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KoraManuja


中國古代社會統治者為了約束臣民,懲罰犯罪者制定了許多嚴刑峻法,更是創造發明了許多殘酷無情的刑罰處罰方式。

這些刑罰方式直到今日聽起來仍然讓人不寒而慄,聞之色變。

其中尤以凌遲、車裂、腰斬等最為殘酷。除了這些酷刑外,影視劇中我們還經常見到一種古代處罰犯人的方式,即挨大板子,學名“杖刑”。

(晚清杖刑實拍)

作為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之一,杖刑早在東漢時期即已出現。

它是指用荊條、棍棒或其他木質板子(如竹板)拷打犯人的背、臀、或腿等部位。

受杖刑之人,輕則遭受皮肉之苦;重者則留下身體殘疾,一輩子在痛苦不便中度過;最重者則當場斃命。

《聊齋志異-促織》中曾有過一段關於杖刑的描述:“宰嚴限追比,旬餘,杖至百,兩股間膿血流離。”可見杖刑之殘酷。

到了南朝梁武帝時期,朝廷正式制定了杖刑有關的處罰方式。即規定,行刑工具用荊條製成,並按犯罪程度高低分為三個級別對犯人處以杖刑(犯罪越嚴重者遭受挨板子的數目越多,力度越大)。

隋朝建立後,國家開始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其餘四種為:笞、徙、流、死)。

圍繞杖刑還出現了一個名詞——“杖錢”,即給施杖的衙役部門或實際執行人以金錢賄賂,以求免受杖刑之苦或減輕行刑時的力度。

清代方苞所著的《獄中雜記》曾記載了一個真實案例。

有三個犯人同受杖刑之懲,行刑前三人均向行杖的差役進行了賄賂。結果,送30兩銀子的被稍微打傷一點骨頭,回家後臥床養了一月的傷;送60兩銀子的,只被打傷了一點皮肉,不出一月便恢復如初;送180兩銀子的則在受刑後,當晚即如常人一樣穩健走動。

宋、明、清等朝沿襲杖刑這一刑罰處罰方式。並又規定,凡是女性犯人在受杖刑之時,必須扒光全身衣物,裸 體受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除了讓她們身體上遭受巨大痛苦之外,心裡上也對其進行摧殘。以達到殺雞儆猴,警示其餘女性的目的。

直到中華民國成立後,才徹底廢除了這一酷刑。

人世間有三百六十多行職業,而杖刑的執行者在古代也是一專門職業,他們在上崗前也都經過專門訓練。說白了,打人也是項技術活,而這些人就是靠這門技術吃飯養家。

執杖在手,輕重、生殺只在一念之間。掌握這種本領的人,不僅能夠順利完成朝廷給予的任務,而且還能有選擇性執法,進而從中獲利。


(影視劇中接受杖刑之人)

綜上:無論是杖刑還是其它古代酷刑,它都是統治者為加強統治,穩定社會秩序,使人們不敢輕易違法犯罪而發明的一系列處罰方式。

不同的是,有錢人可以通過金錢賄賂減輕處罰時的痛苦,而大多數普通老百姓則只能是坐以待斃,任憑其殘酷摧殘。


小司馬說


挨大板子的刑罰,現在早已經不見了,現在的人除了械鬥以外,誰也沒有捱過大板子,不過小時候被大巴掌打屁股的滋味兒,恐怕還真有不少人嘗過。

在我兒時,真就沒少捱過父母的巴掌打屁股。


我小時候頑皮,招貓逗狗的惹惱了鄰居,被人家找上門來告狀,我的老爸掄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頓打,這屁股疼的沒說,不論是坐著還是躺著都受不了,只好是站著吃飯趴著睡覺。

那麼老爸的巴掌是多少個我打成這樣呢?

