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虛構寫作,這些年來我犯的錯誤


關於非虛構寫作,這些年來我犯的錯誤 | 寫作課

今天的寫作課老師: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Mosaic Science


今天講講非虛構寫作,就是我寫了好多年的那一類稿子。

討論的教材是史蒂芬·平克所著的《風格感覺——21世紀寫作指南》,這本寫作指南有一點好,就是它提出了很多我們這個時代的寫作弊病,我基本條條都中招。

想象著如果我拿出我最好的一篇稿子給到這位平克老師,改回來應該是通篇紅色××,不及格、重寫!

但是我都認了,因為老師批的全部都很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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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感覺》的英國版和美國版封面,都特別雅緻。 [美]史蒂芬·平克

首先是關於這個時代(主要是互聯網時代)的寫作和語言,不得不承認,我認為是不如從前的,雖然是高效又搞笑了,但似乎少了許多的優雅。

對於這個問題,平克這麼說:

寫作專家們對新事物的老朽反應,不僅由於對語言變化缺乏欣賞,還由於對自己心理缺少反省。隨著年齒漸長,他們混淆了自己的變化與世界的變化,並將世界的變化與道德滑坡混為一談,也就是所謂的“過去好時光”幻覺。

每一代人都覺得當今的孩子在糟蹋語言,順帶糟蹋了整個文明社會。

對於語言墮落的抱怨,至少可以追溯到發明印刷機的時候。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1478年裝配了英格蘭的第一步印刷機,很快他就哀嘆:“誠哉,今日吾輩之筆寫口談已迥異於吾呱呱墜地之時矣。”

的確,對於文字墮落的道德恐慌大概和文字本身一樣古老。

也就是說,我、我們並不是第一代抱怨年輕人糟蹋語言的人。語言它本身的發展——粗鄙化也好,墮落也好,本身就是一種前進。語言它有自己的發展邏輯,優雅或漂亮不是使命,表達才是。

所謂寫作風格,說到底,不就是有效運用語詞來吸引人類心靈的關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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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arkus Spiske on Unsplash


接下來,平克提出了一種寫作風格:古典風格。古典風格只是寫作風格之一,由笛卡爾和拉羅什富科等17世紀法國作家發明。

古典作者的簡潔“來自思想的優雅,絕非來自時間或主顧的壓力”。

比如,“早起的鳥兒有蟲吃”,這是樸素風格。“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但第二隻老鼠有奶酪吃”,這是古典風格。(第一隻老鼠被捕鼠器夾住,第二隻可以吃上面的奶酪了。)

將一個論證縮減至最精煉,做出有序的解釋,用既熟悉又準確的類比來說明它,既需要認知努力,又需要文學技巧。多莉·帕頓(Dolly Parton)說:“你不會相信為了讓它顯得這麼便宜,得花那麼多錢。”

古典風格的目標是使得文章看起來像作者在下筆之前思路就已完全成型。就像節目的最後一刻,一塵不染的廚房裡,名廚從烤箱裡端出一盤完美的蛋奶酥一樣,那些雜務已完成於事前幕後。

這就是平克所說的古典風格。我理解的是有信息、有觀點、有秩序、有準備。

這也是非虛構寫作和虛構寫作的一個很大不同之處。還記得雷·佈雷德伯裡在《寫作的禪機》的號召嗎——將來有的是時間去思考、刪減、重寫。但今天,就讓它爆炸——飛散——瓦解吧!那是強調感性、潛意識、想象力的寫作。

兩者要說有什麼共同點,應該是都需要付出100%的努力,無論事關靈感還是事實證據,不斷試錯,不怕失敗。

好的寫作能翻轉看世界的角度,就好像心理學教材裡,同一個剪影即可看作高腳杯,又可看作兩張臉。

完善技藝是終生的召喚,錯誤是遊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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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Bruno Martins on Unsplash

好了,現在開始自我批評。

錯誤一:專業自戀。

研究者們常常忘記了文章寫給誰看,自戀地打斷描寫同行才著迷的而不是讀者真正想知道的東西。

專業自戀絕不限於學術界。記者時常報道自己的報道過程,創造出臭名昭著的“媒體迴音室效應”。博物館的標識解釋陳列櫃裡的碎片符合陶瓷風格的哪一類,而不是介紹出自誰手、有何用途。音樂和電影指南里滿是一部作品首映週末的票房數據,或者上座/上榜有多長時間。政府和公司官網按其級別架構而非用戶想找到的信息來組織。

不關心外界、更關注自己,正是這種風格讓學術文章如此乏味。

錯誤二:表達某個觀點時,不用自己的身份來說,而是引用別人的話。

自我意識過強的作者有另外一個壞習慣:在常用成語上用引號(有時叫作“戰慄引語”或“驚恐引語”),以使它與作者保持距離。

古典風格要發出自信的聲音。如果不帶上自我辯解的引號就不舒服,那你多半就不該用這個詞。

錯誤三,同樣是出於一種責任逃避與不自信心態,喜歡用模稜兩可的副詞。

許多作者在文中用一層層的緩衝墊是在暗示無意支持自己所言。這些緩衝墊包括:“幾乎”“顯然”“比較”“相當”“近乎”“部分”“主要”“大概”“與其”“相對而言”“像是”“這樣說吧”“有點兒”“有那麼點兒”“一定程度上”“一定範圍而言”。

