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地150餘畝的河北曲周“袁府”,是高檔養老院還是家族祠堂?

佔地150餘畝的河北曲周“袁府”,是高檔養老院還是家族祠堂?

繼牡丹江“曹園”、金雞嶺“大白宮”“小白宮”之後,河北曲周“袁府”也浮出水面,迅速引起了曲周當地的高度關注。

佔地150餘畝的河北曲周“袁府”,是高檔養老院還是家族祠堂?

佔地150餘畝的河北曲周“袁府”,是高檔養老院還是家族祠堂?

據相關媒體報道,“袁府”佔地面積150餘畝,系曲周縣金融巨鱷袁平年斥巨資建造的家族祠堂。一期歷時七年才建造完成,二期佔地約3萬平米,正在施工中。

該報道引起了河北曲周當地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他們連夜調查,最後於4月16日午間在公眾號裡發佈消息,稱“袁府”實際上是“曲周縣桂昌敬老院有限公司”。

據澎湃新聞記者從當地相關部門獲得的一份《曲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曲周縣桂昌敬老院有限公司佔地的情況說明》中可以看出,“袁府”在建造之前已經獲得曲周縣民政局批准,佔地也經省政府同意批覆轉徵收,因存在違法佔地的情況。並且,該項目沒佔用基本農田,也不存在歷時7年建造完成的情況。這只是調查組出具的初步結論,目前他們正在深入瞭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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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上能建房子嗎?

對於農田,《土地管理法》有這樣的規定: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佔用農用地。所以,在農業用地上建造房子,原本是不鼓勵的。

但是,《土地管理法》還有這樣的規定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這些條款表明,如果要在農業用地上建造房子,首先得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審批,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後方能在農田上動工。同時還需辦理農業用地轉非農業用地的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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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府”的建造是否佔用了農田呢?

一篇刊發在河北新聞網的文章這樣指出,“袁府”在建設初期,村民很不理解這件事對當地發展的重大意義。但袁平年多次往返村民家,講解他的理念與願望,並表示,如果村民願意放棄耕地,他會積極地進行相關經濟補償。

如果報道屬實,我們可以得知,“袁府”是佔用了農業用地了的。但是在建造“袁府”之前,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合法,以及其的用途具體是什麼,這個還需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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