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對相互保開出了93萬元的罰單,大家怎麼看?

IC保諮


今天,監管正式就“相互保”事件做了正式的處罰通知。

總體來講,監管認為:

1.相互保的產品條款和費率並沒有通過監管備案,相當於監管本就不認可這款產品,但是硬上了。另外,“相互保”通過產品參數調整的方式改變了產品費率計算方法以及費率計算所需的基礎數據,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定價原理。

2.相互保產品宣傳信息存在誤導,消費者(投被保險人)利益可能會受到損害。 最終對信美人壽以及相關高管給與合計93萬的罰款。

其實,“相互保”功過與否,每個人心裡面都有自己的評價,保乎精算君認為這款產品對行業、對消費者有著這樣的一些影響:

1.對行業 挑戰了保險行業原有的經營模式,因此。。。(這裡省略10000字)。其實保險行業對於“相互保”這種事後分攤、後付費的方式,還是保留了非常大的意見。但是相互保的確是中國保險行業內第一款針對個人的互助保險計劃,相當於是相互保險在國內個人保險市場的第一次試水。

2.對消費者 “相互保”也許存在銷售誤導,或者定價問題,但是總體而言,的確是一次對消費者很好的保險教育,畢竟通過目前“相互寶”的參加人員看,對消費者的影響力的確很強!

最後,保乎精算君想要說,無論功過,支付寶相互保(寶)還是給我們留下了不少正面的東西,特別是給互聯網保險留下很重的一筆。 我作為互聯網保險的行業參與者和消費者,也為此感到驕傲。


保乎筆記


相互保剛開始是和支付寶合作推出的一種保險,因為是以不盈利為目的,支付寶想讓所有人享受真正的免費保險才推出的革命性保險,所以這個保險觸動了所有保險公司的根本利益,同樣是保險一個保費可以忽略不計(平臺不賺一分錢費用全部用於支出),一個是每年要交成百上千,所以任由相互保做大,保險公司將損失重大,因此保險公司聯合保監會把相互保踢出保險行列,支付寶又單方面接盤以平臺方式才讓相互保變為相互寶,這個惠民的保險才存活下來,看保險不要只看表面,這個相互寶和市面上的同等醫療保險比較,賠付條件和賠付要求都是一樣,但相互寶只有理賠時才平攤費用,按普通保險的賠付比列,基本保費可以忽略不計,但其他同等保險,一年保費成百上千塊,按普通保險賠付比例,只賺不賠,保險公司就是靠這個掙錢的,而且不是一般的掙錢,所以說相互寶到底是不是騙人按真實憑據說話,一個月就騙你幾分錢?還不把人累死!所以比較下來一個一年只花幾塊保費就能享受以前成百上千保費才能享受的保險,從這就能看出讓相互保做大後會對整個保險行業有多大影響?


飛揚-青春


任何一個新鮮事物的出現,無論它多麼多麼成功,或者受歡迎,也要按規矩辦事。

本次處罰,主要有兩條,第一,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第二、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從銀保監局公佈的處罰依據來看,我認為可謂“情有可原,但“罪”無可煥,依法處罰沒什麼問題,雖然從感情上我並不願承認。

第一,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信美在“相互保”(現已更名相互寶)業務中,未經銀保監局批准,通過產品參數調整的方式改變了產品費率計算方法以及費率計算所需的基礎數據,也未像向銀保監局備案。

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關係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這一條,沒什麼可說的,是否調整,是否未經批准和備案,都有相應的文件,白字黑字在那呢。

第二,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這一條,主要是指在銷售過程中,向保險消費者傳達“相互保”產品依法合規的錯誤信息,以及第一年參與成員分攤金額僅需一兩百元的誤導信息。

我們來算一算分攤金額大約有多少。

4月11日支付寶公佈了相互寶的最新數據,第一,參與人數突破5000萬,第二,這5000萬成員中,有31%來自農村和縣城,47%為外出務工人員,第三,在已經獲得救助金的24位成員中,也有一半來自低線城市和農村,大部分是兒童和外出務工人員,最小的只有2歲。

那麼我們設定幾個參數,第一,人數為5000萬,第二,大部分是年輕人或者年紀不大的人。

通過《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0-39週歲重疾發生率是0.074%,40-59週歲重疾發生率是0.727%