我第一次捱打的時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後捱打的時候,我便知道捱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時候是七八下,有的時候是十幾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經看到這樣一個視頻,在東南亞某個小國,他們還保持著鞭刑,一個醉駕的司機被執行鞭刑,第一鞭子,那個人是渾身亂抖,還咬著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開肉綻,於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沒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據說這個人回家養了一個月才得以康復。

古代的酷刑雖然沒有視頻留下,但從一些書中描寫,我還知道這大板子得有多厲害,水滸傳裡面的武松發配孟州,首先要200殺威棒,交了錢的可以免除,沒錢的200殺威棒過後,非死即殘,其實這殺威棒也是施耐庵的一個誇張的描寫。

如果按照我小時候挨的打屁股的滋味兒,捱上個50大板子,這個人恐怕就得奄奄一息了,不用說200殺威棒,就是100個大板子,這個人的屁股恐怕就要成了肉餡了,這個人不死,他恐怕也要在地上爬行一輩子,因為即使骨頭不被打壞,其皮膚和肌肉恐怕就得潰瘍,傷好之後肌肉受到破壞,他不是拄拐,就是爬行。


人們在聽岳飛傳的時候,那岳飛被秦檜上刑,第一刑就是30大板,那行刑的獄卒同情岳飛,喊的聲音大板子打得響,板子打在屁股上,就像拍巴掌一樣,只有響聲,不見疼痛,這就是各個行業裡的絕招,誰給他塞錢他就照顧誰。

那主審官是個打板子的行家,馬上換了人,打的板子,雖然不見響動,但闆闆見血,20大板下去,這岳飛痛苦的呻吟道:疼殺我也。

可見岳飛這個頂天立地的漢子,對於打板子也是難以扛住的,其疼痛的滋味兒,恐怕只有挨板子的人知道。


趙志軍001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杖刑是很厲害的,就是用大板子打。

正常來說,即便是壯漢,被打幾十下就半死了。

小說水滸裡面,盧俊義是天下第一好漢,身體極為強壯。

即便這樣,他被打了30杖以後,也是疼痛難忍,當天走不了路。

你說李逵牛不牛?殺人狂一個,誰都不怕。結果被抓入官府以後,一頓板子也打老實了,自認是妖人李二。

再看武松,那麼個硬漢,被張都監手下一頓板子打下去,也只能自認是賊。

至於杖刑能不能打死人,當然是可以的,甚至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滿清慈禧太后曾下令用杖刑打死記者沈藎。

《大公報》對這次慘烈的杖刑進行了詳細的記錄:“打至二百餘下,血肉飛裂,猶未至死。後不得已,始用繩緊繫其頸,勒之而死。”

“當杖斃時……骨已如粉,未出一聲。及至打畢,堂司以為斃矣。不意沈於階下發聲曰: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

其實,打板子是個技術活。

差役打人板子,有的人被打得皮破血流,但骨肉不傷,養不了幾天就能恢復;有些只是皮膚紅腫,甚至沒有破皮,但受的內傷非常重,有的就此殘疾。

那麼,打板子其實就操縱在差役身上,看看犯人願意行賄多少錢。

清代方苞《獄中雜記》中曾記載著他在刑部監獄中親眼看見的一件事:有三個犯人遭受同樣的杖刑,為了少吃點苦頭,他們事前都賄賂了行杖的差役。一個犯人送了三十兩銀子,被稍微打傷一點骨頭,養了一個月的傷;第二個犯人送了六十兩銀子,只打傷一點皮肉,不到一個月就好了;第三個犯人給了一百八十兩銀子,受刑後當晚就步履如常了。


薩沙


其實古代打屁股是一個技術活,可以說所有的生殺大權,都掌握在具體執行人的手裡。你也可以認為,這個差事是個肥差,真的是肥到流油的差事。

當然了古代的時候,被打板子的人,一般都是犯了罪的人,又或者是得罪了權貴甚至是皇帝的臣子們。

若是犯罪的是皇帝的近臣,又或者是皇帝不怎麼想處罰,但是,礙於面子,又不得不處罰的人。行刑的人就會網開一面,意思意思了事,他們甚至,在行刑之前,會通知這個大臣,讓他在薄薄的衣服裡,塞上厚厚的墊子。

