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改激發經濟發展活力

4月16日上午,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鄭人豪主持召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動方案》(據4月17日《湛江晚報》)

有專家曾經指出,在目前的經濟狀況下,我們暴露的弱點是缺乏創新力和創造力,導致這些年我們沒有很多拿得出手的大品牌參與國際競爭,如果此時不抓緊將創新力、創造力廣泛體現在各行各業,我們將很難推動經濟進一步發展。最近幾年,從中央提出“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到地方各級政府不斷加強對創業者的扶持力度,意義顯然也正在於此。

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需要商事制度改革做推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商事制度發生根本性變革,為市場主體繁榮發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改革發展全局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綜觀各地商事制度改革,儘管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做出了大膽探索,也找到了改革的目標和方向,但是卻明顯不夠徹底,甚至說只改了一些“皮毛”,而剩下的才是真正難啃的“硬骨頭”。很顯然,能否從根本上發揮商事制度改革的作用,使“放管服”三個方面有機結合,產生最大效率,是今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個重點。

經濟新常態不僅僅是增長速度的問題,更意味著工業發展的動力向以知識經濟為主的轉變,經濟結構向以現代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轉變,發展目標從更重視速度向更重視質量,從更注重經濟向更注重民生的轉變,業態從“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向“做市場、做服務”理念的轉變。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其目的就是為新的發展提供動力和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為企業創造更大發展空間。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項涉及部門多、關聯度高、牽涉面廣、政策性強的重大改革,任務艱鉅繁重。而且隨著改革不斷深入,範圍在不斷拓展、難度也在不斷加大。這就要求有關部門能進一步強化職能服務支持,真正將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動方案落實到位,不斷提升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滿意率和獲得感,最大限度激發我市經濟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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