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一轮胎企业被认定侵权普利司通,赔偿1000万

近日,株式会社普利司通宣布,关于其起诉中国轮胎企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侵权一案,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胜诉判决。

本案涉及的外观设计为普利司通株式会社的卡车轮胎ST3000胎面花纹(如下图)。

广饶一轮胎企业被认定侵权普利司通,赔偿1000万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认为:盛泰集团使用普利司通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卡车轮胎胎面花纹,制造并销售轮胎的行为,侵犯了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于2015年9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外观设计侵权诉讼。2019年1月,法院认定盛泰集团侵权成立,并做出了要求其赔偿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的判决。

这已经不是普利司通和盛泰第一次过招。

2016年,株式会社普利司通因认为盛泰集团生产和销售的A399轮胎产品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普利司通将盛泰集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涉嫌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691万元。

由于涉案双方在业内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其中,普利司通是国际轮胎企业巨头之一,盛泰集团是国内颇具影响力的汽车轮胎生产商和销售商,因此,该案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普利司通认为,A399轮胎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盛泰集团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691万元;销毁库存涉嫌侵权产品、销毁用于制造涉嫌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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