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法院:“不能、不敢、不想”全面落實“禁酒令”

為進一步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嚴肅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利辛法院通過在全院幹警中形成不能喝的震懾力度、不願喝的思想覺悟,不敢喝的自律意識,嚴格落實“禁酒令”。

一、定時督查,形成“不能喝”的震懾力度。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督查機制,每週由紀檢組組長帶隊,採用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的督查方式,定期到各個庭室進行督查,一經查實全面追責,切實紮緊制度的籠子。

二、強化學習,形成“不願喝”的思想覺悟。結合“廉潔司法教育整頓年活動”,強化幹警思想政治學習教育,嚴格學習《條例》,《準則》等黨紀規則,提升幹警思想覺悟水平,壓實幹警責任和擔當,自覺嚴以律己、嚴以修身。

三、全面監管,形成“不敢喝”的自律意識。在法院網站,微博,公眾號,訴訟大廳等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實時接受群眾以各種方式的舉報,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強大作用,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讓抱著僥倖心理貪飲一杯的幹警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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