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劇中被子彈打到還能繼續戰鬥的劇情在現實中可能嗎?

手機用戶102108511079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稍微懂一些抗戰歷史的人或者上過戰場的人,都應該知道,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

人體致命的要害部位其實是有限的,主要是重要的器官和動脈。

自然,子彈擊中關節和重要骨骼,也能導致人失去行動能力。

即便子彈擊中頭部,只要不是擊中腦部要害,人也不見得會死,往往還能作戰。

就比如著名的粟裕大將,他就曾經頭部中彈。

南昌起義後,起義軍南下廣東,警衛隊一人背三十公斤輜重,還得人盯人地照看挑槍民夫。這些民夫隨時有逃逸的可能,人一走,就把槍扔下來,結果沿途丟棄了不少武器彈藥。就在這一連串令人眼花繚亂的挫折過程中,粟裕第一次中了招。一顆子彈從頭部穿過,人馬上就倒在地上動彈不得。排長一看,腦袋都中槍了,肯定沒得救,便說了句:“粟裕呀,我不能管你啦。”於是,卸下他的駁殼槍就走了。

此時,粟裕心裡很明白,這時候全得靠自己。當他稍能活動時,便掙扎著在路上爬行,僥倖的遇到兩名落後的戰友。在戰友的扶持下,粟裕終於以驚人的毅力追上了部隊,並且很快養好傷繼續作戰。

這種情況絕非少數。

淞滬會戰期間,國軍有個機槍班長回到戰壕拿彈藥。軍需官發現他後背有鮮血,仔細一看竟然有一個彈頭。原來這發子彈擊穿了胸部,卡在後背上。

這個班長明知道中彈了,卻不管,仍然繼續作戰。

中彈以後,班長用捷克式輕機槍來回射擊30分鐘,前後斃傷二十多名日軍。

軍需官震驚之下,用一把普通鑷子將彈頭取出,草草包紮一下,這個班長又去戰場作戰。


薩沙


這種劇情最廣泛的流傳就是關於二戰時日本鬼子裝備的三八式步槍,許多人在提到三八大蓋時總是說,威力太小,根本打不死人,甚至稱其為人道槍,有些人列舉出槍械參數做片面的紙上談兵,認為三八式使用6.5毫米小口徑子彈,膛線纏距短,彈丸陀螺效應明顯,彈道平直穩定,導致侵徹力過強,停止作用不足,擊中人體後往往形成的是貫穿傷,子彈在體內不會發生翻滾和空腔效應,傷口基本上前後槍眼一般大,很難致死和重傷。

當然了,這種情況確實是有的,據很多抗戰老兵述說,被38大蓋打中後,有時候戰爭過於激烈,子彈飛速穿過去,有時候根本察覺不出,直到過了一會兒,傷口發疼,開始流血後才能察覺的到,而這些傷口往往都是貫穿傷,就是前後兩個洞,如果意志力堅強一點的人可以堅持戰鬥,普通人經過簡單包紮也可以繼續戰鬥。聽起來好像是有道理的,可是這些是被擊中倖存後的老兵的說法,更多犧牲的抗日將士呢,如果三八大蓋真這麼不堪,抗戰還需要打這麼久?

事實上根據《兵工史料》一書中的記載,當時的南京南京兵工署設計科曾經對三八大蓋的威力進行過一系列正規的研究測試。在對肥皂板的射擊中,發現無論是500和1000米距離的靶標,彈丸都造成了空腔效應,並不比中正式要小多少。(被步槍子彈擊中後,看傷口)

而美軍在二戰中的試驗結論也證明了6.5毫米友坂彈在近距離有非常可怕的殺傷力,在一個200米的測試中,6.5彈命中目標後,彈心保持完整,而披甲(彈頭殼)分裂成了可怕的一字型!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中當年我遇害同胞體內留下的彈頭也可以發現38大蓋子彈幾乎全部變形,有些彎曲成鉤狀或者斷成兩截,有的披甲直接破裂成碎片,這種殺傷效果對人體的是殺傷是巨大的,幾乎沒有人能夠被打中後還繼續戰鬥!