這樣打起來,既不傷筋,也不動骨。再加上他們行刑的時候,給做點手法,被懲罰的人,也就是受個皮外之傷,根本沒有什麼大礙,甚至當天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若是被懲罰的人,是皇帝討厭的。甚至是皇帝想要置他們於死地的。那他們行刑的時候,就不會客氣了。

說實話,幾十板子打下去,那肯定是皮開肉綻,生不如死的。這種情況被打了,沒有個三五個月,你想下床走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有的人,在被打幾十板子下來,就會一命嗚呼了。

這樣的事情,在整個明朝和清朝,並沒有少發生。

我們就說若是行刑的人,對一些被罰的官員手下留情的話,事後這些官員,怎麼也要給他們一些銀兩,表示感謝吧。

所以說執行仗刑的劊子手,真的是個肥的流油的差事。

官員們只要給他們搞好關係,那就等於是給自己買了一份少吃苦頭的保險。

之所以說劊子手是個肥的流油的差事。

就是有的犯人在行刑的時候,他們會給劊子手一些好處,比如金子、銀子之類的東西。

若是劊子手收了人家的好處,就會對人家手下留情。

但是,手下留情的同時,還不要讓別人看出來。這才是高明的劊子手的做法。

收到好處之後,他們就會在手法上下功夫,把犯人打的渾身上下,都是傷,但是,這些傷都是皮外傷。沒什麼大礙,養幾天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可是,若是受罰的人,沒有送給劊子手好處的話,他們就會公事公辦。有可能受罰的人,被打的皮膚外面看來,一點傷痕都沒有。

但是,很有可能已經傷到五臟六腑了。這就是所謂的內傷。

當然了熟練的掌握各種手法,是劊子手的基本技能。

這種手法是每個劊子手,在長期施行中練出來的本領。這也是他們吃飯的特長所在。可以說只要劊子手願意,他想讓你有多痛,就有多痛。想讓你沒事,就一點事沒有,完全可以掌握到收發自如。


史學達人


打屁股這種刑罰,貌似只有中國才有的。但是可別小瞧了打屁股,打起來還挺疼的,那麼究竟有多疼,小編帶大家體會一下~~~


先看一下當代人的感受,這是拿著笤帚打:我爸拿小的笤帚打的我,挺疼的,就是疼,很疼,打了我大概得有幾十下吧,紅了,但是沒有腫,但是走路就開始一瘸一拐的,因為有一邊打得比較重,屁股有點火燒的感覺,走路的時候也不敢用力。。。。。。



這還是拿著笤帚,古代的杖刑用的是硬木棍子。


一般的罪犯在行刑的時候都要去掉衣物,因為如果穿著衣服,根據古代記載,打完了衣服黏在肉裡,不好處理傷口,也不利於癒合,而且容易感染。(衣服黏在了肉裡。。。腦補一下有多疼)。


但是對於普通的婦女受刑時候,則可以保留內褲。如果這名女子犯了姦淫之罪,那麼就要脫光了褲子。意思是除了肉體刑罰外,還要受精神凌辱。


那麼杖刑究竟有多疼呢?

首先是事實杖刑的衙役,《歷代刑法考》中記載,衙役們要經過非常嚴格的訓練,先用皮子包紮出兩個假人,一個裡面放上磚頭,用來練習“外輕內重”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來似乎打得很輕,衣服也不要破損,但裡面的磚頭要打碎(這應該是給沒打過招呼的人準備的)。另一個假人外面包上紙,然後給假人穿上衣服,“外重內輕”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來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紙不能損傷(這應該是給打過招呼的人準備的)。



但是對於第一種打法來說,挨板子那確實是很疼的了。



東方國學


清代文學家方苞曾經寫過這樣一個故事,說有三個人犯了同樣的罪,都要受杖刑。

為了少遭點罪,行刑前,他們都給差役送了銀子,結果送三十兩的那位,骨頭被打傷了,回家養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兩的,就受了點皮肉傷,幾天沒事兒了。送一百八十兩的那位,打完了板子,當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

可見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決你花了多少錢,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

