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4+7”已完成近三分之一的采购总量!

14天!“4+7”已完成近三分之一的采购总量!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效果总体上好于预期,在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方面效果明显。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4月1日,11个城市试点实施工作全部启动。截至4月14日24时,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数量达43824.97万片/支,总金额为5.33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

“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医保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有关政策全面落实。”陈金甫说,从试点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以中选的乙肝抗病毒仿制药恩替卡韦分散片为例,中选价格为17.36元/盒(28片/盒),降幅达93%。与原研药品价格175.68元/盒(7片/盒)相比,年用药费用将由9000元左右降至200元左右,极大降低乙肝患者费用负担。

陈金甫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加强试点监测和督导,指导试点地区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促进中选药品的优先使用;及时启动试点的评估、总结,指导完善试点政策;根据试点评估结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文字实录节选:

▌ 4+7药品采购进展情况

[陈金甫]从目前来看,各试点城市还是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试点,精心组织实施,到目前为止,也就是4月1日,11个试点城市已经全面启动,截止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这是什么概念?总金额的5.33亿,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这个数字应该说还是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以往大家的担心,就是说医院采不采、用不用。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有关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实,比如医保的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等。从试点的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用药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 推进4+7药品采购和使用的措施

[中国日报记者]曾主任,卫生健康部门在推进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试点上,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您刚才提了不少措施,是属于指导性意见,有没有具体的意见?

[曾益新]您这个问题就是指“4+7”,也就是近期国家组织开展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4+7”的过程中,我们其实一直在配合医保局,推进这项工作。国家成立了一个联合领导小组,我们也是共同组长。一方面,我们积极配合医保局推进集中采购、谈价,刚才陈局长介绍了,这个效果是非常好的,“4+7”已经全面推开,而且价格是比较理想的。下一步的工作也很重要,采购了,这个药怎么进到医院使用,保障这个“4+7”谈好的价格在医院能够执行,药品能够继续得到医生的接受,得到医院的使用,这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我们专门部署了推进对“4+7”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关于药品使用的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监测使用情况,另一个是取消一些影响这些药品使用的政策门槛,比如说原来规定药占比是多少,会影响药品的使用,还有规定每个医院用药种类数量是多少,现在把这些都取消了。

[曾益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说“4+7”采购的药品在医院使用情况都非常好,而且比我们预期的用量更多,这些情况还是不错的。下一步,我们还是要继续监测、继续做好调研,特别是要了解到医疗机构包括药厂反映的情况,通过三医联动这样一个机制,把这样一个好的制度进一步拓展,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做的一些工作,谢谢。

▌ 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差异问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请问陈局长,现在有一些非试点地区的患者对两地药品价格差提出了一些质疑,请问医保局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下一步如何应对?

[陈金甫]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应该说既反映了改革取得了成效,也反映了改革还在路上,这是局部地区试点产生的必然现象,“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显然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

我为什么讲它是个改革的成效呢?这说明确实存在着药价虚高。刚才曾主任讲了,这次招采实际上不是政府定价,不是国家谈判,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针对不同的情况,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所以这还是符合一个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这样一个降幅,显然对非试点地区来说,这个效果没有达到,试点地区获得了这样一个改革的红利。所以,可以充分肯定,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决定“4+7”招采是切中了药品招标采购体制的重要抓手,或者说切中了药品药价虚高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探索了新的招采机制,取得了改革成效。毫无疑问,11个试点地区老百姓首先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陈金甫]除了你刚才说的情况以外,实际上还有一些改革带来的效果和影响,比如说一些试点地区医院里面,有外地患者到这儿来买药,这个你不能不允许。另外两个地方价格比较,同样的药,在上海卖十几块钱,那个卖三百块钱,价格相差几十倍,这说明“4+7”这个改革是成功的,机制是有效的,政策落地了,确实能够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理顺了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问题,满足了临床需要。

[陈金甫]“4+7”试点的完整解释是招标采购和使用试点,就是说采购后你临床得用,也确实能够适用于医院的临床使用。不像有些说法,怎么好药不用,用这么低价格的药?甚至有患者怀疑这个药这么便宜是不是假药?那个卖三百,这个才卖十几块钱。对普通百姓来说,对价格虚高他是不了解的,经过医生临床开药的解读,包括北京地区,基本采取一药一策,进行临床辅导、用药指南辅导,给群众解读,这个药价低不是因为质量问题,是因为新的改革措施把价格虚高的水分挤掉了,是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质量是可控的。这说明,这个改革还要进一步扩大。所以,这次43次常务会议上已经做出了部署,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这就是我对你刚才这个问题的回答。

[陈金甫]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扩大试点,刚才我讲了,也不是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事。刚才曾主任讲了短缺药的问题,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如果价格过低了,对企业来说,没有积极性,就造成短缺;如果价格不能合理地体现竞争,就产生虚高,对老百姓就产生费用负担。所以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续性的功能。比如说,药价虚高降下来了,医生这一块的医疗服务价格是不是能够进行一种正向的调整?价格到合理水平以后,能不能有利于促进医药企业的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有利于培植中国的企业规模的集中,这就涉及到重大的发展性问题。所以我们还会按照国务院部署,在进一步扩大试点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策,再拿出一个推进的方案。谢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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