造成三八大蓋威力小的原因主要是在200-600米的中等距離下,6.5毫米友坂彈飛行進入穩定階段,因為膛線纏距短,彈頭旋轉快,陀螺效應明顯,因此侵徹力較強,但是這也是建立在擊中人體相對均勻軟弱的組織情況下才會發生,如果你子彈撞到了骨頭,或者穿過皮膚肌肉擊中內臟,同樣會因為失去穩定性而產生披甲破裂以及空腔效應。也就是說,在一個合適的距離,讓三八大蓋的子彈穿過人體一個合適的區域才會導致人體受輕傷還能繼續戰鬥的情況,所以說抗日神劇不可信,這是對抗日將士們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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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史吐槽君


不能,被子彈打中還能跟沒事人一樣活蹦亂跳的只能出現在影視劇中,在現實中被子彈擊中,基本上會立即失去戰鬥力,哪怕沒有打中要害部位也一樣,就算是打中人體的四肢,骨頭粉碎、肌肉撕裂的那種劇烈疼痛也不是誰都可以忍受的,即使是手槍的子彈,威力也比我們想象中或者電視上看到的要大,因為電視上是需要藝術加工的,反正導演的設定就是不能一槍把人打死或者打殘,但是

在現實中,什麼硬幣擋子彈這些橋段絕對是扯淡,一槍過去不死就算是好運了。

▲擊中大腦模擬圖

關於現代槍支的威力,大家是不是對其有什麼誤解,子彈打中可不僅僅是一個洞而已,彈頭那巨大的動能會在人體裡面釋放,而人體內部又是類似於是一種液體的環境(比如體液、各種軟組織),能最大限度的吸收子彈的動能,從而把人體內的內臟、肌肉、經脈等組織撕裂扯碎,所以,被槍擊中時就是正面看可能是一個小洞,但是裡面已經被攪得天翻地覆了,這就是子彈的空腔效應。


▲子彈動能的釋放

除了子彈的空腔效應之外,彈頭的失穩翻滾以及碎裂也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比如一些小口徑子彈(口徑小於6mm),這種子彈的彈道係數(衡量子彈客服各種阻力,維持穩定飛行能力的指數)比較低,當受到外界阻力影響的時候容易失去穩定性,從而造成彈頭劇烈翻滾,如果在人體內部,這種翻滾的彈頭會對各種軟組織造成不可描述的傷害;至於彈頭的碎裂,一般發生在鉛質披甲彈(手槍彈居多)或者特種彈(比如達姆彈)上面,這種子彈的彈頭因為質地比較軟,在擊中目標的時候回發生碎裂,那些飛濺的碎片在人體內會產生更多的傷口,造成嚴重的內出血等,對傷口的處理上無疑加大了難度。

▲大口徑子彈可穿透磚牆

所以,被子彈擊中,不管是步槍子彈還是手槍子彈,所造成的傷害都沒有我們想象的簡單,普通手槍子彈彈頭的動能一般為幾百焦耳,而步槍子彈的動能更是可以達到幾千焦耳,比如常見的AK47,使用的7.62mm子彈時的槍口動能大概是2000焦左右,這種威力的彈頭穿金碎石都不在話下了,即使是打中人體的四肢,彈頭撞到了骨頭,那麼也是粉碎性骨折的下場,僅僅穿透肌肉組織的話,那麼也是嚴重的肌肉撕裂損傷,還能具有戰鬥力的那隻能是超人了!