杖刑可以根據木板的大小,分為大仗、法杖和小杖;根據數量的多少,也可分為十杖、二十杖、三十杖、四十杖……一百杖。根據受刑的部位,其可分為背杖、臀杖和腿杖。

值得一提的是,行刑時要“去衣受杖”,脫下衣服後,不但更疼,還能讓人看到“皮開肉綻”的場面。既能增加犯人的精神痛苦,又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脫褲子行刑:

題主問的杖刑是“打屁股”,那就排除了背杖和腿杖,我們就講講 臀杖。和另外兩種相比,臀杖相對要好受一點。因為臀部脂肪較 厚,行刑時雖然很疼,但不易傷筋動骨,傷口比較容易痊癒,只有 罪行較輕的犯人才能享受這種杖刑的。

但是屁股屬於每個人的隱私部位,當眾褪下褲子打,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會給犯人造成心理折磨,所以很多遭受杖刑的女子會選擇輕生,就是因為遭受不了這種折磨。

杖刑疼不疼?主要是看打板子的人的手法。 打板子的差役都是經過嚴格的訓練的。訓練時先用皮革扎出兩個假人,一個裡面放上磚頭,一個外面包上紙,然後給假人穿上衣服並開始訓練。

放磚頭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輕內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輕,衣服也不要破損,但裡面的磚頭要打碎。

包紙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重內輕”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紙不能損傷。如果沒有達到控制自如的程度,就必須繼續訓練。

當然,最能關係到你生死的,是處刑時的暗號。你沒看錯,是有暗號的。如果是“打”,那恭喜你,官老爺不過想是走走過場,意思意思;如果是“著實打”,那你就要吃點苦頭了;要是“用心打”那你就凶多吉少了!

恭喜,是“打”:

史載明朝大臣沈思孝,被施以杖刑時,由於是“用心打”這一最高級別,所以行刑的打得比較狠。等行刑完後,沈思孝屁股上的肉都被打爛了。回家後大夫將他屁股上被打爛的外皮挑開,將裡面的爛肉悉數割掉,然後敷上藥膏,包紮好,再開好內服治療的藥湯。

以後每天換藥時,需要把以前包紮的粘在傷口上的布撕起來,才能換藥重新包紮。各位想想吧,這有多痛。

最嚇人的是“杖斃”,這就是一直打,打到你斷氣為止。可見,“打屁股”也能成為極其恐怖的刑罰。

要問我到底疼不疼,我自己是沒被打過,但我寫這篇回答的時候,屁股上都感覺到了疼。


剛日讀史


這種在中國古代佔據重要地位的發生在“屁股上的正義”的刑罰,其源遠流長,如果要論“杖刑”有多疼,那麼久研究一下杖刑的行刑工具和打擊部位。

杖刑的源頭,最早可以追述到堯舜時期的鞭撲,即用鞭子打屁股,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杖刑和笞刑並未做嚴格的區分,雖然二者都是打屁股,但行刑的工具明顯是不同的。

到漢文帝時期,緹縈上書感動了漢文帝,具有悲天憫人心懷的漢文帝進行了刑罰改革,廢除了肉刑,並頒佈了“火良”令,規定了刑具的規格、刑具材料以及嚴格的執行部位和方法。

這一時期主要的打屁股刑罰還是“笞刑”,行刑時,使用根部厚一寸,稍部厚半寸的竹製“棰”具,擊打受刑人的背部或臀部。起初執行笞刑是可以換人的,一般打擊數目有三百和兩百下兩個檔次,作為僅次於死刑的重型,大部分受刑人基本直接被打死.....到了漢景帝時,才把數目改為一百和兩百兩等,擊打途中不可以再換行刑人。

到了唐代,杖刑出現了比較複雜的情況,此時的杖刑是一種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輕的刑罰,為法律規定的“五刑”之一。從刑罰的力度上看,介於笞刑與徒刑之間,具體又分為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等五個等級。雖然唐律對杖刑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但在具體執行和運用過程中存在不顧律條明文規定的現象,使本來獨立的杖刑成為一種刑罰的附加刑,或成為一種刑罰的代替,或成為律條外的一種刑殺方式。大致上就是說,打屁股能直接把人打死,就看怎麼操作了。

