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事件,是彩禮太高導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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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還能怎麼說,畢竟對於40萬的彩禮,放在任何地方都是屬於非常高的價格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40萬其實90%的家庭是不借助外力的情況下基本上都拿不出來的,對於普通家庭來說40萬絕對是天文數字,而且要湊夠40萬基本上要背上不少外債才行,而這個數字竟然是彩禮錢,說不高那肯定是騙人的。

為四十萬做出殺人的事情來,對於輕鬆拿的出四十萬的家庭來說其實根本不會去這樣做,能讓一個人做出殺人的事情來,說明已經憤怒到完全控制不住的地步,而且很明顯這是有針對性的殺人就說明了死者或者死者家屬肯定做了讓殺人犯接受不了的帶有傷害性質的事情出來,不然一個正常人是不會隨便這樣動手殺人的。

而江西彩禮高其實是很普遍的現象,正常情況下那邊的彩禮基本上至少十五萬到二十多萬這個樣子,我們不知道這樣高額彩禮是過去一直存在的傳統還是說在最近這些年才開始流行的坐地起價婚姻斂財,但是對於現在高價彩禮已經成為了許多人造成婚姻幸福的一大阻力,負債結婚,婚後共同還債,這種怪異的事情是哪個貪財鬼想出來的所謂的為女兒幸福考慮的藉口。

回到這個事件,這個事件其實也關係到高額彩禮,也牽扯到了斂財和信譽以及欺騙和貪慾,根源在於高價彩禮引起的,畢竟40萬的彩禮,這個男的自己貸款了一大半才湊齊夠這個彩禮錢,本身就已經負債累累,女方竟然反悔不結婚又不退彩禮,這種行為就不是普通的高價彩禮糾紛了,這就已經屬於不守信用和非法斂財非法佔有以及騙婚的行為了,遇上這種事情做為男人不只是臉面的問題 ,還有的就是自己家庭的利益損失問題,不上火那是不可能的。

當然整個案件其實並不簡單,由於女方毀約,男方要求女方退還所有的彩禮錢,女方和其父母之間相互扯皮,最後女方家退還了部分的彩禮,但是由於退還的數目沒有達到男方的要求,還差八萬塊錢,男方不滿女方家庭的這個態度和處理方式最後一怒之下到了女方家把死者砍死在家中。

而這個案件的焦點就是這幾十萬的彩禮和結婚花銷上面,也就是說這個數額的結婚花銷其實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人結婚花銷的正常範圍,如果不是這種高價彩禮的情況也不至於讓一個家庭負債累累,更會減少很多因為金錢過高產生的不必要的矛盾,幾十萬的彩禮啊,這種價格簡直就是天文數字,跟賣女兒有什麼區別,感情並不是用彩禮多少來衡量的,幸福與否也不是看彩禮多少,低價彩禮至少不會出現這種彩禮糾紛事件,更不會因為低價而發生因為彩禮錢而殺人的事件。

這些年發生了太多因為彩禮太高而導致的悲劇的事情發生了,這個例子並不是單獨個例,而是許多例子中的一個而已,彩禮殺人的案件也發生了很多,全部都是高價彩禮錢導致的財務糾紛導致的,如果是低價彩禮還會因為一點點錢鬧成這樣嗎,如果在雙方都可以輕鬆承受的價錢,那就算婚姻不成腿錢至少也不會拿不出負擔不起,現在的婚姻已經變成了斂財的手段,婚姻只是被一些貪得無厭的人利用了,價值觀的改變導致的結果,悲劇都是這樣發生的。


無法超越的足跡


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因為彩禮的事情,導致殺人傷人事件頻繁發生,如2014年5月,常州市新北區,因為女方彩禮太高,男子勒死未婚妻。

江西彩禮比較高,有目共睹,特別是贛州、鷹潭等地方,動不動就幾十萬,十幾萬,算少的,江西這個事情,掏了40萬彩禮,婚姻結不成了,男子要不回來40萬彩禮,才導致殺人的。


要彩禮,基本是發生在農村,想一下,農村40萬彩禮是什麼概念,一輩子的積蓄,甚至是家當,可能還為了籌集這些彩禮,借了不少(男子銀行貸款了25萬),你卻因為感情因素,分手,不還,不僅是不要臉的行為,而是搶劫行為,屬於騙婚行為、騙取彩禮行為,如此,人家要不回來,動刀子,也難免,你要他的命根子,人家能不要你的命嗎?做人啊,還是不要過分了,不然,老天都看不下去,收走你,你把人家逼到絕路上了,不殺你殺誰?

