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出了事兒,保險公司各種理由拒賠是真的嗎?

保險家園網


個人認為,在如今的法治社會中,不太可能。

倘若真有,也是因為出險條件存在一些爭議。


首先,在國家層面,對於保險行業,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而且保監會作為國務院的下設機構,對保險行業有監督和管理的權利。只要是後期出險且情況符合保險條款,保監會及其下屬機構會監督保險公司依法賠付。這既是在維護公民的權益,也是在捍衛法律的尊嚴。


其次,在行業層面,外有保險行業協會督促會員自律,內有保險公司自身品牌建設的需要。保險行業不同於其他行業,銷售的是無形商品,是對未來風險的的一個預期與規避,其主要內容和形式都體現在保險條款中,而其最終的輸出即體現在理賠上,如果連出險後的合理賠付都做不到,那保險行業以什麼立場存在於市場呢?保險公司又以什麼方式來贏取顧客呢?


最後,在個人層面,保險行業發展這麼多年,鮮少聽說出險後卻被拒賠的案例。如果真的存在買了保險,卻被拒賠的情況,一般也是因為存在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的理解偏差。

理賠案件中最常見的拒賠理由:屬於保單責任免除、既往病史出險、不屬於保單列明責任、出險不在保單有效期內、出險事故原因無保障責任、就診醫院不符合條款規定的醫院等級等等。

有些人對保險產品缺乏必要的瞭解,最終貨不對板。很些人對健康告知不甚清楚,或是草草簽完了事,或是隱瞞告知,等到核險時才露出端倪。而且還存在部分保險代理人為了業績欺騙投保人盲目購買,導致最後消費者既虧了錢,還沒有獲得相應的風險保障。


總之,只要正確理解產品,如實進行健康告知,積極提供相關資料,依章辦事,那麼在條款內的出險就一定會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


鑑保菌


說到保險公司,就要提到一個萬年不變的話題:出事了拒絕理賠怎麼辦


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中國人,從小到大被灌輸的思想就是:珍愛生命,遠離保險。

從我們的有認知開始耳邊就開始迴響:“那個保險都是騙人的!”,“隔壁範大娘花了不少錢買保險,最後一分都沒拿回來。”

不知從何時開始,保險,一個本應給人保障的東西變的讓人越來越沒安全感了,甚至快發展成不靠譜的代名詞了。而出現此問題的根本就是花了錢沒得到彙報。矛頭一股腦的指向了保險公司。弄清楚這其中的誤會,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保險公司為什麼拒賠,他們憑什麼不給我錢?!



首先,拒絕理賠的原因,大致分為這麼幾種:

1. 一臉懵逼型。投保人不瞭解條款,導致健康告等知存在問題。

2. 一枝獨秀型。免責問題。

3. 各管一攤型。責任劃分不明確。

4. 守株待兔型。

等待期內出險。

5. 啞口無言型。保單失效了。


一臉懵逼型。

代表情況:什麼?我也不知道投保需要提交這個那個啊,怎麼不早說?

發生此類狀況,大多是因為現在投保人不瞭解保險條款,不知道每一條是幹什麼的。而保險業務員還沒有去提這個事。還有一種是投保人刻意隱瞞,覺得自己可以瞞天過海。等到需要理賠了,保險公司一檢查,出現問題了,一股腦埋怨公司。保險公司佔理,但是沒人信你。人們更傾向於同情弱者。


一枝獨秀型。

代表情況:啊?這個怎麼不賠呢?買了你們這個不是隻要得病就給錢嗎?

發生此類情況,大多是投保人沒有注意到或理解到免責條款的具體內容和含義。但迫於條款明確。也無話可說。


各管一攤型。

代表情況:我這個不也是意外得病麼?為什麼意外險就不給賠啊?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大多屬於投保人沒弄清自己買的保險是什麼險。而一般的業務員最起碼還是會告訴你你買的是什麼保險的。所以情況出現極少。僅作參考。


守株待兔型。

代表情況:我昨天就簽單了,錢也交了,憑什麼不陪我啊?

