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物眼裡,人類是神嗎?

瓣瓣瓣瑪瑪


不要用人類的特點套用到動物身上。

我覺得這個看法是從人類的視角上去看的,實際上,能想象出“神”並且把“神”作為一個超自然現象的存在並不是任何一個物種都能具有的,因為它太需要想象力,智力和共情能力了,而更重要的是擁有自我意識。

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沒有自我意識,就沒有辦法抽象出“你”“我”“他”,像嬰兒小時候,他們很少會說“我如何如何”,他們一般會說寶寶(或者其他暱稱)要如何如何。他們只會跟著別人說。動物也是一樣的,99%以上的動物其實都沒有“我”這個概念,更不要說能抽象出“神”這個概念了。要知道人類具有抽象能力,能八卦出“神”其實是很後面的事了,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但是動物有求生本能,這是最基本的本能之一,所以它們會害怕,害怕不是一件壞事,懂得害怕並且及時的躲避,某種程度可以躲避很多災禍,最終沒有被自然選擇篩選掉而留存下來。所以,恐懼其實是生存的必備技能,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動物會怕人,他們就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不是覺得人類是神。

其次,一些動物是可以被馴化的,並不是說它們尊你為神,而是它們把你當成了大哥,跟了你不會被欺負,而且有飯吃,這只是一種生存策略而已,比如:狗狗。


鍾銘聊科學


動物的本性是弱肉強食

我又舉例子了。我見雞鴨看到人就跑 而鵝見人 就迎前來 伸長脖子咬你。我問為什麼。 老人回答 在雞鴨眼裡人比它高大很多 你強它怕 而鵝的眼睛就不同。把人影橫置 變矮了小了 就敢與你鬥 以保護自己

老人還說 見猛獸 你站住不動瞪圓眼怒視它。看斑堅持到最後 老人常上山採藥。見多識廣 講了許多趣聞 他說老虎 豹 其實不喜與人鬥 吃過虧 讓它狙先留下教訓。 不到餓極了 千萬別去吃人 還有野獸報復心強 如山上遇到它的幼崽 千萬到抱回家 它會聞著氣味 尋到你家 鬧個雞犬不寧 還有野豬必須一打致它死地 如受傷了。它會迎面衝來與你拼個你死我活。獵人常說 受傷野公豬比虎還兇。是死命與你拚

野獸是欺弱小的 狐狸黃鼠狼偷雞鴨。狗聞到虎豹氣味會嚇得發抖。 山裡人帶狗出門 見狀 就防備猛獸了。狗見 野兔 貓見老鼠 都會猛撲過去 就野的是山上獨行狼 它為填飽肚子 見人就撲過來的

既然野獸弱肉強食 打獵人帶狗去追野兔 去把野豬從山坳裡趕出來好一槍斃命。也可預知附近有無猛獸。總之人是靠智慧和工具戰勝野獸 並非它把人當神仙。


雄哥14505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值得探討。前段時間剛看完DC的《海王》,網上很多人都說海王其實已經不是人類了,是一個神。因為他無論是力量、速度、承擔的責任和為人類做出的貢獻,已經超過了任何一個人類。我覺得言之有理。可能在動物眼裡,人類也有著它們無法理解的能力,何嘗也不是如此呢?

  1、家畜和小動物可能這麼想

  人在一般動物的眼中,可能真的和神類似,所以它們願意臣服於我們。如果在它們眼裡人類和它們類似,甚至比它們還弱,是不可能聽從人類的。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動物是狗、貓、雞鴨鵝,它們幾乎完全依靠人類生存的。即便是在野外遇到一些野生動物,它們對人類也是敬而遠之,不敢靠近,因為這是它們不能戰勝的存在。

  2、但是食肉動物可能不這麼想

  動物界其實本質還是弱肉強食,尤其是對食肉動物而言,如果你是孤身一人,手無寸鐵闖入獅群或者走入虎山,你在它們眼裡絕對不是神,而是一頓美餐。看過一期人與自然,上面說食肉動物其實智商也很高,會判斷出獨自在外的人是否具有威脅性。如果你手無寸鐵,那麼是結伴而行,可能就是有去無回了。但是人多,或者手上有傢伙事,那麼你贏了,獅群也會認慫的。如果有槍,可能真的是死神一樣的存在。


  所以,在動物眼裡,其實並不存在人類是不是神,只是服從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罷了!

  頭條號:愛吹牛的狗狗,原創內容,抄襲必究!

愛吹牛的狗狗


在動物眼裡沒有神,人類只是它們的主人。

首先,小動物的智商沒有人類高,所以它們的世界沒有神,它們的世界只有最高的領導階級,也就是它們的首領,統領它們的最高層。



其次,現在不少動物成為了人們的寵物,這些寵物大多數已經被人類馴化,它們有些連野性都沒有了,還有一些已經成為了主人的“毛孩子”。



最後,也許寵主都覺得自己是寵物的粑粑麻麻,可是他們並不知道寵物們是怎麼想的,也許在一些寵物的心中,主人就是一個鏟屎的,一個供應住宿的好心人,甚至還有把主人當成僕人的。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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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寵物的故事


人類在動物的眼中肯定不會是神!人在動物眼中到底是什麼呢?這要分情況!從人類視角所見的動物中,主要分家畜類動物和野生動物!


