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離世後,留下的宅基地,沒有農村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嗎?

我們是湖南人


這個問題,是在農村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的工作內容之一,為消除謬誤,特作如下答覆,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城鎮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宅基地,只能繼承農村父母的農房,因“地”隨“房”走,繼承農房後將繼續無償使用該宅基地。

第一,宅基地是農村戶口人員的福利,城鎮戶口人員不具備享受該福利的資格。農村宅基地為農村集體組織所有,是一種特殊的福利,其享受的對象為該集體組織的農村戶口人員,城鎮戶口人員不具備享受該福利的資格,所以城鎮戶口人員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也不能到農村申請宅基地。同時,正因為農村宅基地為集體組織所有,宅基地不能繼承,房屋滅失後,集體組織將收回宅基地。

第二,城鎮戶口人員可通過繼承父母的農房,繼續無償使用該宅基地。這是由於“地”和“房”密不可分,有“地”才能長出“房”,這就是大家平時所說的“地”隨“房”走,只要房子還在,宅基地必須還得由房屋產權人使用,哪怕是不屬於該集體組織的城鎮戶口人員繼承了房屋,也能無償地使用宅基地。

第三,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合法遺產(當然含房產)。《繼承法》第三條就明確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所以,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按法律的規定繼承農村父母的房產,繼承房產後當然就可以繼續無償使用該宅基地。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城鎮戶口人員繼承的農村房屋不能改擴建,只能維修修繕。

<strong>綜上所述,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城鎮戶口人員可通過繼承農村房屋而繼續無償使用該基地,但對繼續的農房其宅基地的使用將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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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農村老人離世後,留下的宅基地,沒有農村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嗎?

這個現象目前在農村非常常見,相信很多朋友都會遇到,畢竟現在年輕人都不願意種地,要麼外出打工,要麼創業求學,為了方便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多人都會把農村老家的戶口遷移出來,既然戶口遷移出來了,就等於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所以有些農村土地權益自然無法再享有使用權了!那老人離世以後留下的宅基地怎麼辦呢?不是農村戶口的子女還能夠繼承嗎?



當然可以繼承了!子女作為父母的直系親屬,繼承父母的財產和遺物這是天經地義的,這沒有戶口限制!可是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的,既然子女脫離了村集體,自然也就沒有使用權,可是土地上的房子是父母的私人財產,子女自然是有權繼承的,既然土地上有房子,根據“地隨房走”的選擇,所以繼承父母房產的子女也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房子年久失修塌方了,沒有了房子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了!


如果僅僅是宅基地,上面沒有房子建築物,沒有農村戶口的子女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土地本來就不屬於個人,宅基地是村集體分配的,老人去世以後,可以由農村戶口在內的其他成員繼續使用,子女戶口已經遷移,等於沒人了,所以這種情況村集體會收回土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水果不甜不要錢


不可以!但是~也不是沒有辦法




農村宅基地,城市戶口的子女不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只允許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根據宅基地相關法律法規,非本村農戶是不能繼承的!

但是,也不要著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只要房屋不拆,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不也是事實上的“繼承”嗎?

其實,宅基地是農民的祖業,好多都傳了數代人,雖然宅基地的法規不允許非農戶口繼承,無論何種原因離開了農村在城市裡發展,要被迫放棄祖業,幾乎沒有人能心安理得的接受。畢竟,戶口性質的改變並不能改變那份對祖屋的眷念!農村生活的烙印早已深深的釘在“鯉魚跳農門”的人心上,無法割裂。

你的問題其實並非個例,我分享一個真實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南方某村父母務農,三個子女在八十年代都通過考學在城市工作,吃上了商品糧。前兩年,因其父母年邁多病,加上老人有落葉歸根,以及死後土葬的願望。三子女見識頗高,知道宅基地在其父母仙逝後無法繼承。於是三子女共同將原本即將垮塌的老屋投入數十萬元修繕一新,連自留地也用圍牆圈起來,看起來古樸厚重,收拾的乾淨整潔。

其父母過世後,村集體也曾就宅基地收歸集體問題找過他們三個子女,最終卻無可奈何!

