車為何有個三c認證和一個超標呢為何就要區別對待呢,難道插上兩個腳踏板,限速20km就不是電動車了嗎,嗚呼哀哉。

以上是我對新國標電動車三個不理解的地方。





輕風乍起


對電動自車,上牌,考交規,拿駕照,這都無可厚非,畢竟我們上路行駛,是應遵守規範交通秩序,保證交通的順利與通暢的義務!!大家都應該理解,國家出臺這些政策,最重要的影響老百姓的是什麼?是老百姓的錢袋子吧!上牌要錢,考交規要錢,拿駕照要錢,明天你違反交通規定還要交錢,取消非標電動車,購買國標電動車還是要錢,這樣也是可以理解,畢竟政府收取這些都用在國家建設上面去了,收之於民用之於民!但是不應去誤導老百姓,說什麼電動自行車是影響交通工具車之一,請問,行人,機動車,自行車,飛機,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嗎?特別是國標電動車上要安裝腳踏板,這樣是非常危險的,腳踏板很容易掛到馬路牙子,這樣引發的交通事故政府買單嗎?


18659426869


都已經上牌了,贊不贊成都成事實了。我們這個小縣城,由於路不平,上坡路多,所以,國標車沒人買,大多是超標車,時速在40--50公里左右,去年就上牌照了,不上牌照的就要被查扣。

上牌照還是有好處的,就是規範每個人的個人行為。過去沒有牌照,大多數人都不遵守遊戲規則,亂闖綠燈,無法無天,拍照也找不到騎車人。

上牌照把個人身份證捆綁起來,你亂闖紅燈,造成的事故,可以追究責任,經過整治,事故率下降,現在情況好多了。

騎電瓶車的人也是中國公民,同樣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對自己負責,對別人也要負責。我贊成對購車人進行簡單的交通安全法的學習考試,發一個駕駛證,不收費。


飛飛貓1


我不贊成電動車掛牌考證。首先電動車不是機動車,全名稱是電動自行車,名符其實。它價格低,車速慢,操作簡單易學,行車中只要不被汽車撞,自身也很少給對對方造成重傷害,有也極少,不能因為出了事易查找而興師動眾的辦牌考證,這不但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而且擔誤了公民的時間,有變項撓民之嫌,特別是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治安秩序的好轉,電動車被盜案件明顯下降。因此,沒有掛牌考證的必要,包括農用電動三輪車也要放寬政策,不辦證掛牌也說的過去,管理就是服務,管理要便民利民。多聽一下、尊重一下群眾的議建才更利於管理。不辦證、不掛牌一樣可以正常管理。違犯交規照章處罰就可以。沒有區別。


松子23011


電動車可以上牌,為了出事故時可以方便追究責任,不必考駕照,因為電動車操作太簡單方便。沒有超標車之說,因為現有電動車最高車速根本沒有超過或達到實際時速的60邁。我和朋友用摩托車和高速電動車做過實際對比。再說了,車速可緩可急,這要取決於路段。荒郊野外人毛都見不到一個還要每小時25碼行駛嗎? 在快節奏的時代為啥會出現這樣荒唐的規定?出交通事故是人為因素,不是交通工具的問題。想要減少交通事故首先要出臺合理規定,約束騎行人的行為。引導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終歸一句話,上牌即可,不用劃分明細。否則,制定標準者有多少親孃都不夠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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