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非法持槍、聚眾鬥毆……這股南海黑勢力被判刑!

“東平一號”案二審公開宣判

28名“涉黑”被告人被判刑

大快人心!非法持槍、聚眾鬥毆……這股南海黑勢力被判刑!

2019年4月15日上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慶根等2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鬥毆、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案(又稱“東平一號”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佛山“賭霸”持槍搶佔賭場

暴力插手民間借貸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被告人李慶根刑滿釋放後,先後糾集他人在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凰崗村等地為非作惡,不定期在村祠堂、士多店等地開設賭局聚賭,抽水漁利,獲取非法利益。李慶根網羅了一批刑滿釋放、社會閒散人員,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者和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9年底,李慶根眼紅陳某等人在某村魚塘邊開設賭檔,預謀搶奪該賭檔。陳某懾於李慶根黑惡團伙的勢力,提出共同經營,均分利益,遭到李慶根拒絕。為搶佔賭檔地盤,圈定勢力範圍,李慶根糾集多名組織成員持槍、持刀在魚塘邊與陳某糾集的人員進行械鬥,導致多人受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組織多次暴力插手民間借貸糾紛,其通過限制人身自由、恐嚇、威脅等手段替他人催收債款,從中獲得高額報酬。2017年,債權人何某找李慶根等人幫忙向麥某追收欠款。李慶根等人恐嚇威脅麥某還錢,強迫麥某以名牌手錶、寶馬汽車抵債,期間麥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27個小時。事後,李慶根等人收取何某10萬元佣金。

同年,李慶根糾集100多人在佛山市高明區灣仔漁村聚集,向某酒店“曬馬”擺場示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緊急集合340餘名警力準備制止即將發生的鬥毆事件,雙方最後放棄鬥毆。

為方便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還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制式12號獵槍一支,大砍刀等管制刀具一大批。

法院判決

1、一審判決

2019年1月22日,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李慶根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其餘2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至六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大快人心!非法持槍、聚眾鬥毆……這股南海黑勢力被判刑!

一審宣判後,李慶根等13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佛山中院受理此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其後,潘志賢等11人申請撤回上訴,佛山中院裁定準許撤訴。

2、二審判決

佛山中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對各被告人的量刑適當,對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處理恰當。現因上訴人李慶根、梁志偉在二審階段具有立功情節,依法對二人的量刑予以改判,改判上訴人李慶根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改判上訴人梁志偉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八萬元、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強力掃黑

鐵腕除惡

重拳治亂

來源:廣東法院網、佛山中院、新華網、南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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