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萬奔馳事件,奔馳女高管會被問責麼?

山山說穿穿


成交前別把客戶當上帝,成交後別把客戶當傻逼!



關於這件事我有兩個疑問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退換貨不應該底線嗎?從什麼時候成了商家的恩賜了?

客戶不是和經銷商簽訂的買賣合同嗎?為什麼出現質量問題不是經銷商先進行合法,合理,合規的售後,而是要等待廠家的意見?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好像我們買了東西,出現問題之後,商家給予我們退貨退錢之後我們好像還非常感激商家。因為消費者對自己權益的一再讓步,才慣出現在的商家。該有的應該是商家對出現質量問題的歉意,和消費者同意退換貨的感激。而不是商家在百般搪塞之後同意退換貨,消費者對商量表示感激。因為因為商家的問題消費者已經收到了不便及其他有形無形的損失。

我不知道4s店是怎麼的存在形式,如果經銷商不能或者沒權利平衡消費者與廠商的關係,而只能是傳達或者反映問題,那這樣的經銷商要你何用?我覺得作為4s店,作為專業或準專業機構,完全有能力當場做出判斷或當天進行檢修判定是否為質量問題(這件事是個正常人都能看出來),然後就可以合法,合理,合規的馬上做出協商解決方案。而不是要和廠商進行溝通,因為我作為經銷商遇到個類似的問題,也諮詢過律師,只要經銷商做出的解決方案是合法,合規的,經銷商有權向廠商要求進行售後及其他因此時造成的一切費用。面對消費者快速給出解決方案是經銷商的義務,對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向廠商索賠是經銷商的權利。為何現在回演變成,對消費者不盡義務反而百般搪塞,對廠商不使用權利而唯唯諾諾。換車的損失又不是4s店承擔,當場換車留個好名聲不好嗎?他們在怕什麼呢?諾大個4s店連換輛車的權利都沒有?



作為消費者我是個較真的消費者,我維權起來不管事情大小,我喜歡掙個理。我不久前就和一個淘寶商家說過這樣的話:誰給你的勇氣把虛假宣傳,欺詐消費,你一句輕描淡寫退貨退款就搪塞過去了。在你們修改寶貝詳情頁前,退款退貨都是你們的奢求。我花時間研究,花時間選,我最在意的功能你描述裡有,收到貨你沒有,誰給你的勇氣一句退貨就完了。做個商家也不容易,我可以不投訴,不舉報,但你需要整改,我不想別人和我一樣被騙。

而我作為商家我也是這樣要求自己的,付款前我不把客戶當上帝,我自己的小店,碰到個別客戶我甚至不做他生意,但付款之後我就做好我該做的一切。我一直有一句話:成交之前別把客戶當上帝,成立之後別把客戶當傻逼。我前面也提到我諮詢過律師,關於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應該誰來買單,首先肯定不是消費者。

篇幅有限我就簡單說一下,平時也經歷過些售後,都挺順利的,那次售後其實誰都沒有錯,複雜就複雜在客戶是境外客戶(看網名也能知道我是自行車經銷商),發貨前也做了檢查,沒什麼問題,客戶收到貨之後,可能因為快遞物流等震盪,導致配件(前叉)的焊接時的金屬小顆粒掉進了金屬管內,嘩啦嘩啦的,客戶表示不滿意,要求售後。如果是國內件,售後流程也很簡單,由客戶發配件回廠裡,我這邊同時發補件給客戶,工廠核後再發補件給我,我再補回庫存。問題就出在了客戶是新加坡的,還通過代購在我這購買。如果正常返件回來,物流費用可能比商品本身都貴,公司也沒錯,他們只收天天到付,問題出在這裡了。我給客戶商量的結果是,配件本身屬瑕疵不屬嚴重質量問題,考慮運費問題,我不再收回,但請他再和代購溝通,我還只負責國內段的快遞費,國際段他來安排,配件就當送他了。這樣安排客戶是非常滿意的,我就墊資先行售後。但公司那邊一直談不攏,按規定他們需要收到配件才能售後,而我只能提供視頻,圖片等證明的確出了點小問題。如果公司願意承擔所有費用我也可以讓客戶返件,公司一直咬定可以負責國內段返件快遞費。其實公司也沒做錯什麼。但我覺得就是在刁難我,你們的質量瑕疵,我又是賠禮道歉,又是墊資補發的。一開始我也想不了了之,錢不多。越想越氣,就諮詢了律師。給出的答覆就是因質量問題給經銷商造成的一切損失都應該由產品方承擔。不爭饅頭掙口氣,最後廠商妥協了。