這裡我們需要注意,任何保險都是有等待期的。等待期就是觀察是否有沒有展現出的疾病或者其餘風險。等待期內出現問題也是不予理賠的。否則感覺自己難受就先保險在檢查,保險公司秒變成慈善機構~


啞口無言型。

代表情況:我不就一年沒交保費嘛?憑什麼不給我賠!大不了你們扣除去那個錢唄。

很多人都是這樣,感覺自己買完了就完事大吉了。等著收錢就行了。加上兩次付款之間的間距長的可能有一年之久。等需要繳費了早都忘了一年前的事了。出了事才翻出來。卻埋怨保險公司不人性。(保險公司內心os:“祖宗,我們也是有規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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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當事情出現了與自己預期不一樣的情況時,無論最後結果如何,人總會第一時間對另一方產生負面情緒。一個人不可怕,但當保險公司面對千千萬萬客戶時候,這其中只要有很小一部分人走到了這一條路。影響都是巨大的。所以說人言可畏。

而保險公司無非只是按照條款做事,卻落得一身罵名。

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當下的一個嚴重問題: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知識鴻溝僅靠業務員是很難填平的。


當然啦,也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小鏡的出現。才有了這個回答。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放大鏡。但透過我,可以讓保險變得簡單,透明。


保險放大鏡


“買保險出了事兒,保險公司以各種理由拒賠嗎?”從這個提問方式上就看出,提問人是否經受過保險索賠的折騰?

保險公司屬於保險理財、風險投資的金融服務行業,保險公司沒有破產,只有合併,客戶無須擔心合同履約問題。

只是近些年市場開放過快,保險業迅猛擴張,監管不力,不良無序競爭,也造成一些人對保險的偏見誤解。

保險合同,條款較詳盡,有一定專業性,但這些保險條款都是經保監會報備核准,才允許銷售。履約是基本,作為有長遠規劃的企業,怎麼能隨意違約,客戶完全有權利要求根據合同約定賠償。

只是近些年發展迅速,個人財產如車、房及各種經營從無到有,財富迅速增加,只是相對於風險投資理念,是否加強吸收學習了呢,條款是難領會些,要多問多學,不能一味推給他人,他人只是建議,最終還是自己直面,誰也替代不了。

有相當銷售過於誇大保險利益,一定要注意業務員介紹時,多思考,細看條款,多諮詢一些人,特別是保險公司專業人員如理賠人員,他們對條款吃的最透。

如此逐步瞭解保險,一般業務員也就欺瞞不了你,或慢慢消除“保險公司以各種理由拒賠”的偏見誤解。

當然也有保險臭蟲,故意欺瞞難為客戶,造成索賠困難;有因自身技能差,造成客戶可誤解條款,增加索賠難度。這些畢竟是少數極個別情形。這時可向上一級部門反映,加強溝通,儘快獲取賠償。

當被告知拒賠時,你拿出條款逐條核對,只要不屬於除外責任裡的,就該賠償。當被以各種理由拒賠時,你是否有各種理由應對?

對保險認識過程應該是:學習,瞭解,接受,享用,而不是消極抱怨排斥。

材料收集全後可先個專業人員把把關,去交材料時就有數了,比如可以問我哦。



江南煙雨濃433


因為現在很多朋友,都有商業的醫療保險,那麼如果我們長了病花了錢,社保中的醫保,已經報銷了一部分之後,剩下那些還能不能,繼續通過商業醫療保險來報銷。

其實這是一個蠻簡單的問題,但是播了之後,馬上就收到了朋友們的留言。

有一個朋友提了一個類似的問題,而且強調說,他差點被忽悠了,咋回事?

他是上了新農合,新農合相當於是農村的醫療保險,很多農民朋友上都是新農合,然後村裡又組織買了一個團體的醫療險,那當然就是商業醫療險的範疇了。

結果買完保險時間不長,真的不幸摔傷了,花了3萬多塊錢,通過新農合報了15000,剩下的那些錢,拿著去保險公司報的時候,被拒賠了。

保險公司說,你這個保已經報過了,所以不能再走我們這個報銷,聽著是非常的弱,事實真是這樣的?

