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生态检察”护航 守护青山绿水

松溪河畔,白鹭翩翩起舞;湛卢山上,树林寒中透绿;乡间道旁,新叶初显绿色……春天的松溪,处处彰显着生态文明的勃勃气息。

近年来,松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紧密结合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出重拳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保护松溪的绿水青山,呵护松溪的蓝天白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松溪县委、县人大对该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工作放在大局下谋划和推动,为推动松溪绿色崛起后发赶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给予了肯定。

守青山

保护森林区满山苍翠

松溪县土地肥沃,山水如画,森林覆盖率达75.5%。2016年7月22日,松溪县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成为闽北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保护好松溪的生态环境资源,巩固松溪绿色发展的生态基础和比较优势,就是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增进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大局的具体实践。”这成为松溪县检察院高位推进工作的要求。为此,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来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该院聚焦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加大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完善服务松溪绿色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松溪青山绿色的工作意见》,增强服务松溪国家级生态县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此外,针对松溪涉林、涉地等刑事犯罪案件,该院组织检察干警深入林区实地走访、调查,掌握生态建设的第一手材料。针对调查中掌握的非法占地、滥采滥伐、破坏植被等问题,健全与县公安局、法院、林业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力度。

护绿水

激活松溪河秀丽水色

松溪素有“百里松荫碧长溪”的美誉,因水而名、因水而兴。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松溪河流域生态建设,一直是困扰松溪检察的现实问题。

为全面推进联席联动治水,有效遏制松溪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松溪县检察院制定《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河长制检察联络室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犯罪行为。

松溪河流域上承浙江省庆元县、下经政和县,如何紧紧抓住并解决跨区域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等问题,建立起一个常态化的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也是作为省际生态保护的一项重要课题。

2018年8月7日,松溪县检察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争取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政和、庆元两地检察院建立两省三县跨区域松溪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难、打击难、监管难等问题,形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受到南平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该意见被转发至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学习。

生态环保是大政治、大民生、大趋势、大战略,抓生态环保要做到知行合一,强意识,重行动。既要立足长远,提升生态可持续发展意识,又要谋求发展,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快生态保护修复。

随着捕诉一体、公益诉讼等新时期办案新形态的出现,对于检察队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为切实提升检察干警服务生态建设意识,强化办案能力,松溪县检察院以“湛卢青检先锋连” 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湛卢青检志愿服务队”平台为抓手,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尽责任,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做努力,在守护青山绿水中谋发展。

梅口古渡,成为“先锋连”成员实地调研的第一站。他们深入到郑墩镇梅口村,走访村落,了解在建的梅口古村落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农林地、是否有污染水资源等问题;工业园区,他们定期深入企业调研防污染工作,与企业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产能、排水排气等情况;基层乡镇,他们到祖墩、花桥等乡镇开展生态宣传,以案释法……通过一系列多维度的接地气举措,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深入干警之心,对生态检察的内涵理解更加透彻,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

“美丽松溪需要‘生态检察’的护航,我们将持之以恒,更好地为松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增‘绿’添‘蓝’。”保护好生态环境,促使人居环境和生态和谐发展,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

(吴才文 罗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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