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冰藍夢99


問: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要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就要弄懂什麼是“養兒防老”,在農村,倘若老人生活有困難,作為兒子的有義務照顧老人,作為女兒的早已嫁人,孝順的會給父母拿一些錢,畢竟女兒都有了新的家庭要照顧,甚至連戶口都已經遷移,在這樣的情況下,老人肯定是想把宅基地給兒子。

對於宅基地,很多人會有一些誤解,土地確權後,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因此宅基地不是私人財產,不能隨便給人,而土地確權是以戶為單位的,女兒嫁人後戶口已經遷出,兒子的戶口和老人的戶口繼續在同一戶中,等老人走後,他們的宅基地會由兒子繼續負責耕種,女兒自然就沒份啦,所以這不是老人想給就能給的。

說到這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和我老婆結婚三年,目前她的戶口還沒有遷移,也就是說她在老家,其名下還是有土地的,我岳父還有個兒子,那我岳父岳母老了以後,養老肯定是靠兒子,畢竟我老婆都已經有新的家庭,過節過年也會給他們拿些禮金。

還有我岳父的兩棟漂亮房子,估計他以後肯定也是給自己的兒子和孫子,他三個女兒應該沒有份,我老婆也不在乎,反正養老的責任是我老婆的弟弟,當然最終的結果肯定是根據遺囑而定。

要知道兒子照顧老人,每年要花費很多精力和金錢,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老人也想著給兒子減輕壓力,有的還會自己種點菜,或者幫兒子做一些事情,補貼一些家用,老人自然更願意把自己的財產給兒子。


每日新況


宅基地是農民蓋房子的土地,可以說只有有了宅基地,房子是想怎麼蓋都可以的。而如果沒有宅基地的話,就算是有錢也無法在農村蓋房子的。只不過有些人就說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這是歧視嗎?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現在農村得到宅基地的人都是一些男人,很少有農村婦女可以得到宅基地的,不少人就覺得這是歧視了,怎麼農村婦女就無法申請宅基地了。

其實這並非就是歧視,而是跟宅基地的規定是有關的。現在的宅基地都是按照一戶一宅地原則來執行的,也就是說一個家庭只能夠有一塊宅基地,家庭裡面有成員是共享宅基地。

這也導致並非每個農民都可以分到宅基地的,而一般宅基地都會確權到戶主的名下,一般情況下父母都會是戶主,所以宅基地多數都是給男不給女,這種情況就是這樣產生的。

在這裡並非就是給男不給女的,只要你是戶主,其實宅基地還是可以確權在農村婦女名下的。在一些女主內的農村,就會出現宅基地都在農村女孩名下的情況的。

當然在農村大多數還是男權社會,一般都是男人當家做主的,所以不管是什麼都會確權到男人的名下的。而農村的分戶政策又是兒子才能夠分戶,女孩都是可以嫁給別人從而享受到宅基地的權利的,所以一般都不會給宅基地給女孩的。

所以說在農村除非是特殊情況,不然女孩都不會得到宅基地的,這是跟當前農村的國情有關的。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呢,都說說吧。


深山老農民


西門觀點:因為男要婚,女要嫁,出嫁時總不能揹著宅基地到婆家吧?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男婚女嫁,不知道為什麼會拿到這裡來提問?

農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是你另建戶口,而符合建戶口的條件一般都是男子到了結婚年齡,需要婚房,也就是需要建房,這就需要到派出所,把你的戶口從父母戶口本上遷出,另建新戶口,才能申請宅基地。當然還有其他外來人口如果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也可以申請宅基地。

而女子只有男朋友入贅到女方家,才可以另建戶口,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建房。而一般女子都是出嫁到男方家,男方家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女子的宅基地在婆家,而不是孃家,所以,題主誤以為宅基地給男不給女。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也有很多人不理解,既然男女平等,為什麼宅基地給男不給女?主要原因是由農村宅基地的性質決定的。弄清了農村宅基地的性質,就可以理解這個問題。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中的成員,都有權利使用本村的宅基地;從這個角度來說,男女都應該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婚戀風俗是女孩結婚以後,除了極少數的入贅,都會嫁到外村或者外村組,而出嫁的女孩在婆家都會有屬於自己家庭的宅基地;即便是嫁在同村組,也會有屬於自己家庭的宅基地。

嫁給外村的,或者外地的會把戶口一同起走,沒有了本村的戶口,已經不是本村組的成員,自然就沒有權利使用本村組的宅基地;嫁到本村另外小組的女孩,雖然在還是在本村,但農村的宅基地是按小組劃分的,離開了原先的小組,成為其它小組的成員,原先小組的宅基地自然就不能給她使用;嫁在本小組的女孩,婆家都有宅基地,有房子住,自然也就沒有必要再要宅基地了。

由於上面的這些原因,農村的宅基地一般只給男不給女;但是,在宅基地的使用上,男孩女孩是平等的,不存在男的有權,女的沒權的問題,

同意我的觀點,請點個贊;對您有所幫助,請多關注。謝謝!