很多朋友不太瞭解社保和商業醫療保險,接觸的較少,整不好就有可能被忽悠。

而且說實話,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基層員工,因為我們最近跟很多業內人士交流,發現有些人真的不一定懂,所以你也不知道他是故意忽悠咱,還是真的不懂。

總之,這位大哥是差點上當,但是後來還是多了幾個心眼琢磨,怎麼都不對勁,又翻了翻咱們的節目,就把這個保險公司給告了,那法院當然是判賠了對吧。

今天藉著這期節目咱們再強調一下,醫療險叫補償原則性的保險。

什麼叫補償原則?就是第一個實報實銷,所以不可能超過花費的最高額度,花了1萬塊,想報15000,這是不可能的。

第二個,就是不能重複報銷,比如說這些藥物,社保裡面報過了,拿著再去商保報,這是不可能的。

但是50%錢已經報過了還有50%,剩下的50%裡還能通過商業保險報銷一部分,這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商保加社保累計起來,可能報到百分之七八十,甚至百分之八九十。

大家注意,你報過就完全不能用,商保絕對沒有這個事。

但是有兩點大家需要注意,第一個就是,要關注一下免賠額,這個商保也好,社保也好都有免賠額。

比如說我記得北京的門診報銷好像是1800以上才起報,這就是免賠額。

有一些大額的商業醫療保險,可能是一萬以內都不報銷,人家保的是大頭,保的是重的那部分,對吧。

第二個保障範圍,尤其是合同中那個免責條款,大家要好好看一看。

比如說像什麼蹦極攀巖等高危活動裝假牙等這種花費巨高的,大部分醫療險,都是不報的。

所以大家要多注意,當然最後還是要強調一下,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被保險公司忽悠,肯定要跟他據理力爭,對吧?

如果保險公司不聽,當然也可以像,那位大哥一樣去法院直接告它,

還有一些其它的維權路徑,可以把這個事走得更簡單一些,那麼關於這些維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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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上答案:一定程度上屬實,但假如因此不買保險,則更加不明智,保險還是必須要買的。

第一,由於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認真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對保險承保範圍存在誤解,以至於後續理賠時引發糾紛。

就我購買商業保險的人身意外險的經歷來說,保險合同的條款很多,很複雜,一般人確實難以完整閱讀並全面準確理解保險合同條款的內容。其實保險合同裡面寫了很多保險的範圍和不予保險的範圍,以及等待期,大概很多人由於看不懂或者沒有耐心看,就聽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口頭介紹就買了,口頭介紹當然跟保險合同的原文是有出入的。將來保險理賠肯定是以書面保險合同為依據而不可能以保險業務員的口頭介紹為依據。這樣買保險的的人理賠的時候就會覺得,怎麼跟當初買保險的時候說的不一樣。其實原因在於投保人當初在保險合同簽字的時候,沒有全面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



第二,我國保險行業真的不健全,不規範。

你在微信裡面搜索文章,用 “保險合同糾紛 大數據” 作為關鍵詞搜索,就可以看到類似《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大數據分析》這樣的文章,就最近兩年在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兩個省級地方公開的全部的法院判決書進行調查,發現人身保險合同的理賠糾紛裡面,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去法院起訴保險公司的,基本上保險公司的敗訴率就是90%左右,也就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引發的糾紛,凡是起訴到法院的,法院90%情況下認為保險公司是沒有道理的。雖然這樣的調查統計目前只有兩個省,我相信其他省份也差不多。

法院判決文書的調查統計結果,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保險公司耍賴不理陪的情形確實存在,第二個是說明法院是公正的,打官司去起訴保險公司是相當有用的。其實跟保險公司引發糾紛,不一定非要去法院起訴,也可以去當地的保險行業協會尋求調解,調解比較快,又不用花錢。

所以既然有法院做後盾,買保險還是不要怕。


科學理性法律人


這個問題我可以很負責人的告訴大家,是假的!

保險條款或者合同通常都是很繁瑣的,所以一般我回答問題的時候不喜歡搬用書面上的話,那樣雖然顯的專業,但是不懂保險的人讀起來就比較費勁了,所以我還是喜歡用大白話講保險,讓大家都看得懂。說保險公司會以各種理由拒賠的人通常只有三種人,其中一少部分人是買的保險不合適或者確實是遇到了無良的業務員規劃錯了保險,導致不幸出險了以後不能理賠。第二部分人,也是絕大部分人,他們根本就沒有買過保險,有的是道聽途說然後加以添油加醋的以訛傳訛,還有的甚至是乾脆沒有緣由的中傷保險公司。不信的話評論圈裡討論一下。

空口白話先說到這裡,接下來說點實事,來看看保險公司到底理不理賠,以我們公司為例吧,我們國壽去年(2017年)理賠數據請看下圖
如果說保險公司不理陪的話,那我請問,這二十一個億是誰賠給生病的人的,難道是網絡噴子嗎?或許有人會有這樣的疑惑,是不是雖然理賠,但是會給你設置層層阻撓,你的好長時間才能把錢拿到手啊?我們在來看


我們的平均結案時間是
1.8天,不到48小時,錢就到賬了。這樣的速度雖然不能保證全人類滿意,但只要不是為了噴而噴的人,應該都會滿意的。況且這還只是我們一家公司,咱們國家上百家保險公司呢,我們每一家公司都在兢兢業業的為中國百姓服務,所以說保險不理賠的人,可否出示你的論點??

