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識破“公檢法”電信詐騙?這些技法你需要了解一下

什麼是“公檢法”?這三者是我國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簡稱

與其他國家機關相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與“公檢法”機關的接觸相對要少得多

也正是因為如此,大多數人可以說都不太瞭解“公檢法”機關的辦案程序

這也就導致遭遇“公檢法”電信詐騙的事主普遍都會對詐騙分子言聽計從,進而落入陷阱,慘受破財之災……

如何快速識破“公檢法”電信詐騙?這些技法你需要了解一下


相關案例回顧

案例1

2018年4月19日,事主龔女士接到一個自稱是江西九江某通訊客服人員打來的電話,稱龔女士名下的一張手機卡“有點問題”,並把電話轉給了一名所謂的“客戶經理”。這位“客戶經理”告訴龔女士,龔女士這張“有點問題”的手機卡下辦有一張銀行卡,而該銀行卡目前“出問題了”,公安機關正在查。

這一個電話可以說是把龔女士弄得一頭霧水,因為她並沒有辦過這位“客戶經理”所說的手機卡和銀行卡。但就在她半信半疑之時,一個“九江市公安局”的電話打了進來,稱龔女士的那張銀行卡涉及洗錢案,名下所有資金將會被凍結

此時,龔女士已經開始慌了,連忙解釋。對方接下來告訴她,如果想要證明自己和洗錢案沒有關係,則需要將所有資金轉存到一個“安全賬戶”進行清查

,以證明是否涉及不法資金。

隨後,一個“檢察院”的電話也打進來了,稱龔女士已經被起訴,並通過彩信發來了一張通緝令。當看到通緝令上有自己真實的照片和身份信息的時候,龔女士徹底相信並害怕了,趕快按照對方的要求將278萬元轉到了所謂的“安全賬戶”。

案例2

2018年11月27,事主黃女士接到了一個自稱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龍警官”打來的電話,聲稱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局破獲了一宗金融犯罪案件,在現場搜出了一張黃女士的中國農業銀行卡

以“銀行卡涉嫌洗錢犯罪”為由,這位“龍警官”將電話轉接給了一個自稱來自北京朝陽公安局的“謝警官”,並要求黃女士將自己銀行卡里的資金轉至一個指定的銀行賬戶,以進行“財力證明”

當天下午,黃女士相繼將自己中國建設銀行卡上的錢分2597元、999元兩筆通過支付寶轉到了對方提供的賬戶,共被騙人民幣3596元。

案例3

2019年3月19日,事主左女士接到了一個自稱是廣東省通訊管理局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這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知左女士,她曾在武漢市辦理了一張電話卡,而該電話卡號碼因涉嫌發送詐騙信息已被多人舉報。

該工作人員“好心”提醒左女士只要把武漢市某公安局開具的報案記錄發給他,他便可以幫左女士把電話卡號碼註銷。隨後,該工作人員還將左女士電話轉接給了武漢市某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王某。

“民警”王某在電話中告訴左女士,她的賬戶涉嫌洗黑錢,涉案金額高達168萬元,而參與洗黑錢的犯罪分子已經供述,這個賬戶是左女士以兩萬塊錢出售給他們的。為了證明自己的個人財務狀況良好,不會輕易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左女士被要求轉賬兩萬元到公安機關的“安全賬戶”

當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松崗派出所辦案民警在接到預警後上門找到左女士時,已被冒牌民警再三恐嚇的左女士手中的手機還顯示著一條正在編輯的包含銀行卡驗證碼的信息,正準備將銀行卡密碼及驗證碼發送給詐騙分子。

如何快速識破“公檢法”電信詐騙?這些技法你需要了解一下


律師有話說

以上案例只是很小的的一部分,相似的案例還有很多,但幾乎都相差無幾——總會出現那麼幾位“阿Sir”、“法官”會輪番出場告訴你,你涉嫌“XX犯罪”,需要將兜裡的錢轉移到“安全賬戶”,以示“哥們兒是如此財大氣粗,根本犯不著去幹這些個事兒”。


好吧,讓我們來正兒八經地來看一下,“公檢法”電信詐騙的套路通常都是如何展開的:


第一步:騙取你的信任

在你接聽電話之後,詐騙分子通常都會直接表明自己是“某某警官/檢察官/法官”(通過任意顯號軟件將來電偽裝成“公檢法”機關辦公號碼),並告訴你“給你打電話是因為你已經牽扯到了某個案件中”。在通話中,詐騙分子還會客意準確報出你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碼、職業、住址等),以獲取你的信任。/

不得不說,如今想要獲取到一個人的個人信息,真的不難……

第二步:威懾、恐嚇你

詐騙分子通常會以你“涉嫌洗錢、郵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違法犯罪恐嚇你,並讓你登錄指定網站查看虛假通緝令、逮捕證等法律文書。同時,為了增強恐嚇效應,詐騙分子還會“好心”地為你轉接電話,讓其冒充公檢法等機關工作人員的同夥輪番上陣,讓你誤以為自己真的被捲入了刑事案件。/需要注意的是,詐騙分子往往都會以“保密”為由,讓你不要將現在和他們的通話以及自己的“涉嫌違法犯罪”的事情告訴任何人

第三步:要求你轉賬

無論過程如何,詐騙分子最終都會讓你將自己的資產轉入所謂的“安全賬戶”,因為“騙錢”才是他們的目的。/

有時候也會讓你辦一張新的銀行卡並開通網銀,然後將賬號和密碼告訴對方,並要求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號設置為對方的手機號

這個套路是不是既“簡單”,又“暴力”。不過,但凡我們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檢法機關辦案程序有一定的瞭解,套路中的破綻我們很容易就能夠看穿……

如何快速識破“公檢法”電信詐騙?這些技法你需要了解一下


以下,是律師為大家搬來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識,請大家務必仔細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至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公安民警、檢察官訊問嫌疑人,必須在指定場所(嫌疑人住處或派出所訊問室、看守所等),滿足人數要求(兩人以上),製作訊問筆錄並交由嫌疑人簽字確認無誤。

因此,公安民警、檢察官辦案調查,一律會通過上門或者請你到派出所等相關場所的方式進行,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可見,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辦案時可以依法對你的賬戶進行凍結,而無需你的配合(想想就知道,辦案機關是不可能在凍結犯罪嫌疑人賬戶之前打電話通知的,因為這樣可能使犯罪嫌疑人轉移贓款,致贓款無法追回),更不會設立所謂的“安全賬戶”要求你進行匯款、轉賬。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所以,詐騙分子以“保密”為由不准你將自己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告訴任何人是完全經不起推敲的:不告知涉案情況,如何向律師進行諮詢?騙子這樣做的原因,不過是為了防止你被人提醒而驚覺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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