到了明代,杖刑達到了歷史的最高光,出現了廷杖分支,基本上明律中的杖刑沿襲唐律,杖刑雖然列入五刑,但還多了一個法外刑,即廷杖,未必犯罪才可以執行,權憑皇帝喜好。在明代歷史上,確實有幾次當庭澤達一百多名朝廷命官、打死多人的情況。

清代的杖刑稍有不同,一方面清律杖刑刑具為大竹板,長五尺五寸,大竹板寬二寸,小頭寬一寸五分,重不得過兩斤;另一方面,在行刑時,杖刑數量時實行折減計算,正因為如此,清代杖刑並不一定重於明律。

總而言之,杖刑是一種很難衡量輕重的刑罰,它可以直接幾十下就把人打死,也可能打一百下也只是輕傷,畢竟還是要看行刑人,如果行刑人可以輪換,或者可以休息,再或者執行人體力很充沛,嚴格按照要求執行,或者有甚之,那麼把人打死一點都意外。而如果只是一個行刑人敷衍了事,那麼可能只是受些皮肉之苦。這是一種極具“可操作”的刑罰。


文話史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喜歡的話可以關注我哦。

打板子屁股到底有多疼,這和你有沒有錢有關!

清代桐城學派的大拿方苞曾經因罪下獄,他在獄中寫了本《獄中雜記》裡面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

說有三個人犯了同樣的罪,都要受杖刑。為了少遭點罪,行刑前,他們都給差役送了銀子,結果送三十兩的那位,骨頭被打傷了,回家養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兩的,就受了點皮肉傷,幾天沒事兒了。送一百八十兩的那位,打完了板子,當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可見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決你花了多少錢,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對差役來說,打板子是個好活兒,能撈不少外快,同時也是個技術活,不能收了錢,還往死裡打呀,所以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打板子選手,勤學苦練就少不了了。至於怎麼練呢。明代的《歷代刑法考》中有過這樣一個記錄。明代錦衣衛訓練執行廷杖的校卒時,會用皮革扎兩個人偶,一個裡面放上磚頭,一個包上紙,之後再把兩個人偶分別套上衣服。放磚頭的這個,訓練的是外輕內重的手法,要求表面看起來沒使多大勁,衣服不能破損,裡面的磚頭卻都要打碎了。包紙的那個,訓練的就是外重內輕的手法了,要求看起來下手很重,但是包的紙卻不能有任何破損。這兩關都通過了,才算是能夠出師行杖了。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規規矩矩,純純粹粹的挨頓板子有多疼呢?這麼說吧,電視劇裡經常有拖出去五十板子,打一百軍棍啥的,基本都是扯淡。要是衙役認真打,基本上二十板子人就得皮開肉綻,昏死過去了,四十板子,就得終身殘疾,真要是被打一百板子的話,我估計前五十下還能聽到呻吟聲,後五十下基本就是鞭屍了。


楊過的大仙




關於“仗刑”打屁股有多疼,我老實地說一聲:“不知道”,估計這個世界上,也沒幾個人知道,因為目前被打板子的人少之又少,甚至沒有。

但是,通過了解歷史,讀各種古代名著,可以得知,“仗刑絕對不簡單”,這是一個要人命的刑罰,當事人絕不輕鬆。

梃杖明清時比較多一些



仗刑使用最普遍的就是明朝,為什麼呢?因為那時候,有種官職叫“言官”,可以說這個官職很牛逼,上可以批判皇帝(只是嘴上的),下可以議論大臣,總之,這批人嘴下不饒人。

有些時候言官話說過了,怎麼辦?皇帝也不能隨意殺人啊!那就打板子,當時叫“梃杖”,有時候打的是一個人,有時候打一群,比如嘉靖皇帝“大議禮”事件,一群官員被打,當場打死十六人,可謂慘不忍睹,很佩服那些人,那麼經打。