保險是家庭的防火牆。今天在頭條還看到了一個鐵嶺五歲小女孩的爸爸的求助信,24小時內便徵集百萬。有時候我也想,雖然我不是富豪,但區區的一百萬我一個人就可以為他湊齊了,何必讓你和百萬保障之間少一份保單,多一份求助呢。願大家正視保險,也願大家平安健康🙏


天怒瘋狂


買保險最重要的是業務員要介紹清楚,自己要明白買的是什麼類型保險。現在年輕人都懂,買保險之前問一下,我之前做過什麼什麼小手術,或者因為什麼什麼住過院怎麼樣之類的。好的業務員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判斷,該如實告知就如實告知。不好的業務員,為了賺錢直接讓你在合同上說沒有住過院,然後出險了。那保險公司該不該理賠?全賠能不能賠死?所以買保險之前要明白幾點。

1:買的是什麼類型的,不能買個理財的得了大病也要去理賠對吧?

2:買重疾險之前先了解這款產品理賠的是什麼類型的重大疾病,如果你連這點時間都沒有,或者你周圍全是坑你騙你的,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3:意外身故一定要了解買的產品最大的理賠限額是多少?比如意外最高200,你買了10家公司,每家公司買100萬。完事,保險公司能賠嗎?

4:保險是根據大數據來計算的。假如去年山東煙臺理賠了100個人,每個人20萬,就是2000萬,根據每年上漲10%。那麼今年大概理賠額度就會在2200萬-2400萬之間。結果上半年就理賠了1500萬,那麼下半年理賠審核必定會嚴格。而且,再說了,你理賠幾十萬,審核嚴格點都不行嗎?你只覺得自己沒有詐保,那麼其他人呢?你沒辦法保證其他人,而且說實話,很多地方很多人對這種詐保做的太多了。舉個例子,之前有些地方某些人出車禍或者別的原因去世了。和醫生商量(給錢),出院回家。然後買上意外險(當天24點之後生效),找個地方買車撞一下,報保險,200萬賠償。當然這是少數,但是不代表沒有。一個理賠200萬,需要幾千上萬個人交保費來彌補。

5:房地產整天各種問題,你就不買房子了?銀行行長都能把客戶的錢弄沒,你就不去銀行存錢了?整天蘇丹紅,三氯氰胺,什麼染色雞蛋,注水肉等,難道我們就不吃飯了嗎?這些東西本身沒錯誤,錯誤的是中間的人。

最後說一點,我是個業務員,我做每一分保險的時候會跟客戶說清楚。出險的時候積極理賠,說句不好聽的,賠的又不是我的錢,我擔心什麼?客戶在我這裡得到理賠,我只會增加更多的客戶。

另外奉勸大家一句,有些親戚朋友可能就為了做家裡的幾個單子然後去保險公司,做個一年半載就不做了,這種情況別說理賠,她可能連這份保險賣的是什麼都不懂。儘量去專業的人手裡做保險。買保險不是為了賺那點佣金,是為了讓自己更安心。

祝大家身體健康。


莫言1991


保險公司按合同辦事,是否拒賠看當時買的是什麼類型的保險。

簡單把可能會發生拒賠的情況分析下

第一種,貨不對版。比如買的是一個意外險,發生了重疾,這個肯定是不會賠付的。買的東西不是一回事。

第二種,升級版的貨不對版。這裡就要涉及到銷售人員不誠信告知了,故意誇大這份保險的作用。比如年金險,雖然繳費很高,但是可能只有一個身故責任,這個時候發生疾病,除非死亡,不會賠付。