老農說鄉村


這個事你得這麼理解,不是農村的宅基地給男不給女,給男的也不是給男的一個人,那也是包括女的,宅基地是給農村結了婚分戶出去了兩口子的,那可不是給男人一個人的,那是你們兩口子的,你在孃家沒有宅基地,你在婆家也是有宅基地的!



如果你招個養老女婿,或者你把你男人的戶口遷到你們村,你就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也會分給你宅基地的,從這一點看,宅基地不就是給你女的了嗎?所以,宅基地不是給一個人的,是給結了婚兩口子的,這兩口子當然包括男人和女人的!



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原則,是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管是在男方家還是在女方家,只要結婚分了戶,都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但是,如果你沒結婚,你當然也不會分到宅基地的,所以,你想分到宅基地,那你就結婚吧!



就是男的,他沒有結婚的話,他沒有分戶的話,那他也是分不到宅基地的,所以,不是男人就能分到宅基地的,而是必須結了婚之後,把戶口從他家裡的大戶口分出去,分出個單獨的戶口本之後,男人才能分到宅基地的!



而男的要把戶口從他們家的大戶口本出去,單獨立戶的話,那他也必須找個女的結婚了之後才能分戶的,開戶了以後才能分給宅基地的,所以,這個道理非常簡單,不是和你男友一個人,這也包括同這個男人結了婚的女人的,男人或者女人,不結婚不分戶的話,那他都不會分到宅基地的!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我認為這個問題說得不妥當,這是標準的老傳統!應該怎麼說:

農村的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的人數多?而給女的人數少?


扭坤


經常說男女平等,男女平等,可是在農村裡面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得出來男女不會平等。

上面這一句是實實在在的話,但是在法律上他雖然是城裡的,實際當中你在農村裡面就很難出現男女平等的問題。

宅基地的申請問題

對於宅基地申請的問題,只要你是單獨的戶口,都可以申請宅基地。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男的女的,都可以申請宅基地進行蓋房子。

所以針對於這個問題,即使宅基地這個問題,如果是獨立戶口的或者因為某種原因,而單獨一個戶口的想要申請蓋房子的時候,在村子裡面應該得到同樣的待遇

比如說在農村裡面有地方蓋房子,然後申請蓋房子的時候,寫申請的情況之下,在於這個村委蓋章的同時應該給予同樣的重視

畢竟我們不能總是在口頭上說著男女平等,然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做著一些根本不平等的事情出來

宅基地在農村裡面並不是直接分配的

宅基地對於農村裡面來說並不是直接分配的一個土地,而是之前分為個人名頭下面的土地用來蓋房子

比如說自留地或者豬飼料地,又或者說以前的老舊房子已經倒塌了,這些土地仍然可以申請為宅基地。

又或者申請在一些旱地或水田當中都是可以用來蓋房子的地方,就可以申請為宅基地蓋房子

但是現在對於這種要求和情況的嚴厲之下,就得注意避免這些基本保護農田的問題,一定要遠離這些地方蓋房子

因為對於強要求的情況之下,有可能你在這些地方蓋了房子,但是得不到辦理相對應的證書,這種情況就會比較麻煩。

當然在很多地方,如果你當是女孩子,這幾個戶口沒有搬遷出去的情況之下,自己又想在農村裡面申請蓋房子。

這種情況之下,多半的農村都是不會蓋公章,也不通過的,他們有各種的理由和各種的問題都會出現在其中。

其實在我們認為在農村裡面說著男女平等其實未必平等,很多事情都可以體現出來,宅基地的問題就是,最直接容易體現了一個問題。


農人莫小道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事實上,農村宅基地按照相關規定是不能繼承的,一般繼承者只是擁有宅基地上房屋的繼承權益,再加上現在大多執行“地隨房走”的方式,因而就讓大家誤以為是繼承了父母的宅基地!而關於這類現象其實是受多方面影響的結果,其中以從古至今延續的“重男輕女”思想和以男系家族傳承的傳統觀念影響最為頗深。



另外,也會受到現代村集體主義制度的一些制約,使得人們一定程度上還是無法擺脫農村“傳男不傳女”的繼承方式,但隨著城鄉一體化以及女性地位的不斷提高,以後對於男女平等的權益保障只會越來越完善,不過,這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漫長等待過程,並不是一成而就馬上實現的,因此,當你看到一些地區宅基地傳男不傳女時,可能是因為當地思想還比較落後或女性地位和權益保障還沒有特別完善吧!

