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訴維權的奔馳女車主,沒義務做一名“至死方休”的鬥士

哭訴維權的奔馳女車主,沒義務做一名“至死方休”的鬥士

昨日凌晨,“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中當事人的家屬告訴記者,當初妻子提出的8點訴求中與個人相關的部分已經全部兌現,其中包括奔馳方面的道歉、換新車、退還1.5萬餘元金融服務費,補過生日(費用由奔馳方承擔)等。但除了交通補償費,不會有額外的現金賠償,並稱網友所說的“200萬封口費”並不存在。車主接受採訪時表示:“和解不是退縮。最想感謝還是網友們,一起推動事情的發展。對我個人來說,我還是想回歸一個正常的生活。”(4月18日《北京青年報》)

由不接受4S店道歉,到與奔馳達成協議並和解,只有短短兩天不到。當事人態度的轉變,也許在很多網友看來難以解釋,於是猜測背後一定有鉅額的封口費。事實上,即使果真存在,又傷害了誰的利益?

新聞熱點頻繁切換,網友的關注點也會跟著轉移,其實就算沒有任何新聞,事件的熱度也會逐漸冷卻。這是傳播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然而,在別人看來不過是熱鬧,在當事人卻是要耗費極大心力去面對的現實,早一天解決,便可以早一天解脫出來,這也是人之常情。

誠然,事件熱度對索賠訴求的達成至關重要。曝光度就是壓力,壓力越大,對維權者越有利。某種程度上說,每個轉發評論圍觀的網友,都在客觀上幫助了當事人。但同時,當事人雖以個人維權為出發點,不過卻牽出了一系列隱藏在背後的潛規則,若這些痼疾能夠改觀和解決,客觀上也幫助了每個消費者。

這可以看成是一種客觀的、鬆散的合作關係,誰也不欠誰的。每一起新聞事件,之所以能夠得到迅速傳播,一定是戳中了人們的痛點,共鳴的基礎除了人性,也包括共同的遭遇。當然,問題的解決能夠走到哪一步,與當事人的表現直接相關,卻又不完全由他們決定,尤其是在關鍵細節已被放大之後。譬如“金融服務費”,已引起了稅務部門的重視,但能否徹底決絕,當事人其實已經沒有太多話語權了。

當事人其實沒有變,變得是有些圍觀者,對她抱有不切實際的情感寄託,希望她可以做一名“至死方休”的鬥士,所以現在才會感到被傷害。很遺憾,她沒有這個義務,也並不現實。“坐引擎蓋”是“鬧”,開始選擇不原諒也是一種“鬧”,“鬧”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如今消了氣也好、訴求實現也罷,選擇畫個句號有何不可呢?如果“鬧”的結果不僅能推動社會進步,自己還有200萬那麼大的回報,難道不是好事嗎?

儘管當事人選擇和解,連鎖反應卻仍在蔓延,媒體的追問和監管部門的調查也不會戛然而止。消費者的弱勢不會因一起維權事件徹底改變,但只要曾經頑固不破的利益堡壘有所鬆動,違法作惡的成本有所提高,就是在向著正確的方向邁進。所以,應當感謝這位消費者,感謝她有能力引起輿論的關注與共鳴。至於賠償,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種獎賞,又何必眼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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