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進入自然保護區人員告知書

尊敬的朋友們:

歡迎您來到馬鞍山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科學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但請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保護區相關管理規定,現將進入保護區應注意的有關事項告知您,敬請遵照執行,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接受相應處罰。

1、核心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我處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報經省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准。2、核心區外圍的緩衝區,只准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3、緩衝區外圍為實驗區,可以進入從事科學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等活動。

1、擅自移動或者破壞自然保護區界標的。

2、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

3、經批准在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的單位和個人,不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

感謝您對馬鞍山自然保護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聯繫電話:0834-7813506四川省甘洛縣馬鞍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主辦:甘洛縣廣播電視臺

主編:施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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