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楊冪告劉空青名譽侵權案勝訴?

julie_fz71


“當我打死也不承認一件事的時候,你說的話,就是造謠”——四斤

經常關注娛樂圈的人都應該聽說過這麼一個機構


叫“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聽名字都能看出許多事情。


  • 北京,座標首都,祖國心臟,無論是行政、文化還是娛樂都是一等一的重要地方,消息靈通,影響四方。


  • 星權,明星的權利,明星有什麼權利?肖像權,名譽權,不能被造謠權,不接受瞎批評權,等等,還有很多, 別急,只要你們踩雷,這家機構會慢慢都告訴你。


  • 律師事務所,人如其名,就是專門打官司的。


一家專門為明星打官司的律師公司。


從這家機構成立以來,已經為國內一線到十八線各路明星打下了不少於百十來件官司,幾乎全勝,罕有敗績。


吳亦凡,張藝興,鹿晗,吳秀波,王源,趙麗穎等等都是這家機構的老客戶。


為什麼這家公司打官司勝率如此之高?


我理解著,就是,關於談論明星黑料這件事,哪怕是真實的,只要明星不點頭,咬著牙否認,那就是造謠。


趙麗穎和馮紹峰在一起,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范冰冰感情豐富,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楊冪人緣不好,沒有,發聲明發律師函。

像這種沒有確鑿事實,靠著眼睛看和腦袋推理的結論,都是造謠,都能勝訴。


哪怕最後證實,別人是對的,明星是錯的,也沒事,道個歉就完了。


所以


劉空青名譽侵權案勝訴,情理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不冤。


平時不被告,是明星不想搭理你,只要想,誰也跑不了,基本就都會吃這麼一回虧。


但小劉同學明顯是心有不服,官司輸了我認,賠禮道歉,我也接受,但心裡就是不得勁。


所以,道歉信寫的也讓楊冪很不得勁。

誇得這些話語,如果不是看到開頭是楊冪,我還以為誇的是哪個老戲骨老前輩呢。


估計連楊冪真愛粉看了都臉紅。


嘴上說著我服了,心裡還是一個勁的擠兌楊冪。


不過帥不過三秒,小劉同學最後還是慫了。



刪了中間那段,從新發了一遍。


網絡不是無法之地,沒有金剛鑽就別攔瓷器活。


不服情有可原,硬到底也是漢子。


這樣冷嘲熱諷,沒啥意思。


四斤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答,這就是一個明星成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普通事件。

上面是劉青空的道歉信內容,他表示是很多是合理的推測和分析,部分內容屬於猜測,那我想問他一句,根據內在聯繫進行合理的推測和分析,那就是有依據的東西,為什麼又變成了猜測呢?既然是沒有真憑實據的猜測而且散播出去了那就是造謠,就是名譽侵權。

有的網友可能會說,他說的好像是那麼回事,就像真的一樣。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是他說的不是跟真的一樣,給楊冪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楊冪會出面維權嗎?

把過錯推給微博營銷號,楊冪為什麼要起訴你,你自己不清楚嗎?知乎上這個文章發佈之後,僅點贊數量就2萬多。如果你不寫這樣的文章,別人怎麼轉發,源頭在你這裡,楊冪不起訴你起訴誰,只要把你告贏了,那其他轉載的人肯定會乖乖地刪除不實文章。

公眾號文章有免責聲明,看到這個我就笑了,你知乎的文章有免責聲明嗎?再說了那免責聲明有用嗎?你文章前面的內容已經在看你文章腦海裡先入為主了,而且把事情說的跟真的一樣,最後來一句不一定是真事,不為真實性負責就完事了?你的文章對別人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就是侵權,不是說你說寫的不是事實,就不侵權了。

我想這份來自劉空青微博的判決書已經能說明一切問題,劉空青的行為已經在客觀上造成讀者對楊冪人格評價降低,所以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於楊冪名譽的侵權,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劉空青也在微博發佈了正式的致歉信,這件事情也告一段落,不過網絡上的侵權事件卻沒有落幕。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所以不要以身試法,遇到別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時,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法律面前,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都一樣。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星河璨爛


明星告老百姓就沒有告不贏的,非常你有很利的證據!劉青空並沒有辱罵她也沒有誹謗她。人家說的句句在理,如果是編的根本不可能編得那麼有模有樣,

那麼多辱罵她的帖子她怎麼不告?不叫人家刪微博?因為那些人只是過過嘴皮子癮她根本不放心上!而劉青空說的都是石錘所以她心虛了。


那年初秋77


不論劉空青爆的料是真還是假,但有一點是真的。

他確實侵犯了一部分楊冪的權益名譽。

這不是洗,實話實說。

楊冪告他,不過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名譽。

無可厚非,她雖然是明星,但更是一個普通人。

當然,我們作為吃瓜群眾看看樂呵樂呵就行了。


大禹求水


我覺得楊冪做得很好,所有的聲音,好的壞的她都看到聽到並且一一消化掉,從來不辯駁不爭論不回嗆。拿起法律的武器默默地取證調查,懲惡揚善,乾得很漂亮!相信國家法律,依法處置任何人都不會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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