假設有5000萬人參保,

0-39歲參保的人佔70%有3500萬,

40-59歲參保的人佔30%有1500萬,

0-39週歲

患病人數為3500萬*0.074%=25900人

賠付總額為25900*30萬=77.7億

40-59週歲

患病人數為1500萬*0.727%=109050人

保險金總額為21810*10萬=109.05億

管理費為賠付金額的10%

5000萬人每個人要分攤(77.7+109.05)*(1*10%)/0.5=410.85元,超過了信美此前宣傳的一百多元,因此對其判定為欺騙投保人沒什麼問題。

在這裡要特別說一下,支付寶此前在相互保升級為相互寶時承諾,2019年度每一位用戶全年分攤不超過188元(超出部分由螞蟻金服負擔)、下調收取的管理費率為8%、免收2019年1月31日前的費用分攤等,但是之前相互保的階段,信美人壽確實涉嫌投保人實際承擔保費超出承諾,現在是現在,以前是以前,監管部門對之前信美人壽不規範行為作為處罰無可厚非。

所以,此次信美人壽被處罰,確實是因為之前不規範的行為受到應有的處罰,但是原來的相互保升級成相互寶,由保險類產品變為基於互聯網的互助產品,徹底與保險脫鉤了,也就不存在那些問題了。

所以,還得按規矩辦事,就算是對大家有利的事。


鑫財經


銀保監的管理手段強於過去的保監會,因為銀監會過去有過很多監管經驗,而保監會沒有,所以這只是開端,後面會越來越規範,這個也反應了幾個問題

1、這家保險公司作死,中國所有的保險合同必須經過報備、審批方可上市。保險產品上市不是自由市場交易,所以這個公司和領導層是活該

2、保險運作不是單純的眾籌這麼簡單,保險的核心在理賠,而償付能力事一個保險公司的核心工作,所以無論是馬爸爸的相互保還是其他的眾籌類保險都沒有明確的償付能力解釋和保證,且投保前的健康告知沒有面訪和核實,是很容易造成帶病投保的(逆選擇)。我買了,但是別人出事我不願意陪,你能拿我怎麼樣呢?不給我買?不買拉到麼,對不?所以真的遇到賠償過多,那就要看馬爸爸是不是自己出錢來賠,到時候啥情況真的說不準!

所以國家一定會做調整和要求,買可以買,但是不要抱多大希望。而保險公司是要有保險準備金存在中國人民銀行的,這些錢保險公司不可以動,以確保客戶可以得到賠償


小龍蝦爸爸


罰款不代表模式不好,也不代表產品不好。

創新模式遇到違規現象情有可原。

五千多萬用戶足以說明問題,群眾需求在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保險的意義體現了,民眾能接受,監管加強監督管理,各司其職,最終受益的是大眾就是好事。

希望這種模式條款再精緻一些,比如把防癌險做成這種方式,互聯網創新產品要結合國內民眾保險意識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用糾紛最小的條款,費率更低的讓全民能參與接受就更好了。



君好保險諮詢


本次的鉅額罰單是針對行業規範的監管處分,是對保險機構在創新過程中的邊界約束。“相互保”,無論是從產品名稱還是推出主體信美人壽來看都具有保險產品性質,因此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確實存在越過監管紅線的問題。如果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沒有明確的規範管理,那麼保險市場的競爭機制將會出現混亂,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資源配置失靈現象,不利於保險行業的良性競爭和規範發展。

 

但就“相互保”產品本身而言,“一人生病 大家出錢”的互助模式以相對公開、透明的眾籌方式實現了分散風險的保險功能,體現了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理性思維,也是互聯網金融和共享經濟在保險領域的嘗試應用。在自願投保的基礎上,為大眾群體提供了一種便利互惠的抵禦風險選擇,有利於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如何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推出更多符合大眾市場需求的新型保險產品,推進普惠金融和共享經濟在保險行業的成熟發展,需要銀保監會和保險公司共同努力。一方面,銀保監會應與時俱進,針對當前共享經濟和“互聯網+”的發展出臺相應的明文規定,讓行業融合與產品創新的邊界更加清晰透明,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在堅持創新的過程中應注重合規風險的防範,明確保險購買條件,在普惠大眾的同時守住行業競爭底線。


盤和林看經濟


3個月,6分錢,幫助了9個人,換句話說,老子用6分錢買了3個月30萬限額的保險。所以懂吧?花千八百一年養的保險公司…



遵紀守法好農民


現在相互保有4千萬人參保,罰93萬,一個人出0.02元,把罰款交了,我們繼續。


冰山下的火種Anson


又動了保險公司的奶酪了


螃蟹4433


熱烈祝賀相互寶參與人數突破5000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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