我要說的是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積極維權,

作為經銷商,應該現在消費者一方,而法律上也對你的合法權益有相應的保障,不應該侵犯消費者的利益來保全自己的利益,你的利益和消費者的利益是不衝突的。只是很多商家選擇了挑軟柿子捏,而沒去和該負責人的產品方維權。


JAVA自行車


聽錄音真絕!公關的絕佳反面案例!

炫耀自己忙,又是德國,又是北京什麼,聯繫不到你?現在的通訊條件可能嗎?簡直胡說八道。

你是不是生活在一維空間呢?哈哈這句真絕。

估計女主管就不知道一維空間什麼概念。

讀書人厲害,罵人不帶髒字。罵他一維生物,螞蟻都不如。真漂亮,完美的反擊。

當年,朱元璋的對手鹽販張士誠,本名不是這個張士誠,估計是和朱重八類似名字。後來發跡了請有文化人起名,但秀才們看不起他 給他起名士誠,他很高興就用了,但他不知道,孟子裡有句話:士,誠小人也!

一維空間和這類似,罵她撒謊不打草稿,單細胞生物。

以後的動作就是完美的降維打擊。降維打擊就不是一個層次的對話,是全面碾壓。


沙中土大溪水


從協商錄音中,可以聽到這樣的詞彙

一,“你的時間是錯亂的,邏輯是混亂的”女車主說的。

二,”時效性的確抱歉”,女高管說的。

這說明,奔馳女高管當漏油事件發生之初,根本沒把這件事當回事,而是根據“慣性”來處理此事件,但是,讓她沒想到的是,事情發酵的比她想象的要複雜。

不過,女高管就是女高管,她能當奔馳女高管,必定有她的過人之處。那麼她到底會不會被問責呢?這個需要時間以及事件的發展來定,畢竟女高管拉一個墊背的還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甘肅媒體人


能力太弱。

首先,被授權不足,沒有任何新的令人正視的實錘道歉和賠償。

第二,對形勢的嚴峻認知嚴重不足,沒有意識到這件事在官媒出鏡後已經遠不是三倍車款的程度,把控不好有血洗,重組4S行業的災難性力量!

第三,口才很弱,無論於理於情於法,都無法引發周邊語言環境的一絲認同。既無法獲取輿論同情,也無法降低對手對抗情緒,更無法將對方導入自己的邏輯環境。

所以全場表現,純被吊打。若非女車主也有多次重複性描述這一微瑕,對比下來,更是不忍卒睹。

這次之後,女高管不會被撤,但這件事會行政升級,她的領導應該會出面。

順便說一句,女車主背後還有高手,只是目前形勢下,她一人出面,就足夠獲得全勝。

一分割線一

後面有網友提到[高人],認為所言別有用心。在此解釋一下。

起因是聽了錄音中有[昨天還不知道金融服務費]一句。

顯然車主之前並不知道,這個金融服務費是行業死穴,這五個字也是我使用[血洗][災難性]兩個詞的依據。才有[背後有高人]的判斷。並非暗指受人指使之意。

女車主也罷,高人也罷。都是為消費者代言,劍指行業潛規則。向他們致敬!