作者養成這種模稜兩可的習慣,是因為聽從了“保護你的屁股”(意為想辦法開脫自己的罪責)那條官僚規則。他們期望,如果批評者來挑錯,這可以使他們免責,或者至少減輕指控。擔心引起訴訟的記者也一樣,文章裡到處都是“所謂”和“據報道”,

比如這句:“所謂的死者躺在血泊裡,背上插著把刀。”

有些矛盾的是,用來表示強調的詞,如“非常”“高度”“極為”,效果卻與緩衝相似。這些詞不僅模糊了文章,還削弱了作者的意圖。

這是因為未經修飾的形容詞和名詞通常會被理解為絕對性的:誠實意味著“絕對誠實”,或者至少是“就當前討論的事而言絕對誠實”。一旦加上強調成分,你就把全或無的兩分法換成了分等級的刻度尺。

不是說好作者從不做緩衝,但緩衝應精心選擇,而不是手一抖就加上。

錯誤四:為了偷懶,濫用成語。

作者不可能完全不用成語,但好作者會找到新鮮的比喻,確保讀者的感官皮層保持興奮。莎士比亞反對“給彩虹加一層色彩”;狄更斯描寫一個男子腿長到使他像是“別人午後的陰影”;納博科夫寫洛麗塔撲通坐下,“兩腿像海星一樣分開”。

錯誤五:愛用抽象名詞和官僚體詞,顯擺某種高大上和專業。(實際上並不

濫用抽象名詞,莫過於兩類:“性度力”與官僚體。

先說“性度力”。打開在線書店網站檢索,你會看到這類圖書標題:《自控力》《演講力》《說服力》《溝通力》《領導力》……文筆差的文章種,你時不時又能讀到:專注度、可信度、自由度、關聯度、相關度、聚合度、生活滿意度、顯著性、自覺性、特異性、敏感性、科學性、效度。這是嚇唬外行。奧威爾將這類詞彙稱為“語言的義肢”,能砍就砍。

另一類濫用抽象名詞的例子則是官僚體。即文章種充斥了大量“問題”“模式”“水平”“觀點”。

“做法”“假設”“概念”“傾向”或者“變量”?這些是元概念:關於概念的概念。它們是包裝材料,讓學院派、官僚、公司發言人用來為自己所講的主題鍍金。只有把包裝砍掉,觀察目標才能進入眼簾。

“追求的層次”這個詞組並沒有給“追求”增加更多意義,“減少偏見的轉變模式”也絕不比“減少偏見”更高級。

常有人告訴我,學術圈別無選擇,因為期刊和大學出版機構的審稿人認為,如果文風不沉悶,則意味著寫作不認真。我從沒經歷過這種事,這根本就是一種荒誕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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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平克認為該如何寫才好呢?

這些(好)作者有一些共通做法:堅決用新鮮詞彙和具體意象,而不用陳詞濫調和抽象概述關注讀者的觀察角度及其視線的目標;以簡單的名詞和動詞打底,謹慎而明智地插入不常見的詞彙或成語;使用排比句;偶然製造精心安排的意外;呈現有說服力的細節,避免直白的表達;格律與發音與要表達的含義和情緒有共鳴。

這些作者還擁有一種共同的態度:不隱藏那些推動他們來講述其主體的激情和興趣。他們寫,彷彿他們有重要的東西要說。不,不對,說得還不準確。他們寫,彷彿他們有重要的東西要呈現。

我們將會看到,這是風格感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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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克提到了一個概念:

“知識的詛咒”(Curse of Knowledge)——你難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這件事的人看來是什麼樣子。這個術語由經濟學家發明,用來幫助解釋為什麼一個人明明掌握了對手不知道的信息,卻沒有在做生意時表現得更精明。,來解釋為何會出現以上的種種自大、自戀的糟糕寫作結果。

他用這個概念來解釋為什麼好人寫出爛文章——

據我所知,知識的詛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釋。很簡單,作者沒有意識到:讀者並不知道他所掌握的知識,也不熟悉他業內的行話,不能領悟他覺得簡單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導步驟,更無法想象對他來說明若白晝的場景。於是,作者不肯花時間解釋術語,不肯詳述推導的邏輯,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細節。

事實上,往往是最聰明、信息最靈通的人最受愚蠢之累。我曾參加過一次TED生物學演講,面向一般大眾,錄像通過互聯網向千百萬非專業人士播出。主講人是一位著名的生物學家,主題是他最近在DNA結構研究上的一次突破。他的演講被密不透風的術語所包裹,只有他的分子生物學同行才能理解。很顯然,全場沒人明白他在說什麼,除了這位著名生物學家自己。當主持人打斷他的話頭,請他把自己的工作解釋得更清楚一點兒時,他看似著實吃了一驚,並無半點氣惱。這就是我所說的愚蠢。

我捫心自問,每次我要掉書袋或者把某件事寫得看似很高級、很艱深、很不明覺厲的時候,確實會有一種“怕我說淺了讀者會覺得我很沒文化”的顧慮,但這樣其實是對讀者很不友好的。

就像我讀過的幾本寫作指南,我發現這些名家作者都顯得特別nice,特別風趣幽默,那麼是他們屈尊俯就了嗎?