不過,我不建議男子採取如此手段,你殺了她,自己也把命搭上去了,值得嗎?不值得,你可以採取法律途徑,我想,法院肯定會受理,把錢要回來的,還是要相信法律,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法律不管用,還是要不回,你再動刀子也不遲啊,何必把自己搭進去呢?能夠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又不能把自己明搭進去的,為何這條路不走,而要走絕路呢?


這件事也提醒那些要天價彩禮的,真的是要不得,傷天害理、缺德事,還是少做。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件事其實不應該一邊倒,主要過錯方爭也沒有用,首先我是女的。

女方要了天價彩禮,真的是天價,40萬喏……太多了,最重要的是女方不肯退。既然沒感覺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要答應結婚。只肯退32萬。我不知道江西那個地方是什麼樣,我只知道在上海,大概幾年前彩禮差不多就很多很多了………好不容易錢也拿到了,一起乖乖還債吧,我們先不往騙婚那邊想。人都是要面子的生物,若想人前顯貴必人後遭罪。40萬這個錢我覺得我拿著有點燙手。如果我是這個女兒,我會勸說母親在我結婚時給我添點拿著當陪嫁。畢竟人家40萬都出了……

而且結婚後,丈母孃不肯退彩禮錢也很過分了,本來結婚沒幾天的,就非要貪那點錢,搞的自己女兒以後不好做人了。

第二,男方這邊遇到這種事情應該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諮詢律師,看怎麼能把錢拿回來趕緊還債,把人給弄死了。你把人殺了,你萬一進監獄了,你爸媽怎麼辦,你萬一搞了個死刑死緩,關上個十幾年,你爸媽怎麼辦,這帳誰去還。通過司法雖然慢,但是保留著銀行單據,也不是真的要不回來吧。真的,聽到這個故事我感覺真的心痛。我只希望他出獄後能好好做人,要有證人保護計劃就好了,講不定還能正常生活……

假設我是個正常女生:

是的,我是不信這種人衝動下把人家殺了。這後果,一個正常男人應該都能算的清楚。反正這個人行為偏激,做事不夠穩妥,留在世上也沒用,一不開心就要殺人。別跟我提什麼丈母孃做的太過分,太過分能怎麼樣,若人人有仇報仇有怨報怨,要法律何用。我要是丈母孃,不就是差8萬塊?拿著這四十萬現金砸他臉上,請求法官判個死刑。法律,應該是一個社會的底線,也應該是一個人的底線。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應該腦子裡有個數。


玉兒100742771


關於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這是一個典型的彩禮過高導致的社會悲劇,這個小霞和家人的做法實在令人痛恨,但小夥的方法過於激進,不但犯了法,也把自己搭了進去。

小夥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用法律的手段去維護權益,這個問題就是彩禮過高而導致的,因為40多萬的彩禮,對於一個窮人來說,那完全是砸鍋賣鐵,一輩子都可能掙不到這麼多的錢,就算能結婚,以後得生活也是家徒四壁。



我感覺這是一個典型的賣女孩事件,還可能和媒人合夥起來的,而且是騙了不止這一家。40萬的彩禮,這完全是天價彩禮,是一種傷風敗俗的事情,對婚後的生活只會有弊而無一利。

國家應該嚴打這種天價彩禮,這不僅會害了男女雙方,而且對婚姻也是一種褻瀆,對整個社會風氣來說都是不利的。制定一種法律去約束,或者加大制約天價彩禮的宣傳。再者對媒人要有法律約束,嚴打彩禮競爭。




近年來,彩禮不斷攀升,有些地方,彩禮加上房車,下來都過百萬,結婚真的越來越難。本來就是男多女少的社會,男子娶媳婦不容易,如果這樣無端的競爭下去,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這些報復事件會越來越多。


半畝食堂


收的不是彩禮,是你女兒的命

先回顧一下事件始末吧。

據媒體消息,江西鴻塘鎮某村,25歲的小徐與24歲的小花(被害人、化名)經相親相識,7天后決定訂婚,小花娘家開口要40萬彩禮,小徐父母為了兒子娶上媳婦也是拼了,把自己一輩子攢的15萬拿出來,又找親戚借了25萬,湊夠了數,訂了婚。

可是訂婚20天,小花說,自己不喜歡小徐,要退婚。

小徐即與小花交涉:退婚可以,但錢要給我退回來。

小花說,我沒錢,錢在我父母那。

小花她媽說:最多隻能退32萬。你不同意的話,就把我女兒抓去吧。

小徐悻悻地走了。

小花的媽以為,錢和人都在她手裡,她小徐你想要,沒那麼容易,就該幹嘛幹嘛去了。

可,4月12日這天,她從外面回來,就看到了女兒的屍首。

40萬不用退了,她女兒拿命給她換來了40萬。

這下她該滿意了。

說到這兒,我已經憤怒到無法呼吸。

再說小徐。你痛快了,你出氣了,她謀你財,你害她命,沒有最狠,只有更狠。<strong>

“要命還是要錢?!”江湖上剪徑,都要先通報一聲,你比這些江湖老大還狠!