是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宅基地可以收回,但是他們三子女享有其父母房屋的繼承權!村集體總不可能把老人遺留的房屋變成空中樓閣吧。就這樣,集體也沒有辦法,只好尊重事實,維持現狀。


這可能是非農戶口目前最能保留住宅基地的辦法。這也就是利用了不同法律法規相互牴觸導致的矛盾,從而獲得事實上的“非合法繼承”。你也是可以這樣操作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如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或者在評論裡留言。 我是艾鴻海,重慶市勞動模範,農業經濟師,農業創業者,新型職業農民。誠意分享真實的三農知識,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艾鴻海勞模創新工作室


如今在農村,很多的年輕人在早些年的時侯,都通過學習、參軍或工作等,把戶口從農村遷出去了,只剩下父母還在農村居住。等老人離世後,戶口不在農村的子女能否繼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

留有房屋的宅基地

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作為公有財產,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村民繼承的只能是父母遺留的房屋的所有權,但是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在房屋還能正常居住的時候,這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還在自己名下,等於變相有了使用權。但該房屋不能翻建,只能修繕。


空閒宅基地不能繼承

在農村,有這樣的情況,那就是一戶多宅現象。父母在世時,也繼承了上一輩的祖宅,由於年久失修,老屋倒塌後,空閒的宅基地被整理成自家小菜園。像這種空閒的宅基地,本來按照規定就應由村集體收回使用權,所以不能再被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綜上所述,能夠繼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這一點必須要分清楚。以上僅是個人看法,如有不足之處,還請朋友們留言補充。


建行漸遠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宅基地?宅基地的性質是什麼?這樣就可以明白了農村老人去世以後,留下的宅基地,對於沒有農村戶口的子女是不是能繼承可以繼承的問題,也可以說答案是一目瞭然。下面來簡單的分析一下:



首先,宅基地就是農村為本村村民規劃處的建設的用地,主要是讓農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來居住,宅基地的面積一般是有規定的,但各個省的規定的面積大小不一樣,一般在160~220平米之間。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著房屋使用的年限而逐步延長,並且是無償的使用的。

其次,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並不是個人的所有財產,要在土地法裡做出明確的規定,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它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個人所有,而且現在對宅基地已經確權,一旦單位和個人徵用農村的宅基地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包括地上的建築物的賠償。



第三,由於農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著房屋的戶主的改變而改變。由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個人投資所建,所以房屋是投資者的個人私有財產,所以房屋是可以允許子女或者是有遺囑可以繼承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的房屋,如果子女不是農村戶口,也可以繼承的。這也使得房屋繼承給子女,相應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歸子女使用,但這不是繼承宅基地,因為宅基地不可能有繼承之說。

第四,對於農村老人的宅基地去世以後,宅基地上沒有房屋的宅基地,子女是非農業戶口是不能繼承老人宅基地的。宅基地必須歸村集體所有,即便是子女是農業戶口,也不能繼承老人的宅基地。



總之,宅基地時村集體的作用財產,所以宅基地是不可能的來繼承的,只能夠繼承其使用權,但必須宅基地上有房屋才可以,繼承使用權,也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著房屋的戶主變遷而變遷。所以對於題主沒有描述出農村老人去世以後,宅基地上是否還有房屋存在?如果有房不存在的話,其非農業戶口的子女是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的;如果宅基地上沒有房屋存在,宅基地就直接歸村集體所有,子女沒有繼承宅基地的權利了。


宗元



為了我20


我只想問一句!城裡人是人!農村人就不是人嗎?



馬六夫妻演藝


憑什麼不可以繼承?戶口不在另說,以前集體交公糧,為國家貢獻了多少,而交過公糧的人現在得到了什麼?自己家的宅基地,只要有房子在,誰敢霸佔?倒了重建誰敢阻攔?


野馬來襲


只要你能繼承房產,就同時繼承了宅基地。


白骨精63


房產可以繼承,但是不能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一旦房屋癱塌,不能住人,就應該收歸村集體,重新分配。國家目前也不允許城鎮人口在農村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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