並不。寫作如做人,這是他們的本性,他們對人的態度,也是一種做事的負責的態度——為了表達清晰,交流到位。

社會心理學家發現,我們對自己推測別人心中想法的能力會過於自信,有時甚至到了自欺的程度,即便是對那些關係最密切的人也不例外。

你對一樣東西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忘記它當初學起來有多難。

知識的詛咒同腐敗、疾病、熵一樣,拖累了人類的進步。那些收費昂貴的專業精英,如律師、會計師、電腦高手、服務熱線接線員,每年吸走大量金錢,就是為了澄清那些糟糕的文字。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要把文風明晰和屈尊俯就混為一談。……箇中關鍵就在於假定:雖然讀者跟你一樣睿智和見多識廣,但他們碰巧不知道你知道的一些事情。

這件事做起來比聽起來要難的原因在於:如果你精通某一話題並有獨到見解,那麼你也許已經在使用抽象的組塊和功能性的標籤思考了,這樣的做法業已成為你的另一種本能,但你的讀者對此還很陌生——而且你總是最後一個認清這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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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AbsolutVision on Unsplash

細節的處理也非常關鍵,這還表現在縮寫的使用上:

對於寫字不經過大腦的作者來說,使用縮略語是一種誘惑,因為可以少敲擊幾次鍵盤。只是作者忘記了,他們為自己生命所省下的幾秒鐘,代價是偷走讀者的許多分鐘。

縱然是普通的縮寫,在文中首次出現時也應給出解釋。正如《風格的要素》作者斯特倫克和懷特指出的,“並非人人都知道SALT是戰略武器限制談判(Strategic Arms Limitation Talks)的縮寫,即使路人皆知,每分鐘都在誕生的新生兒有一天也會初次遇到那個縮寫。他們有權利看到全稱,而非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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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克服知識的詛咒這一規則,平克給出了一個可能是與合理的道德建議最為接近的寫作建議:

要一直努力跳出自己狹隘的思維模式,發現別人的是所思所感。雖然這不一定能使你在生活各方面都變成更好的人,但它將成為你對讀者保持恆久善意的源泉。

一段連貫的文章,全然不同於個人博學的炫耀、個人思緒的流水賬,也不是個人筆記的發表版本。

連貫的文章是經過精心構思的:一個層層嵌套的、秩序井然的樹形結構,多個連貫之弧交織其中,串起主題、論點、行動者和主旨,用聯繫前後陳述的連接詞凝聚在一起。

就像其他精心設計的物品一樣,它並非出於偶然,而是源於起草藍圖、留意細節、整體保持和諧與均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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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克也給出了幾條寫作建議,這在我看來,是相當相當實用的幾條非虛構寫作建議。敲書摘時,我每敲一條,腦海中就浮現出相應的案例,有自己犯過的錯,也有在看別人稿子裡出現的問題。只恨自己不能早一點看到這些建議,不然能少走很多的彎路。

以下是幾條常被忽視的規則,每次你提筆或打字時,這些規則都值得注意。

第一,查資料。人類擁有極易出錯的記憶,卻常常對自己的所知過於自信,這一致命組合像是一個詛咒。我們身處的社交網絡讓這些錯誤不斷傳播,因此許多傳統智慧都是朋友的朋友講述的傳說和令人難以置信的虛構故事。

第二,確保你的論證有理有據。假如你在做一個事實性的陳述,應該可以從一些可靠公正的渠道獲得佐證,也就是那些由編輯、情報核查員以及同行評審員等把關人審查過的信息來源。

第三,不要把軼事或個人經歷當做世界的常態。你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或者今天早上在報紙或互聯網上看到了什麼新聞,並不意味著那就是一個趨勢。在一個擁有70億人口的星球,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某地的某人身上,而且新聞或朋友間的傳聞通常是選擇那些極不常見的事件。只有事件出現次數相對於其發生概率差異顯著時,才能被稱為顯著現象,而只有當這樣的比例隨時間而改變時,才能被稱為趨勢。

第四,謹防虛假的二分法。把複雜問題簡化為兩種口號、兩個陣營或者兩種思想之間的戰爭,這雖然有趣,但幾乎無法幫助我們增進理解。

第五,論證應當基於理性,而非個人。說你所不贊同的人受金錢、聲譽、政治或怠惰所驅使,或者侮辱對方“過於簡單”“幼稚”“低俗”,並不能證明對方的觀點是錯誤的。不同意或批判對方觀點,也不能證明你比對手更聰明或更高尚。……我們把語言學家安·凡墨(Ann Farmer)的智慧話語記在心上吧:“不要證明自己對,而要弄清楚什麼是對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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