當然,你不一定沒說,但,小花她娘不信,不信你有這個膽,不信兔子被逼急了會咬人。小花她媽自己邪乎的可以,卻不信別人會比她更邪!

從目前我國有審判環境來看,小徐不會被判死刑,他的量刑可能是無期或死死緩,無期的可能性較大。這個案子經過一系列正規嚴謹的程序之後,小徐將在在監獄裡度過他人生最美好最寶貴的青壯年時光,他有可能一輩子錯過娶妻生子奉養雙親享受天倫的機會。

他父母為他欠下的25萬,也只能繼續由他父母償還。

他父母苦心把力地養了這個兒子,就這麼毀了,一家人全毀。

至於小花一家,我什麼也不說了。8萬元,你們為了8萬,搭上女兒一條命,希望你們有知恥、反思和追悔的能力。

作為律師,還是要給小徐指一條明路:這40萬彩禮,如果小徐去法院訴訟要求退回,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會被判全退的。所以,小徐真的沒有必要採取這樣的同歸於盡的辦法。

願天下人所有的“小花”和她的媽媽們明鑑。

你收的不是彩禮,是你女兒的命。







潘衛霞律師


現在天價的彩禮真的讓人無奈!有有兒有女,兒子87年的,女兒95年的。都單著!兒子的對象沒少看了,前些年因為沒有樓房,兒子的婚事也就耽擱了下來。期間也有女孩願意嫁,但兒子總感覺不中意,中意的女孩要彩禮,我和兒子都不想掏彩禮錢,就這樣兒子的婚事一直沒有著落。慢慢的年齡也就大了。現在,雖然也有給介紹的,但兒子總是相不中,不是嫌醜就是嫌胖,我也是無奈!但有一點,天價的彩禮絕不會給的,兒子說了,寧可單著,也不會給彩禮。大家說說,樓房有了,每月也有收入,不愁吃喝,為啥要給彩禮呢?養女兒不易,養兒子容易嗎?反正我的女兒不會要彩禮的!彩禮風氣太害人了!希望大家從我做起,拒絕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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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當然是彩禮太高導致的。

4月12日下午,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一個江西小夥將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殺死。這個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經媒人介紹與24歲女子相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40天后,慘案發生了。


慘案的起源就是40萬彩禮,其中25萬元是小夥家裡找親戚和銀行貸款借的,15萬是小夥父母出的。訂婚沒多久,女子不喜歡小夥想要分手,男方找女方家裡,提出分手可以,得退還彩禮錢。女方父母起先不想歸還彩禮,後來女子執意分手,女方父母同意退還32萬,而女子表示剩下的8萬,她自己打工以後慢慢償還。於是小夥在盛怒之下,在女方家裡將女子用刀殺死。


高額彩禮猛於虎。這起慘案之所以發生,首先源於彩禮太高了。40萬元,對於絕大多數農村家庭都是一筆鉅款,是一個家庭多年的積蓄總和。而且,小夥子家裡拿不出這麼多,家裡只有15萬,其中25萬是向親戚借的,還有一部分是銀行貸款。即使最後女方家裡表示以後再給的8萬,對於小夥子一家來說也是一筆鉅款。如果這筆錢對小夥子無足輕重,他不會那麼衝動之下殺人。

其次,是女方家庭沒有契約意識。彩禮是以訂婚為前提,訂婚是以結婚為條件。如果女方悔婚,兩個人沒有任何接觸,那就應該退還全部彩禮。而女方開始就不願意退還,後來被迫答應退還32萬,剩下的8萬女方說以後打工歸還。訂婚剛40天,為什麼不全部退還?是不是女方在騙婚呢?小夥子不殺你殺誰?女子丟了命的代價太大了。

這種高彩禮無異於買賣婚姻。男方女方剛認識幾天,根本談不上感情,然後就訂婚,這40萬彩禮就相當於女方的賣身契。男方付出了女方的買身錢,女方悔婚,又不全部退還彩禮,這完全是騙婚。沒想到在舊中國這種買賣婚姻現象,至今仍然存在。


子龍威武


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下面我們先看看整個事件的大致經過。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一男子殺害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女方當場身亡。

男子今年25歲,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24歲女子相識一個星期後,給了40多萬塊錢的彩禮,很快舉行訂婚儀式。

訂婚20來天后,女子在孃家不肯回來。

男子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拼湊來的

小霞的家人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好,有8萬塊錢沒有歸還。

12號下午,在女子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又是一起因為彩禮錢而發生都不悲劇,不得不說這一次的事件令人值得深思,反思。