85407629


必定會。

就算她有萬般藉口,但不得不承認以下兩點:

1,事件發生在她的一畝三分地上,她的手下惹了事,作為主管領導,她必須頂這個雷。

2,溝通失敗折射出她能力不足。一句話就能點炮,把購車女士剛消的火又激起來,從而激化了立場矛盾,把200萬的買賣做到了2個億,她難辭其咎。

而且,由於牽扯出了服務費這個大地雷,波及整個行業,她老闆必須給同行、給奔馳方一個說法,僅僅拿銷售員做替罪羊分量太輕,她是個不錯的人頭。


迷路的酸菜魚


這個女主管的問題要害在於斷章取義消保發中關於退換條件的措辭,突顯死摳字眼而故意忽視法律文字背後的精神,雖然法條羅列了幾種可退還的情形舉例,但背後精神是說產品重要部件出現問題,況且這個車還未出大門,是否屬於售後問題,一般老百姓都不會認同更換髮動機的。

協商就不要再死扣字眼,說什麼出於同情才換車的,居高臨下。二應該以普通人的道德水準來看待這個問題,真誠解決才對。

可見這個是法務部門搞出來的低級策略,以為死扣個法條就贏了?

看這個吧,這個法條也會應之修改的,最終還是要看事情本身符不符合大眾判斷的標準。


用戶7320055742775


女高管基本沒起到任何作用,一句管用的話都沒說出來,我都懷疑她是不是有足夠大的權利,如果權利足夠大,見形勢不對,就應該立馬說退款換車請客戶選,把形勢氣氛引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哪怕後面見勢不對,立馬答應退一賠三也可以,這樣還可以讓人覺得奔馳也示弱了,說不定還能引起同情,你一來就鋪墊德國之行,別人幾十萬快打水漂了,心急如焚,你還玩德國之行。就算後面說到金融服務費,立馬就說這個費我們去研究下,可能不對,不過你的保證給你退,當著這麼多領導的面,我保證給你退了,也不至於金融服務費被補那麼多刀,還有水吧受的委屈,又引起消費者一陣共鳴和同情。最後說提供出行車的問題,就馬上同意我們沒按時提供代步車,我們有錯,我們給你進行經濟補償。這樣消費者心裡還好受一點,結果,她什麼都沒說,來談就好像為了給別人狡辯解釋為什麼會受那麼多傷害,最後讓別人接受受這些傷害就合理的,這不是扯蛋玩犢子嗎?談判首先是要了解別人想要什麼,見勢不對立馬就給,而不是為了說服別人我這麼做是合理的,全國人民都知道你不合理了,你還想狡辯,別人有那個心情和時間聽你狡辯?


一直在一直走


西安利之星高管問責,為時過早。

西安奔漏油事件一出,利之星奔馳可以說窮途末路。先有鄭州方向失靈,再是上海拍賣車當一手車出售……利之星信譽坍塌岌岌可危。最後待工商等部門徹查之後再議。

西安、鄭州、上海等暴露出奔馳車問題,利之星總部事先不知情?反正我不信。到底是利之星經營欺詐還是奔馳生產家質量問題?問責區區西安一女主管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如果草草問責處理一女主管,我都替她抱冤。就如曹操之借一糧官項上人頭挽不回敗局,女主管也是按總部章程執行,別說她冤,同事也會在今後行事中無所適從,對總部的忠誠歸零。更壞的是利之星更多黑暗內幕將大白於天下,到那時,奔馳中國代理將易幟。


梁山小調


首先這位女高管在這件事上就是個炮灰,沒法,誰叫是她的地盤上出的事呢!

別以為總經理的權力有多大,一開始她都沒想到事情會鬧到這一步,就安常規事件處理。當事件發酵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她說了也不算了。得像更高層通報,更高層就是希望她把損失降到最低,最後她談判中所表達的都是圍繞公司利益進行。揹著命令在談判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她有百分之百的權力,最初就搞定了,也不至於到現在這樣。


Flood湛


奔馳西安利之星女高管會不會被問責?說實話我真的不關心這個問題。我關心的是感謝西安這位車主王女士!是她曝光了此次事件,能讓國內4S店陰暗面在央視新聞1+1裡暴露出來。這也為政府部門進一步淨化規範汽車行業4S店,起到了一個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平心而論,國內的普通消費者,面對強勢的國內4S店,多少人吃虧上當,又有多少人忍氣吞聲,即便有些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卻因種種原因敗訴下來。對於國內4S店種種潛規則,我們消費者是深惡痛絕,可又無可奈何。

真心希望我們的政府和我們的監管部門,能夠健全市場營銷和消費機制,還國內汽車銷售市場一片蔚藍的天空!同時,也再次感謝這位勇敢而又聰明的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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