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縣行政審批局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的通知

易縣行政審批局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的通知

為推進“三深化,三提升”活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我縣按照上級的決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1.適用主體:企業(含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以下統一簡稱“企業名稱”)。

2.業務類型:新設企業名稱核准、企業名稱已核調整、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

3.適用情形: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試點,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者企業名稱核准與企業設立登記不在同一機關的以外,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准,申請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自主擬定名稱,通過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申請使用名稱進行自主査詢、比對、判斷、申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申報流程及要求

申請人通過登錄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scig.hebei.gov.cn/)點擊“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網上市場監管業務服務大廳“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欄目,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申報辦理。

1.擬申請的企業名稱違反禁用規則或者與他人企業名稱相同的,

提示違反禁用規則的意見或者列出相同的企業名稱,提示該申請不能通過。

2.擬申請的企業名稱涉及限用規則的,提示申請人其名稱中限用的內容,同時提示申請人,選擇使用該名稱需要提供相應證明或者授權文件。

3.擬申請的企業名稱與他人名稱相近的,列出相近的企業名稱清單,提示申請人存在的風險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請人自主申報的企業名稱經申報系統比對檢查通過後,申請人可通過申報系統打印《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含名稱查重清單),告知書明確由申請人對自主選擇企業名稱負相關法律責任,在使用過程中產生名稱爭議時,主動配合登記機關對名稱爭議進行處理為保證企業申報名稱能夠符合規定,申報系統根據申請人自主申報的具體情況,提示申請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工商總局公佈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和《企業名稱相同相近比對規則》,有禁止性規定的,申請人不得申報;有限制性規定的,申請人要依條件申報。申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自主申報企業名稱,不得欺騙、誤導公眾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企業成立後應當依法使用名稱,對其名稱使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河北全面推行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

為了保護申請人的權益,杜絕冒用他人的身份證進行登記,我省自3月13日起,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業務全部實行網上實名認證!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軟件下載:

登錄“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點擊 “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開辦”中掃描“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二維碼”進行下載。

2、實名註冊:

按照APP指引,通過提交本人身份相關信息,使用實名認證手機號碼進行確認,在線校驗面部圖像信息。

3、身份核驗:

由系統自動對姓名與身份證號一致性、身份證件有效性以及人像相似度等項目進行身份證校對和人臉識別,與公安部人口庫實時驗證。通過驗證後,由該自然人設置本次註冊驗證的有效期,完成本次身份註冊驗證操作。

4、聯網查驗:

身份驗證通過後,在窗口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通過“全國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系統”聯網查驗企業登記相關人員信息後,可辦理相關業務。

為了保護申請人的權益,杜絕冒用他人的身份證進行登記,我省自3月13日起,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業務全部實行網上實名認證!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易縣行政審批局關於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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