一方面是經媒人介紹,雙方在不瞭解,不喜歡的基礎上匆忙給了彩禮錢,然後舉行訂婚。

期間,女方覺得彼此不合適,就躲在自己孃家。

因此,這段婚事就算是吹了,然後男方所要彩禮錢,卻因為彩禮錢沒辦法及時還上,所以男方把女方殺害。

雖然兇手是男方,但我更覺得兇手不是某個人,而是當今居高不下的彩禮錢,以及男女比例失調,年輕人沒辦法找到合適對象的社會大環境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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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

關於女人騙婚問題,現在很普遍,我已經搜記整理213個實例,太觸目驚心了。

2

40萬不少,要不回來,小夥一定會發怒的,我非常同情他,彩禮高是一方面,關鍵有些女人靠的就是這些來發財,成為一個賺錢的"產業"。

3

現在靠著這個發財的女人太多了,有高學歷的,有低學歷的農村女孩。有一縣城,一中女教師,是研究生學歷,從27歲走向社會,現在的34歲,她與11位男人睡過覺,與其中的5位有訂親關係,然後都悔婚了,現在又與一位男子結婚了,還不到8個月,她又搬到學校來住了,夫妻玩起了分居。前個月男子來學校鬧,被其它人勸走了,估計下個月準離了。據同一辦公室的老師說,她足足騙到的錢財物合計不少於150萬元。

4

上個月去一農村搞農民純收入調查,瞭解到,一位很俊的農村男青年,在網上認識一位"絕俊"女網友,據說僅過11天兩人就見面了,見面後就雙方自願的發生了性關係。於是,女的住進了男方家,14個月後女孩突然失宗了,拿走男方家37萬錢的銀行存款,後經過警方的介入追回了,但這一年多給這女子13萬多。據警方說,這女子已經這樣騙過五個男人了。

5

總之,彩禮高是一方面,主要是騙人,適齡男子要嚴防。



英莫問667


就這件事情來看,彩禮高是導致悲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並不是全部原因。

到底有哪些原因,我們先簡單瞭解一下事情經過再繼續探討。

江西鴻趟鎮25歲小夥小徐在媒人介紹下認識了24歲的小夏,7天后兩人便訂婚。小徐家給了女方40萬彩禮,其中25萬是從銀行貸款和向親戚家借的。訂婚20天后小夏稱不喜歡小徐,要分手。小徐表示,分手可以,讓小霞將40萬彩禮退回來。小霞父母表示,錢沒有,可以將女兒領走。

兩家人勸合無果後,小霞父母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32萬。丈母孃以家庭條件不好為由,不肯退還剩下的8萬彩禮,小霞則表示自己可以打工償還,兩家人再次協商無果。4月12日下午,小徐趁小霞一個人在家,將其殺害,隨後報警自首,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這本是一則不該發生 悲劇,卻因彩禮而造成了不好的後果。彩禮在其中起了哪些負面的作用呢?

1、首先說,二人認識才7天,別說彼此瞭解,連熟悉都算不上,與兩個陌生人沒多大區別。在這種一抹黑的狀況下,兩人便匆匆訂婚。這並不是某一方的問題,而是兩家人都不夠甚至。況且,小徐是家裡的獨子,年齡也才25歲,對婚事過於操之過急,這是埋下隱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2、無論是否為當地鄉俗,40萬元已經屬於高彩禮,給一個近乎陌生的未婚妻40萬彩禮,這是小徐家人自己的問題。錢在自己手裡,女方可以要40萬,但給不給在於男方。況且還是東拼西湊的40萬,竟然還向銀行貸了款,無法理解。

3、小霞不喜歡小徐很正常,畢竟不瞭解。但是,急匆匆收下高價彩禮,20天后又悔婚,難免讓人有一種騙婚的感覺,為了40萬彩禮而與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孩訂婚。而且,父母還說出了錢沒有,將女兒領走的話,讓人感覺有賣女兒之嫌。

4、女方父母答應退還彩禮後,32萬都還了,僅僅因為8萬而失去了自己的女兒,不知他們是否後悔當初的選擇。

5、小徐採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過於極端,依據事情發展的過程看,女方父母也並未完全不講道理之人,只是採取了一種耍賴的策略。通過溝通,應該還是可以要會8萬彩禮的。可惜小徐訂婚急,辦事也急,缺乏耐心。最終的結局毀了兩個家庭。

綜合以上因素,兩家人辦事均欠缺考慮,高額彩禮則是導致悲劇的導火索。希望此事能夠引起大家的警示,婚事需慎重,彩禮莫求高;若終分飛燕,善後宜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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