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甘肅平涼市對於民教只轉正縣聘的而不轉正鄉聘的?

如春


這個本身就是個做命題。“民教”都被清退多少年了,又不在崗任教,怎麼會轉正?又怎麼還會分縣聘?鄉聘?我就是1984年縣上招錄、培訓,次年3月上崗任教的,也應該是“縣聘民教”,連參加轉正考試的資格都沒有,又怎麼會轉為公辦教師?

不僅是平涼市,就是甘肅省其他市,去年開始都有不在編教師轉正的消息。其實這是按照甘政辦【2017】(144號)《關於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公開招聘為公辦教師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執行的。

轉正的對象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縣聘、年齡不超過60週歲且至今在崗任教的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要求有‘教師資格證’、中學任教的有大專以上文憑,幼兒園、小學任教的有中師以上學歷。獲得縣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審核通過後不參加考試,直接錄用;否則要參加“代轉公”招錄考試。截止去年3月,代課教師在平涼已成為歷史的稱謂。

“民教”與代課教師本身就是不同的概念。如果真有“民教”轉正,那是大恩大德,又何必在意“縣聘”、“鄉聘”呢?只是原民辦教師也太委屈了,一、二十年的無私奉獻,卻被清退離職,要不然,也是這次轉正的對象啊!真的很同情原民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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