第三種,是否“真的符合疾病定義”。這裡特別說下,很多人買了重疾險,也確實發生了重疾,但是無法賠付,這是因為重疾險的賠付要嚴格按照合同裡面的定義來。舉三個例子

1確診賠付,比如像癌症這一塊,得了白血病,肝癌,符合icd-10對惡性腫瘤的定義,賠付。

2達到某種治療方式賠付,比如像尿毒症,不是發生了就馬上賠付,它需要被保險人到了三期,且接受腎透析治療180天或者已經通過換腎了。賠付。

3疾病後遺症,比如腦中風,得了不一定會賠付,它需要患者滿足幾點條件,吃飯、穿衣、洗澡、移動、如廁等幾種方式無法自理,才會賠付。

這裡還是算銷售人員的鍋,沒有給客戶傳遞正確的重疾賠付定義。

最後還是那句話,保險會不會賠付,根據合同來,符合賠付,不符合不賠。


吳索謂Rex


目前,保險公司和消費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不對稱其實是有目前的整個銷售機制不規範造成的:

1.首先,銷售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導致對保險產品解說不到位。我一直不贊成保監會把保險從業人放的門檻放得這麼低,目前金融三大行業中保險是最不受待見的,銷售人員的素質低意味著銷售誤導、欺詐時有發生。

2.其次,保險公司由於業務導向,缺乏有效的銷售人員監督機制。由於是業績論英雄的考核機制,因此基層保險公司的管理層都是以業績為反向,只要有業績其他都無所謂,管理鬆散。

3.另外,由於客戶自身對保險的不重視,因此不願意花時間去詳細閱讀保險條款,導致對保險產品缺乏客觀的認識。很多朋友只知道買了保險,但是這個保險具體保障什麼是一問三不知,這其實本身就說明可對保險得無所謂態度。

4.最後,保險是管理風的金融產品,風險複雜多樣,所以每一個產品都必須去界定什麼風險可以賠,什麼風險不可以賠,否則就沒有辦法定價。但是,正是由於銷售不規範,保險公司也不知道銷售人員是否已經告知可客戶,而客戶也不知道銷售人員是否將產品的信息已經完全告知,很多糾紛因此而起。


保道筆記


1、銷售誤導——外部因素;保險理念不清晰——外部因素;保險條款晦澀難懂——外部因素;自己懶的看、看不懂、嫌麻煩——內部因素。

2、以上多種因素造成了:保險是騙人的,說全保最後什麼都不保。比如我回答過這樣的問題【我上了保險,現在我得癌症了,能拿到多少錢?】問他上的什麼保險,照片發過來,是一個短期意外險,而且只上過一年,續保都沒有。結果就是一分不賠。結論就是,保險公司就是孫子,說了買保險就能賠錢,現在又什麼都不賠了。

3、上面的例子是真實的,我回答的問題還有很多,類似的,不類似的都有。大體上有以下幾種:

(1)保險代理人介紹時說“只要得病就全都給報銷”,“只要確診重疾就直接賠”,“只要。。。就。。。" 事實上是,報銷的範圍都在條款中給約定死了,只有合同上有的才報,沒有的一分也不報;事實上是,重疾中確診就賠的不過十來種,很多都是要達到特定的治療程度,或是實施了某個手術後才能賠的;

(2)看別人都買,自己也跟風兒買了一款,至於買的是什麼,保的是什麼不關心,等得病或是用錢的時候,發現買的保險不保,或是錢拿不出來。原因是沒有根據自己的需求買,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需不需要買保險,買哪些保險;

(3)上銀行存款,被忽悠利息高,覺得多拿點利息是好事兒,其他的都沒有細看,也沒想到銀行還能賣保險,最終買成了保險理財產品,想用錢的時候取不出,取出來有損失,大呼上當。利息是相對銀行的存款要高,但前提條件是必須按照那款產品約定的時間取現才能得到,否則本金都可能有損失。只是那個但是和否則銀行都沒說,你也沒看。銀行有問題,個人有問題,但真的跟保險公司關係不大。

(4)親戚或熟人給做的保險,所謂人情單,連誤導的過程都沒有,直接買了,打碎牙只能往肚子裡吞了。

。。。。。。

幸福的婚姻都一樣,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同。這話大家都聽過,這裡也適用,我就不逐一列舉各種可能出現不賠的情況了。