哨兵ZH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來看。

首先,影視劇畢竟是藝術作品,必然有誇張的成分。更可況如今抗日神劇良莠不齊,各種弱智雷人橋段層出不窮,出現個把脫離現實的情節是在所難免的。

其次,如果拋開某個特定情節而言,“中彈後繼續戰鬥”的情節現實中是存在的,甚至,是很常見的。


一、人體對非致命創傷有一定的承受力

現代槍彈的殺傷威力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命中臟器、骨骼的話毫無疑問會造成巨大創傷從而很快失去行動力。

但同時,有很多不太致命的部位,是可以承受一定傷害的。

比如《兄弟連》第二集中,普派被子彈從屁股穿過。雖然一彈四洞,但創傷和痛苦都在可承受的範圍內,能夠淡定的等待戰友查看,還能帶槍自己爬回營地。


二、日製三八式步槍“殺傷力不足”

抗日劇中出現槍傷的雷人效果,與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有關,即:日製三八式步槍穿透力過強,導致殺傷力不足。

這個說法過於誇張,但也有一定依據。三八式步槍擁有低伸平穩的彈道與終端彈道,其採用的6.5毫米友坂彈口徑小,彈頭細長,擊中人體後不容易發生變形。從理論上來說,三八式步槍確實更容易造成貫穿傷。

抗戰小說《烈火金剛》中,對三八式步槍有“一槍兩洞”的說法。作者劉流是上過戰場的老革命,這種說法肯定是有一定的現實依據的。


三、意志力的強大作用不能忽視

從生理的角度來說,在高度緊張的戰場環境下,人的精神高度亢奮,對於傷痛的耐受力是超過平時的。現在見到的眾多受傷描述中,都經歷過渾然不覺、麻木的過程,直到精神放鬆下來,才確切的感受到創傷和痛苦。

優秀戰士的意志力也不能忽視。再強大精神的作用下,人體的確能夠爆發出罕見的潛能。

一級戰鬥英雄孫佔元,在雙腿被子彈打斷的情況下堅持戰鬥,彈藥用盡後與敵人肉搏,最終拉響手榴彈與敵同歸於盡。

戰鬥英雄尹懷忠,在膝蓋被擊穿的情況下忍痛站起堅持戰鬥。再次被擊中後胯部粉碎性骨折,甦醒過來後堅持與敵對峙,並翻滾爬行與敵周旋。最終完成任務獲救。

這個名單很長,就不一一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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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樸信陽


抗日劇中,我們經常看到抗日英雄們身中數彈仍舊英勇抗敵,這固然是電視劇進行的藝術化改編,但在實際中,確實有中彈後繼續戰鬥的案例。

(圖為優化穿甲的6.5cbj彈藥彈頭及其肥皂空腔實驗,可見優化穿透並不一定削弱空腔傷害。)


對於軍人中彈後是否能繼續戰鬥,我們要從多角度看待與分析。


首先,軀幹與某些神經密集區域中彈後,繼續行動會非常困難,不論什麼子彈,命中含有大量內臟或神經、血管的軀幹、大腿等部位,都會帶來巨大的痛苦,並造成內臟的損壞,極大地影響人的行動,體液的流失也會造成人行動的困難,一般命中軀幹後,人就會喪失行動能力。

(如圖的一些彈藥專門優化殺傷效果,防止人被命中後繼續反抗)


而被命中手腳等非致命區域後,即使血液流失休克,也需要相當一段時間,在處理得當的情況下,人理論上是保有一定的行動能力的,但此種情況並非必定,人被命中身體的任何區域,都有可能因疼痛而失去意識,這是人身體的自我保護措施,可以說人體上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非致命區域”。


其次,不同的子彈會帶來不同的損傷,友板6.5飽受詬病的就是中近距離過穿,而小口徑彈則常被形容成在體內翻滾的恐怖殺手。


實戰中,這些理論性知識的適用性會隨著條件變化而變化,若是觸碰到骨骼,無論什麼步槍彈,都會造成恐怖且棘手的傷口,相對的,小口徑彈藥並非遇見軟組織就翻滾,在一些不像軀幹那樣厚實的部位,小口徑彈藥也能造成貫穿傷。即使是被貶成“打孔機”的友板6.5,在實戰中還是有相當的表現,若是該彈藥真的如網絡形容的那樣不堪,抗日戰爭中犧牲的先烈與太平洋戰爭中犧牲的美軍豈不是死不瞑目?