家畜類動物

人類長期馴化動物,有了家畜類動物!在家畜類動物的眼中,人類就是給它食物的救世主!或者說糧草官!



野生動物

在野生動物眼裡!人類不是它的食物就是它的敵人!動物不會考慮那麼多!要麼就是能把你當點心吃掉!要麼就是怕你把它吃掉趕緊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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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富盛


對於我們叫獅哥的眼裡,人是行屍走肉,食物一種。只不過捕獲這個中小型食物有難度,他們頭大腦多,鬼得很。尤其他們手中有根棍子的咱們千萬不能打吃他的主意,獅兄獅姐不知情的吃過這方面的大虧,他們反而變成人的殺害對象,可人們殺害了他們又不和我們一樣吃他們的肉!你說他們圖個啥呢?他們到底是哪路神仙呀?每次當有同類被人用棍指住時,人的頭一偏棍一惡響一聲時會讓獸們噴血,輕則倒地,重則沒命。經驗告訴我們:所有獸們不喜歡見這些兩隻腳行路的叫人的動物。

我們獸類也開設了課堂:首先識別人。人:你見過麼,他們已退化了兩隻腳,只能用兩隻腳走路了。偶爾他們上陡一些地方才用四隻腳走路。其實我們只要嘗試吃過人肉的,才知道那才是真正的美味呢?鹹鹹的肉口感好吃極了,任何其他動物的肉不可比擬,不僅如此,人肉還超級營養。吃過肉根本就不要再去舔硝土補充鹽分促進消化了!

以前,整個地球都被我們獸類佔領(包括先人),那時人被我們追得無處可逃,他們被我們嚇得連毛都成了負擔而捨棄拋光!僅留下腦袋上為了隱閉而特意保留的一部分毛髮,當然其他地方也有些,聽人好象說什麼是人的隱私部位。想想人也許是世界上最傻逼的動物了,你把毛捨棄露出白條條的肉體,不是更加引起我們的食慾呀?吃你時不省去我多少去毛的時間呀!這樣的傻人為了躲避我們的獵殺,為了逃得更快,而直立行走。退化出的兩隻前腳會找樹棍來對抗我們了,一到天黑他們會聚集在巖洞裡過夜,為了防止我們偷襲他們,他們竟然找來叫做“火"的玩意兒,對付我們。‘火’!那傢伙,我們根本不能靠近!一靠近,火就燒毛,熱的要死,燙得要命。這時我們才曉得人為什麼把身上珍貴的毛不要了的理由。但我們獸類根本就破解不了怎麼脫毛的秘方,好多願意嘗試脫毛的先烈都活活被蚊子咬死了,所以到現在我們獸類再也不敢脫毛學人類了。因為人的兩條前腿變成了手可以驅趕蚊螢得以安然無恙。

幾千年過去了,人因有先進思想造出了許多對付我們獸類的傢伙什。而我們依然因循守舊,欺負弱小。過著飽一餐餓幾天的日子。一旦遇上了人這東西,只好輪到我們逃命了。但我們終究是獅,活得有自己的尊嚴。不像狼們去討好人類,跟在人後搖尾乞零,被人當狗對待!


從天而降2218


動物們沒有“神”這個概念,它們懼怕人類並不是因為覺得人類是“神”,只是因為人類掌握了足夠的力量,讓它們沒有反抗的餘地。

動物確實會怕人類,很多野生動物見到人不是攻擊,而是逃跑,除非是它們覺得受到了明顯的威脅,主動攻擊甚至吃掉人的都是一些餓極了的猛獸,也由於和人類生活的環境差別很大,這樣的事也是極少發生的。野生動物對於人類的恐懼,是由於歷史上的人類一直在和野生動物爭奪生活領地和食物,最初的時候人類實力較弱,人類種群數量是比較少的,可隨著人類智力的發展和對自然知識的運用,使得再沒有哪種野生動物可以威脅到人類,一些物種也因為人類捕獵等因素而滅絕了。

人類的特殊之處在於很強的自我意識,大腦的功能可以使人類將事物的屬性抽象化並且記憶,用於歸納總結自然規律,也由於人類有豐富的想象力,曾經由於沒法解釋死亡等現象,就想象出了一個神秘的世界,死人會去那裡,也由於最初畏懼自然的力量,於是有了自然崇拜的現象,幻想出神那樣強大的存在,並通過語言口口相傳和文字記載傳到了現在。儘管有些動物也有自我意識,也有一些動物有嚴格的等級,但更多地還是為了保證食物和種群的延續,動物們沒有這麼高的智商和想象力,並不會像人類這樣想象出一個“神”的世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動物們也沒有自然崇拜的現象。

