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誠信底線 被執行人竭力還錢

“人無信則不立,業無信則不興。”11月22日,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執結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丈夫因詐騙罪獲刑十年,妻子一人挑起重擔,為夫償還百萬欠款。

事情要從2014年說起,當年李某以做煤炭生意為名,用一輛小轎車做抵押向同村的陳某借款100萬元,約定兩個月後償還本息。然而,天有不測風雲,李某生意失敗,投入的幾百萬血本無歸。李某到期無法償還借款,走投無路的他鬼迷心竅進行了一次票據詐騙,騙取銀行貸款300萬元。案發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因遲遲拿不到欠款,2016年10月17日陳某以借貸糾紛為由向順河區法院提起訴訟。11月18日順河法院在河南省豫中監獄以簡易程序對本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並判決李某償還陳某一百萬元本金及利息,李某之妻龍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生效後,李某無力償還,陳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自從李某在家中被公安機關帶走,這個家的頂樑柱就塌了。家中上有年過八旬的父母下有上小學的兒子,唯一的經濟來源就是身為小學老師的龍某。然而龍某自己身患甲狀腺疾病,每個月僅有2000元的微薄收入,但是她沒有逃避法律責任,願意與丈夫共同承擔債務。

龍某拿著法院的執行通知書主動找到谷曠林法官,向法官說明家庭情況,堅決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谷法官考慮到龍某家庭情況確實特殊,但是申請執行人的權益依然需要保護。利弊權衡之下,谷法官認為此案不宜強制執行,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陳某也對被執行人的情況表示理解,願意達成和解協議。於是雙方約定龍某每個月償還陳某500元,直至李某出獄再共同償還。

誠信乃立人之本,只有人人信守諾言,積極履行法律義務,才能共創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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