農村傳統觀念影響還是比較深的。像村裡宅基地給男不給女的現象,也是過去傳統觀念影響的一種體現,其實大家現在都會或多或少受此影響,例如我們的姓氏大多是隨父姓而非母姓,而我們的家族觀念往往也是以同姓親屬為“一家人”,而把母系親情關係都會視為“外戚”,這其實就是從古至今都以男系社會為主,就像古代帝王制度基本上也是傳男不傳女,而現代社會各層面上往往也會以“男人為主,女人為輔”運作,如果這種思想觀念還影響著大家,就應該能理解農村這種傳承現象的根源所在了,畢竟農村受現代發展影響還是比較淺,以至於一些農村地區的傳統觀念仍是繼續延續傳承著!因此,一些農村地區仍然會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自然在自家繼承方式上也就不算數了!

村集體是一個個獨立存在的,並不能相互繼承權益。在農村生活其實是一個個的集體組織,就像一個個“大家庭”一樣,一般是不允許外人繼承自家的財產和房地,而且現代農村相關法律也明確規定,集體土地會優先由村集體成員使用承包,並不允許私自轉給村集體以外的個人或單位組織,這其實也剝奪了外嫁女可以使用父母村裡宅基地的權利!因此,在村裡如果一戶村民的閨女出嫁了,一般也就離開了父母所在村集體,自然無權繼續使用!不過,如果一戶村民的閨女是找的“上門女婿”時,這時一般是可以享受繼承父母土地和宅基地的相關權益,往往很少有人再反對了!



因此,關於農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繼承方式,應該要參照農村的傳統觀念和村集體的特定屬性而作為判斷依據,畢竟農村不同於城裡的生活方式,在農村你其實是生活在一個大家族的小圈子熟人社會中,自然就得遵循這裡的風土人情,只有這樣才不會打亂村裡的生活方式和這種潛移默化的“相對穩定與平衡”!以上僅為個人見解,對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互動!


龍百曉生


農村一些宅基地為什麼給男不給女?

首先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

農村人想申請宅基地,首先需要必須滿足的條件是自成一戶,即“一戶一宅”,但是近年來農村宅基地的申請越來越難申請了!而宅基地的登記只要是符合一戶一宅就可以,至於女性能不能當戶主,這個沒有明確限制,一般由村委會來認定,傳統的婚姻嫁娶都是男娶女嫁,我們正常的認定立戶也是這個標準,女孩一般在結婚後會遷出戶口,這個情況下不是本村的戶口自然不會給你分配宅基地,但是有招上門女婿的家庭,這個一般也是不會重新給你宅基地的,但是你可以使用父母現在所有的宅基地,所以不管你女兒是不是招了上門女婿,一般都不會讓女兒做戶主,全國大部分的農村也是這麼約定俗成的一個規矩!

還有個情況就是離婚的婦女,如果想在男方村裡繼續住下去,村裡也是不會再給他宅基地了,回孃家的話,本村也是不會給他宅基地的,至於為什麼,這個算是一種不成文的村規民約吧!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這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現,其實這個問題目前來說確實想完全解釋明白不大可能,你去村委找人家也會說就這麼規定的!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村委會、政府從國家法律與村規民約層面共同解決才會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菜鄉好稿兒


這個不一定,有三種情況:一是如果是女兒戶,女兒在身邊一起生活的,女兒就有繼承上輩遺留下來的宅基地權利。二是女兒都出嫁了,而且戶口都外遷的,女兒就沒有權利繼承宅基地,父母去世後,其土地收歸集體所有。三是家裡有男孩子的,女孩子出嫁後戶口也隨同遷出,宅基地所有權歸男孩子所有,女孩子沒有宅基地繼承所有權。因此,宅基地產權歸屬問題國家是有法律規定的,應當以法律界定為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