人對於動物來說充其量是一個不能招惹的群體,但卻沒有像人類“神”一樣想象的存在,這樣的想法是過於主觀的,動物有沒有神、有沒有自然崇拜的現象,可以通過它們的行為推測,然而並沒有。


來看世界呀


不會吧,在動物眼裡並沒有“神”這個概念啊。

動物像人類一樣也有大腦,大腦上也有溝溝壑壑和神經細胞,所以動物也是有意識、有思維的,它們會有警惕意識來規避危險,面對危險會害怕,也能分辨外界的善意和惡意。但是動物們的意識還是比較基礎的,而且是與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相關的。

——“打洗你!”——“我也打洗你!”

而人和動物一個非常大的區別是,人類發達的大腦使人類具備了動物所沒有的特別的智慧。這種智慧包括使用工具,創造語言、文字和社會規則,也包括擁有自己的信仰。

每個民族、每個國家其實都或多或少有自己不同的宗教或信仰。像是我們國家的佛教和道教當中,如來、菩薩、三清是神,西方國家基督教裡,耶穌是神。印度教也有自己的神呀,毗溼奴、梵天等等。雖然神的模樣不同,傳說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它們都是被人類所創造出來,去相信,去崇拜的形象。

神被創造出來,被一些人所信仰。對於這些人來說,人生有了目標和意義,心靈得到了寄託和滿足,這些感受都是動物所無法體會到的,“神”這個概念也是人類世界所獨有的。

所以動物可能會對人類有害怕、恐懼、警惕、戒備、友好等等情緒,但這些情緒取決於人類是否威脅到他們生存,是否捕殺他們的同類等等,而不是把人類看作神,以人類為信仰。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覺得有用的話就點個贊吧~


不吃腸的大腸


神的概念是創造萬物還是幫助它們?

咱們也不懂動物在想什麼

如果說在狗狗和貓咪的眼裡,人類應該更多的扮演著父母爹媽的成分,每天給自己家的寵物餵飯,遛彎,跟它一起玩耍,所以說在家養的小動物眼裡,我們更多應該是長輩和父母

如果在牲畜的眼裡,人類更多充當的角色應該是劊子手吧。在它們出生的時候就註定被人類食用,它們的一生黯淡無光,沒有任何自由的權利,在它們的眼中,人類可不就是儈子手

如果在一個兇猛性的動物面前,比如獅子,老虎等等,咱們人類只能算是人家的口糧罷了,在動物世界,弱肉強食,強者生存這早已成為了自然界當中的定律,無論是誰,你見過在野外的獅子和老虎投降的嗎?基本都是你死我活才肯罷休!在兇猛的動物面前,可能人類只是食物罷了

剩下的動物可能就是自然界當中一些食草的動物或者是沒有攻擊性的動物了,在他們眼裡只想自己繁衍生息,對於人類沒有敵意也沒有愛!可能在他們眼裡跟你一樣,只是為了生存而活著,也就是算是同類把


鏟屎少年李二狗


大家想多啦,人類只有在自己眼中才是“神”。

我們人類自封為萬物靈長,認為自己凌駕於地球所有生靈之上,並且自己賦予自己極強的優越感。我們創造了宗教,創造了為人們崇拜的神,然後將自己看作是自然界的神,我們在動物眼中真的是“神”一樣的存在嗎?

圖注:在狗的眼中,我們是夥伴,圖片來自網絡


我們最常接觸的動物是寵物,主要就是貓和狗,然而我們在貓和狗眼中的形象是完全不同的。在貓的眼中,我們類似於僕人,是提供食物的僕人;在狗眼中,我們是夥伴,能夠提供食物的夥伴。

在被馴養的動物眼中,比如牛、馬、豬、羊等動物眼中,我們是飼養和驅使它們幹活的動物,所謂的“主人”也不過是我們人類自己定義的罷了。


圖注:人類大規模獵殺其他動物的歷史已經有幾萬年了,圖片來自網絡

圖注:這才是我們在動物眼中的形象,圖片來自網絡


在野生動物眼中,我們人類不是神,而是惡魔。在長期的共存中,動物已經學會了主動躲避人類,因為它們知道人類是可怕的殺手,是非常危險的。我們人類用了上萬年的時間將自己恐怖可怕的形象深植於動物的基因之中,給自己戴上了“危險”的標籤。

圖注:在大型食肉動物面前,我們依然是脆弱的,圖片來自網絡


儘管人類危險,但是在很多動物眼中我們依然是獵物,每年都有非洲獅、鱷魚等動物傷人甚至是吃人的事件發生。脫離了現代社會和汽車、獵槍,我們在自然界中是非常脆弱的。

最後總結一下,我們人類在動物眼中有著多種角色,但就是沒有“神”,這個角色僅僅是我們的自我設定,沒有動物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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