明朝,挨板子最多的就是那一批叫“言官”的人。而有意思的是,很多言官還喜歡挨板子,捱了板子說明“敢說話,不畏強”。



在清朝,打板子也是常見的一種刑罰,這懲罰方式只要掌握好了,能給當事人以教訓,又能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說是個“極好的刑罰”。正因如此,那些後宮劇中,那些妃子們動不動就說:“拉出去打上20板子。”為什麼是20板子呢?因為多了可能會打死,少了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二十板子或三十板子成了常用的打板子的數量詞。

那麼那些妃子們會挨板子嗎?大部分情況下,那可是要脫掉褲子打的。細細找來,還真有一個,那就是光緒的珍妃,因為干預朝政,被慈禧打了板子,沒客氣,扒掉褲子一頓好打。

其實,除了在真實的歷史中出現,在名著裡也常出現“仗刑”



《紅樓夢》裡,賈政對於犯了錯事的寶玉,一頓板子,導致幾天下不了床,睡覺都是趴著睡,賈母心疼壞了。想想,自己家的人,很不專業,都能打成這樣,朝廷訓練有素的人,幾十板子掄下來會怎麼樣呢?

《水滸傳》裡,宋江是個頭領,想當初潯陽樓上題反詩,被抓住後,只打了50下,宋江就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皮開肉綻,慘不忍睹,趕快招了:一時酒喝多了,亂寫了一首。

玉麒麟盧俊義那是何等英雄人物,一頓板子下來,也是一百個吃不消,直接招了,心想著還要報仇,不能把小命送了。

武松那可是打虎的大英雄,但是,在官府的殺威棒下,也招了,當然武松的“招”是策略,是為了暫時保存實力。



水滸中有沒有挨軍棍沒招的?有一位英雄,硬是捱了200殺威棒,不僅沒招,而且向主審管官臉上啐了一口,端的是厲害,那位好漢叫九紋龍史進,絕對算是一位硬漢。

還有不少捱過打的好漢,但招的人多,抗的人少。

從這裡來看,號稱好漢的梁山英雄都扛不住,普通人確實難抗,皮開肉綻是一定的,痛苦不堪也絕對是真的。

有些時候,有多疼,有打人的說了算



其實,打得疼不疼,嚴重不嚴重,有些時候純粹是打人的說了算。

那些行刑的人,如果得了好處,那手底下就有了分寸,看似打得猛,實際上是輕傷,只是些外傷,看著恐怖,實則一般;如果,恰好是敵人塞了錢,那麼兄弟,不打死你,算命大。

看盧俊義,因為管家李固塞錢了,就是要往死裡打的,只是盧俊義練過武,骨頭硬,招得早,所以撿了一條命回來了。



挨板子到底感覺怎麼樣,無法直接描述,只能說:很疼,很難受,一般人招架不住。


藍風破曉


這裡是不請自來的守仁君

會要命的東西就別說多疼了。

一代聖賢王陽明也曾受過杖刑,他因得罪劉瑾被杖四十,多虧有他爹王華在旁邊看著,施刑的人不敢下死手,即使是這樣打完王陽明也就只剩一口氣了。


一般杖刑實打實十幾下你的骨盆就差不多碎了,二三十下就能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宋朝時杖刑比較人道。一般一次性頂多打三十,如果判了幾百下,那就分批次打。

明朝時杖刑打死人的就很常見了,朱元璋時期大臣朱亮和他的兒子就被活活杖死。

朝堂大臣受杖刑好歹還可以不用脫褲子,有時候皇帝體恤你,還讓你墊點東西。但是在民間基本上就不管這麼多,扒了褲子就打。有些受了杖刑的女子即使沒被打死,受完刑之後大多也會選擇自殺以保名節。

但是古代杖刑其實還得看行刑的人的操作,有時候受刑之人銀子給到位了,別看打的你皮開肉綻,但是筋骨基本完好,床上修養幾天就能步行。

有的人家裡窮,給不上銀子,那就慘了,即使打的不多,可是招招下狠手,打完最起碼也成殘廢了。

(星爺這電影就比較真實,兩棍子下去就口吐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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