4、其實,有大把大把得到理賠的人,只是真正得到了理賠的人都不願意公開出來讓大家一起跟著樂,因為得到理賠的肯定是出了風險的,自己也樂不出來,但至少在經濟上能有所緩解;而那些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得到理賠的更願意說出來讓大家跟他一塊兒賣,一塊哭,因為那可以讓他稍微好過些。而且媒體八卦們也更願意報喪不報喜,喜事兒天天有,不新鮮,也沒亮點,可喪事兒就不一樣了,尤其罵的是保險公司這樣的強者,人們都是更願意相信弱者,更願意保護弱者,由此來看,那些同情並且一起聲討保險公司的人們都是心地善良之人,都覺得保險公司那麼多錢,打個廣告都幾千萬,拿出一點給可憐人有什麼不行的。所以,上了保險不賠的言論比比皆是,而上了保險獲得大筆理賠的確少之又少,可你去保監會官網看看,一年有多少理賠安全,賠了多少錢,跟這些相比,那些不理賠的恐怕連1個比例也佔不上了,而那些不理賠的,有多少是騙保的,有多少是未如實告知,又有多少是帶病投保的。

5、不知道賠付的錢到底是誰的。當大家都在聲討保險公司黑心,聲援”受害者“可憐的時候,誰都沒想過,如果賠了那筆錢給”受害人“,那筆錢是誰的呀?是保險公司的?是千千萬萬投保人的,如果任由不誠信者,任由騙保者用幾滴眼淚就將保費騙走,那麼保險公司就是嚴重的失職。保險起源於一種互助,古代的商隊為了防止發生風險而遭遇破產,就在出發前拿出一筆錢放到互助基金中,選出品德好的人來保存,一但當中誰的貨物出現損失,就從這筆錢中拿出一部分幫助他,這是一種保險的初級形態,但其原理不變。所有投保人將這一筆筆風險金彙集起來,交給有法律約束的保險公司來管理,當發生風險時,由拿出大家彙集的錢先幫助這個人渡過難關。如果保險公司核保不嚴,發生風險後不進行細緻的核查,就輕而易舉的將大家的人給出去,受損失的是誰?不是保險公司,而是所有投保人,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種保險公司我不信任。

6、提醒所有人,買東西之前要做好調研,不管什麼東西。太多的人為了買一個幾十塊的小東西,在淘寶以及各大網絡平臺上查詢、比價,差個一毛兩毛的都要跟店主計較一翻。可遇到買保險這麼貴的商品時,連條款都不看看就掏錢,對於長期的險種,一種幾千塊,20年就是幾萬塊甚至十幾萬塊,不值得你仔細想清楚到底需要不需要,不值得你仔細看清楚到底保險不保險嗎?

再有,保險也是一個可以無條件退換貨的商品,即使錢交了也不要緊,保險合同拿回來以後,確認單先別籤,抽個時間仔細看看合同條款,確認沒有問題了再籤,或是簽了也不要緊,有10-20天的猶豫期,就是在這個約定的猶豫期內,你要是不滿意,退保是一分錢損失沒有的。利用這個時間仔仔細細,或是找懂行的人給你看看,是不是你需要的,如果是就留下,如果不是就直接退掉,什麼也不會損失。

很多人總說買的值不值,不存在 這個問題,沒有什麼值不值,只有適合不適合,沙漠裡渴的要死,就是花1塊錢買一塊鑽石也是不值的,不適合那個情況。還有的人說買錯了,其實也不太準確,應該說在資金有限的前提下,配置的合理與不合理;在資金充足的前提下,保險一般都是買少了,很少有買錯的。

保險公司每次賠錢真的不會想盡辦法不賠你,因為每家公司承擔的風險非常少,一般來說,保額超過10萬,那麼保險公司就要將這份保險進行分保,意思是,如果收到一份保單,保額30萬,那麼這家公司自己保10萬,另外20萬將分給其他保險公司保,這叫分擔分險,所以,你覺得賠100萬太多了,保險公司不願意賠,其實,他可能只賠其中的10萬,另外的90萬由另外的9家公司分別給,這也就是除了保險公司,還有再保險公司,也就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每多事兒不是表面那麼簡單,保險公司的嚴格,也是對騙保和不誠信人的一種控制,這樣才能保護真正的投保人的利息。

最後,事有兩面,我國的保險法在不斷的完善,但不可迴避的是,有很多問題仍需調整;保險公司也在逐步轉型,不斷的完善。國家的大環境的改變,人們思想認識的提高,也在不斷倒逼保險公司改革,這需要一個緩慢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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