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 | 铜陵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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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铜陵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铜陵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4月16日下午,铜陵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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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带你走进

铜陵公安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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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情 况

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目标,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精心组织,重拳出击,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在铜陵大地上掀起了扫黑除恶的行动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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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扫黑办主任 骆后来

通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截止2019年3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7个,其中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一般恶势力团伙8个,抓获团伙成员201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51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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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朱晓云

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8年群众对扫黑除恶成效满意率位居全省第三,2017和2018年连续两年成为“中国最安全城市排行榜”安徽省唯一上榜城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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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成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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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索摸排

截止3月底,铜陵市公安局共收到省厅下发、其他部门转办以及直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的涉黑涉恶线索116条,其中涉及枞阳县36条,铜官区35条,义安区20条,郊区18条,经开区4条,驻市公安局纪检组3条。

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的同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的九类案件进行梳理,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截止目前,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31条。

举报摸排线索涉及较多的重点领域有:软暴力讨债、“套路贷”、开设赌场、垄断农村市场资源的 “乡霸”“村霸”等涉黑涉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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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侦办

针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积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取得了积极战果。

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

一是以章某求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已于2019年2月14日第二次补充侦查终结,全案整体移送起诉,共移送起诉12名组织成员涉及16项罪名,查封、扣押涉案资产1.63亿元;

二是以刘某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经过五个多月的专案侦查,刘某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已于2019年2月21日正式立案,截止目前,此案共采取强制措施15人,其中逮捕13人,取保候审2人,扣押、冻结、查封涉案资产价值2700余万元,案件侦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

恶势力集团犯罪

全市共侦办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7件,其中已判决2件,两个案件12名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2件,移送起诉集团成员32名;在侦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3件,其中“套路贷”集团犯罪案件2件,以寻衅滋事为主要手段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共抓获集团成员32名。

3

恶势力团伙犯罪

全市共侦办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8件,其中已判决6件,判决团伙成员49名;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1件,移送起诉团伙成员4名;在侦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1件,抓获团伙成员9名。

主 要 做 法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宣传发动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铜陵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全局中心工作来谋划、安排。

市、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

专项斗争伊始,公安机关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铜陵公安在线”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印制张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出台《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广辟线索来源,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强化线索摸排,压实核查责任

严格执行“派出所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等工作制度,深入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场所和区域,开展实地调查访问,对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开展滚动排查;

对现发涉黑恶九类案件,深入研判、拓展线索、深挖隐案、串并积案;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重复线索“双查”制度,确保了群众举报线索见根见底。

明确主攻方向,强化专案打击

全面推行“一全三必”侦办模式,推动大案难案克难攻坚。

对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全部建立专案组,做到专案专办、封闭办案,全面强化侦查力量和保障,确保专案强力高效推进。

对涉黑案件由省厅指导主导、市级公安机关主侦主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市级公安机关指导主导,县级公安机关主侦主办;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由县级公安机关领导指导主导、刑侦部门主侦主办或牵头派出所办理。

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协作配合,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专案诉讼进程快速有序推进。

始终坚持案件质量必保的底线要求,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和人为“拔高”的情况,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深挖彻查,推动“破网打伞”

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制度,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一立案两通报”以及深挖彻查“保护伞”等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高效联动、协同推进。

全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侦查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线索。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紧紧围绕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阶段性工作目标,突出打击黑恶犯罪,把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为突破口,靶向发力、集中攻坚,持续保持高压震慑,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发起决战的强大攻势,聚焦“办案”、“打伞”“断财”三个重点环节,实施精确打击,打出声威、打出新的成效战果。

努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有力带动和促进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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