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e_fz71
“當我打死也不承認一件事的時候,你說的話,就是造謠”——四斤
經常關注娛樂圈的人都應該聽說過這麼一個機構
叫“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聽名字都能看出許多事情。
北京,座標首都,祖國心臟,無論是行政、文化還是娛樂都是一等一的重要地方,消息靈通,影響四方。
星權,明星的權利,明星有什麼權利?肖像權,名譽權,不能被造謠權,不接受瞎批評權,等等,還有很多, 別急,只要你們踩雷,這家機構會慢慢都告訴你。
律師事務所,人如其名,就是專門打官司的。
一家專門為明星打官司的律師公司。
從這家機構成立以來,已經為國內一線到十八線各路明星打下了不少於百十來件官司,幾乎全勝,罕有敗績。
吳亦凡,張藝興,鹿晗,吳秀波,王源,趙麗穎等等都是這家機構的老客戶。
為什麼這家公司打官司勝率如此之高?
我理解著,就是,關於談論明星黑料這件事,哪怕是真實的,只要明星不點頭,咬著牙否認,那就是造謠。
趙麗穎和馮紹峰在一起,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范冰冰感情豐富,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楊冪人緣不好,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像這種沒有確鑿事實,靠著眼睛看和腦袋推理的結論,都是造謠,都能勝訴。
哪怕最後證實,別人是對的,明星是錯的,也沒事,道個歉就完了。
所以
劉空青名譽侵權案勝訴,情理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不冤。
平時不被告,是明星不想搭理你,只要想,誰也跑不了,基本就都會吃這麼一回虧。
但小劉同學明顯是心有不服,官司輸了我認,賠禮道歉,我也接受,但心裡就是不得勁。
所以,道歉信寫的也讓楊冪很不得勁。
誇得這些話語,如果不是看到開頭是楊冪,我還以為誇的是哪個老戲骨老前輩呢。
估計連楊冪真愛粉看了都臉紅。
嘴上說著我服了,心裡還是一個勁的擠兌楊冪。
不過帥不過三秒,小劉同學最後還是慫了。
刪了中間那段,從新發了一遍。
網絡不是無法之地,沒有金剛鑽就別攔瓷器活。
不服情有可原,硬到底也是漢子。
這樣冷嘲熱諷,沒啥意思。
四斤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答,這就是一個明星成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普通事件。
上面是劉青空的道歉信內容,他表示是很多是合理的推測和分析,部分內容屬於猜測,那我想問他一句,根據內在聯繫進行合理的推測和分析,那就是有依據的東西,為什麼又變成了猜測呢?既然是沒有真憑實據的猜測而且散播出去了那就是造謠,就是名譽侵權。
有的網友可能會說,他說的好像是那麼回事,就像真的一樣。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是他說的不是跟真的一樣,給楊冪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楊冪會出面維權嗎?
把過錯推給微博營銷號,楊冪為什麼要起訴你,你自己不清楚嗎?知乎上這個文章發佈之後,僅點贊數量就2萬多。如果你不寫這樣的文章,別人怎麼轉發,源頭在你這裡,楊冪不起訴你起訴誰,只要把你告贏了,那其他轉載的人肯定會乖乖地刪除不實文章。
公眾號文章有免責聲明,看到這個我就笑了,你知乎的文章有免責聲明嗎?再說了那免責聲明有用嗎?你文章前面的內容已經在看你文章腦海裡先入為主了,而且把事情說的跟真的一樣,最後來一句不一定是真事,不為真實性負責就完事了?你的文章對別人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就是侵權,不是說你說寫的不是事實,就不侵權了。
我想這份來自劉空青微博的判決書已經能說明一切問題,劉空青的行為已經在客觀上造成讀者對楊冪人格評價降低,所以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於楊冪名譽的侵權,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劉空青也在微博發佈了正式的致歉信,這件事情也告一段落,不過網絡上的侵權事件卻沒有落幕。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所以不要以身試法,遇到別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時,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法律面前,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都一樣。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星河璨爛
明星告老百姓就沒有告不贏的,非常你有很利的證據!劉青空並沒有辱罵她也沒有誹謗她。人家說的句句在理,如果是編的根本不可能編得那麼有模有樣,
那麼多辱罵她的帖子她怎麼不告?不叫人家刪微博?因為那些人只是過過嘴皮子癮她根本不放心上!而劉青空說的都是石錘所以她心虛了。
那年初秋77
不論劉空青爆的料是真還是假,但有一點是真的。
他確實侵犯了一部分楊冪的權益名譽。
這不是洗,實話實說。
楊冪告他,不過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名譽。
無可厚非,她雖然是明星,但更是一個普通人。
當然,我們作為吃瓜群眾看看樂呵樂呵就行了。
大禹求水
我覺得楊冪做得很好,所有的聲音,好的壞的她都看到聽到並且一一消化掉,從來不辯駁不爭論不回嗆。拿起法律的武器默默地取證調查,懲惡揚善,乾得很漂亮!相信國家法律,依法處置任何人都不會說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