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力爭2020年新能源車20萬輛

近日,廣州市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提出到明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要達到10萬輛以上;並將陸續出臺多項政策,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繼續給予新能源車車輛購置地方財政補貼,並鼓勵私人自建充電樁,充電車輛有望適當減免停車費。

《方案》中提出了廣州新能源車推廣的目標:到2018年底,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累計達10萬輛以上,其中,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約1萬輛,私人和租賃等領域約9萬輛;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累計達20萬輛左右。

廣州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力爭2020年新能源車20萬輛/充電樁10萬個

配套充電樁方面,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構建起以專項規劃為指引、各項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基本實現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電服務。力爭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7萬個,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發展舉措,明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機關單位新增車輛原則上全用新能源車

01《方案》中提出,全面推進公交電動化,從今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100%使用純電動汽車,並按計劃分步驟逐年加大純電動公交車推廣數量和配套充電基礎設施數量,力爭到2018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此外,未來新增公務車也基本要使用新能源車。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車採購前置審核管理,每年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新的車輛,在滿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黨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優先選擇租賃新能源汽車出行。

廣州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力爭2020年新能源車20萬輛/充電樁10萬個

購買新能源車繼續有補貼,鼓勵對充電車輛適當減免停車費

02《方案》提出,積極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

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低碳的出行理念,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升續航里程、降低運維費用、完善充電網絡,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指標化管理,推動私人領域應用新能源汽車。出臺相關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建設自用充電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標識設置指引,鼓勵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手段對充電車輛適當減免停車費。

同時,對於在我市推廣應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繼續給予車輛購置地方財政補貼,補貼額度不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廣州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力爭2020年新能源車20萬輛/充電樁10萬個

三區試點共享新能源汽車,推進商場交通樞紐建充電設施

03《方案》還提出,進一步完善、規範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發展共享汽車服務,鼓勵租賃領域優先採用新能源汽車。支持黃埔、番禺、南沙等有條件的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共享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

支持環衛、通勤、出租、物流、租賃、執法巡邏等領域加快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逐步推進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城市地標性建築、交通樞紐等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加油(氣)站、汽車4S服務店配建快充設施並向公眾提供服務;充分利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充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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