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觀察】樓道變“儲物間” 消防安全誰負責?(圖)

樓道是公攤,大家都出了錢,雜物隨便放,先佔先得?近日,市民張先生被鄰居的這一理論弄得焦頭爛額,十分鬧心。

3月25日早晨,家住梅苑B區的市民張先生像往常一樣去小區物業買新一季度的水電,可回家插卡時,水錶間的景象讓他驚呆了。不足一平米的狹小空間內堆滿硬紙板和飲料瓶,根本無從下腳。詢問後得知是鄰居將平時收集的廢品存放在水錶間,還沒來得及賣掉。經過一番折騰,鄰居將紙板等廢品全部搬出,張先生才如願插上水卡。可接下來的日子,更讓他“添堵”。

“水錶間是不堆了,全部堆在了家門外,我們住對門,他家門口其實也是我家門口,每天打開門就跟垃圾堆一樣,我找他們提醒了幾次讓收拾,可都沒反應。硬說'樓道是公攤,他們都出了錢的,自己家門口放點兒東西,犯什麼法了?'”鄰里關係和睦固然重要,消防安全更是第一位。張先生斟酌再三決定向物業尋求幫助,令人欣慰的是,還沒等他去反映情況,物業公司定期檢查消防的工作人員就排查到家裡,對鄰居進行勸導,告知其中消防隱患,終於將問題圓滿解決。


【龍門觀察】樓道變“儲物間” 消防安全誰負責?(圖)


像張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在全市還有很多。本報記者通過為期一週的調查,走訪10餘個新舊小區發現,市民在老舊小區的樓梯、過道、頂樓平臺等地點堆放雜物現象比較嚴重,存在一定消防隱患,部分新建小區或物業管理制度規範的小區則沒有這種情況。

老舊小區:樓道變“儲物間” 不影響走路就行

日常生活中,對於樓道,人們一般只關注其通行功能,往往忽略了其緊急疏散通道的作用,更在很多人的觀念裡,家門口就是自家地盤,空著也是空著,對於屋內無處可放的自行車、鞋櫃、舊花盆、板凳、大紙箱、塑料瓶等雜物,可算是最佳“藏身之處”。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我市豐義生態園、世紀新村、陵北小區等小區皆“中招”,許多居民光明正大地將自家鞋櫃、自行車等物品靠門而放,儼然將屬於全體業主的公共區域佔用作自家儲物間,長期堆放物品。甚至有業主反映在購房時,某小區銷售人員會將“公攤面積雖然大,但如果把防火門一關,從防火門到自家門口這段距離利用起來,放個鞋櫃就成了自家玄關”這樣的操作,當作樓盤獨特賣點進行出售,令人匪夷所思。


【龍門觀察】樓道變“儲物間” 消防安全誰負責?(圖)


樓道變身“儲物間”的重災區當屬老舊小區。4月10日,記者在狀元中街小區發現,大部分住戶都將許多雜物靠牆而放在樓梯一側,其中沿街6號樓共6層,幾乎一半樓梯的拐角處或住戶家門口都堆放有自行車、廢紙板等物品。小區也沒有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無明確規定住戶不得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這個小區修建時間比較久,大部分住戶都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的共性都是比較節儉,捨不得扔東西,硬紙板、塑料瓶等都是堆到一定程度後用來賣錢的。而且房子比較小,這些東西不堆在外面,家裡也沒地方放啊,像自行車這種老人搬運起來也不方便。”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於物業是否有專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則坦言,“在我工作期間是沒有專門的消防檢查,我們一般一月抄一次水錶,抄表時發現東西堆得影響走路了,才會提醒他們收一收。”

部分新小區:一週3次檢查 公共區域嚴禁堆放雜物

相比較之下,我市江南名苑、梅苑C區、礦馨園等小區在雜物堆放等消防安全制度上則比較健全。小區樓梯間內幾乎沒有亂堆亂放現象,物業辦公室裡一般都有專門的消防安全制度上牆,且定期會組織人員對樓梯間雜物堆放進行專門檢查,勸導業主及時清理門口物品,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龍門觀察】樓道變“儲物間” 消防安全誰負責?(圖)


記者在江南名苑小區看到,每家門口區域十分整潔,幾乎沒有亂堆亂放現象,小區物業大廳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等嚴格上牆,在地下停車場內設有專門的消防安全控制室,控制室內有可監控全部樓層的火災報警系統和微型消防站,每天的消防安全檔案記錄在冊。牆上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也明確規定: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在安全出口上鎖。江南名苑小區盈泰物業公司分管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王鎖根告訴記者:“自2013年以來,公司要求我們對每天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存檔,每週一例會後有1次小檢查,每月還有3次大的消防檢查,對小區15棟樓雜物堆放情況進行徹底排查清理。小區業主大部分素質較高,都十分理解我們的工作。對於不按規定堆放雜物的住戶,我們會第一時間勸導令其自行清理,遇到執意不履行規定的,我們會幫他清理,將所有物品貼好標籤集中放到地下室的固定地點,通知業主自行前來領取。”

物業的這一規定,獲得小區不少業主齊齊稱讚。“小區是大家的,如果家家戶戶都把雜物堆在門外或樓梯間,不僅是消防安全的極大隱患,況且現在全市都在創文,這樣更會拉低整個小區的檔次和'顏值',乾淨整潔的環境,大家都喜歡。”謝女士告訴記者。

消防部門:及時清理 莫讓雜物成為生命“絆腳石”

近年來,因亂堆放雜物而引發火災或加重火勢蔓延的情況屢見不鮮。一次又一次的火災事故告訴我們,保持安全通道的乾淨空曠有多麼重要。災難發生時,路有多寬,逃生的機會就有多大,不要讓小小雜物成為生命的“絆腳石”。


【龍門觀察】樓道變“儲物間” 消防安全誰負責?(圖)


消防部門向記者詳細解釋樓道亂堆雜物的三大危害。首先,樓道里堆滿雜物,佔據、遮擋地面及牆壁很大一部分空間,導致保潔人員無法對這裡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潔,久而久之,堆放雜物的地方也就成了衛生清理上的“死角”,髒亂不堪。其次,小區樓道不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更是消防安全的通道,是火災發生時用來逃生的重要通道,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將嚴重影響居民逃生。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該讓其成為堆放雜物、造成隱患的原因。第三,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製品、棉織品、紙製品等,都是易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災。樓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菸隨便亂扔菸頭者有之,兒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這些都很容易引發火災事故,且堆放的物品會加重火勢蔓延。

市消防大隊參謀王雷建議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應時時留意,及時清理樓道、陽臺、廚房等雜物,杜絕火災隱患,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也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樓道堆積雜物造成消防安全隱患可能觸及的法律法規: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於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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