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申報開始了!

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申報開始了!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組織申報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

閩工信函中小〔2019〕174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於推薦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工企業函〔2019〕164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省工信廳、財政廳認定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尚未獲得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稱號,且符合《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基地運營單位可申報(我省示範基地、創業基地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管理辦法》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通知公告欄”下載,網址:http://www.sme.gov.cn)。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示範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2016年公佈的第二批國家示範基地將於2019年12月有效期滿。我省2016年獲得認定的3家國家示範基地〔福建火炬高新技術創業園、弘橋智谷(泉州)電商產業基地、金沙園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本次可自願重新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認真對照《管理辦法》的條件要求,按以下清單準備並向所屬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提交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四份):

1.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申請報告(附件2);

2.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的專項審計報告;

4.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複印件;

5.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6.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或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認定文件(複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輔導師名單及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8.基地典型服務案例(不超過3000字,可附照片);

9.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10.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並填報《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彙總表》(附件3),於5月5日前將推薦文件和被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一式四份上報我廳,同時將全部材料電子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其他事項

1.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符合條件基地的申報指導、審核推薦工作。我廳將根據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推薦申報情況,按程序擇優推薦4個以內的基地申報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

2.對通過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將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四、聯繫方式

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 陳金橋

聯繫電話:0591-8760967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福建省示範基地、創業基地名單(除廈門外)

2.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申請報告

3.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彙總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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