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企業需求實現了無縫對接 科創保險產品在山東走俏

□周曉光 記者 姚慧

“與科技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和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在山東走俏,與山東省大力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密不可分。”人保財險山東省分公司負責科技創新保險項目的經理韓文成近日向《中國保險報》記者介紹,“它反映了山東省工信廳、財政廳和山東銀保監局等正在藉助保險的力量,激發保險功能,用第三方保險分散或轉移軟件開發單位、新材料研發企業在市場推廣中的風險,幫助提升國產軟件和新材料供給能力及安全可靠水平,以更快更好地開拓國內外市場。”

與企業需求實現了無縫對接 科創保險產品在山東走俏

據瞭解,2018年3月,人保財險泰安市分公司與山東征途網絡科技公司簽訂“雲計算服務責任保險”保單,提供風險保障2200萬元,當時,這是國內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金額最高的一份保單。2018年7月,人保財險淄博市分公司與山東精彩無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首版次軟件保險”保單,提供風險保障9200多萬元。隨後,人保財險山東省分公司與浪潮集團4個子項目簽訂“首版次軟件保險和雲計算服務保險”保單,提供風險保障超過2億元,其覆蓋面和保障金額都刷新了之前所有記錄。

與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走紅相媲美的是人保財險山東省分公司推出的“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2018年12月,位於淄博市的山東瑞豐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為其3個PVC助劑新產品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獲得保險保障5000萬元。

記者瞭解到,山東科技企業之所以認同上述兩款保險產品,是因為人保財險設計的保險產品與科技企業的實際需求實現了“無縫對接”。以山東瑞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保險合同為例,合同明確約定: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單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制造銷售的新材料存在質量缺陷,導致其在被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用戶單位的損失或責任,由用戶單位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保險人制造銷售的新材料存在質量缺陷,由用戶單位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修理、更換或退貨等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這樣的保險幾乎涵蓋了我公司新材料推廣中的所有風險點,對我們來說是增信推廣,對用戶而言是應用無憂。”山東瑞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齊元玉評價說。

“高端軟件和新材料這一類產品的附加值都比較高,購買保險會佔用較大一筆資金,科技企業反映有一定資金壓力。”韓文成介紹,為了較好地解決科技企業保險需求和資金佔用壓力的矛盾,我們考慮到高端軟件和新材料保險具有財政補貼的獨特優勢,經向省工信廳、財政廳和山東銀保監局等部門請示後同意,採取了保費分期繳納(首期繳納不高於30%,剩餘部分財政補貼下發後補齊)、保障範圍和保障總額不變的靈活辦法,激活了許多科技企業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個軟件企業的34款高端軟件、30多個企業的60餘種新材料投保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或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風險保障總額達到35億元,在國內同行業保持領先水平,對山東省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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