(圖為子彈穿過骨骼留下的傷口,可見子彈觸碰腓骨後發生了翻滾,將脛骨打成多片碎片,這樣的傷口極為棘手。)


最後,意志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意志的作用是巨大的,屈服於疼痛是人的本能,但在戰爭史上,有無數的英雄憑藉強大的意志力,戰勝肉體的力量,忍受住巨大的痛苦而戰鬥,許多實例甚至因為過於強大,令後人懷疑其真偽。


文字再如何描述,也不抵複雜的現實,在實戰中,負傷後堅持戰鬥的大有人在,但達到抗日劇中程度的,確實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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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解析


很多的國產抗日劇中都可以看到,士兵被子彈擊中之後,還能繼續上陣殺敵,這樣熱血的畫面一經出現就引起強烈的愛國共鳴。

但是現實中被子彈擊中之後真的可以繼續戰鬥嗎?其實現實中並不是這樣,電視劇的這些情節都是烘托氣氛的。因為子彈在發射時有超大的初速度和極大的貫穿力,所以一般被子彈近距離擊中幾乎會完全失去運動能力。雖然子彈很小,在超高的速度下射入人的身體也僅僅會留下一個很小的傷口,但是由於極大的衝擊力會造成傷口擴大,最終造成傷亡。

一枚普通的子彈在一定距離可以把一到兩釐米的鋼板直接射穿,可想而知,會對人的身體造成什麼樣的傷害。如果一發子彈貫穿的話,就會造成後部有一個極大的傷口,一般情況下人是承受不了這樣程度的疼痛,會直接昏厥過去,甚至直接被疼痛折磨而死。

所以說中彈之後繼續戰鬥是幾乎不可能的,要是直接射中腦袋或者其他重要部位基本上是當場直接斃命,要是射中四肢也會造成很嚴重的傷口,不及時治療的話就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其實在戰場上很多士兵不是因為當場被子彈射中斃命的,大部分都是因為失血過多沒有及時醫治而死的。


諸葛小徹


不可能,我用556或者223的子彈打野豬,進入的口子很小,出來一般能有碗口大。如果是胸腹中彈,內臟全部打爛,腸子能流出來。頭部中彈基小半個腦袋就沒了。如果換成7.62的子彈那更嚴重。

所以影視劇都是忽悠人的。


北美GO


看子彈類型和擊中部位,一般用步槍的話擊中軀幹,就算沒命中要害,和就滾地哀嚎,然後等著自己變成個血葫蘆涼涼。

而手槍一類的話,尤其是9mm全金屬被甲彈彈道傷害不是很高,即使命中軀幹部位,還是可以反擊。比如下面,美國條子被一個黑子9mm槍擊,手臂中兩槍,脖子中一槍。然後還跑回車裡呼叫支援...沒死。


瘋狗的輕武


日軍的三八大蓋槍在三百米之內對人體的穿透能力最強,一般是一槍兩眼,非致命部位為慣通傷,但穿過後如果依然再次打中人體,那麼由於彈頭能量的削弱,打中人體後會造成翻滾傷害,就是進去一個眼,出來一個碗大的洞。飛行四百米後造成的傷害也是同樣,在飛行的中後期也是進去一個眼,出來一個洞。


指縫陽光63326531


我曾經說過,被子彈打中還能繼續戰鬥的案例非常多,子彈的殺傷要看彈頭的初速、質量、轉速等,還要考慮目標的體重,以及狀態,人在極度興奮的情況下對於身體受傷的疼痛是麻木的,而且體重大的人更能堅持,就算現在也經常看到警察對嫌疑犯連開數槍,而人家還活蹦亂跳的追著警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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