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月12日蔡徐坤委託律師事務所向嗶哩嗶哩發律師函?

獨家心探


律師函是一種比較正式的法律文書,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和嚴謹的文字要求,屬於一種比較嚴肅、正式的文件。一般都是律師根據委託人的委託,代表委託人出具律師函,函告相對人,要求其做什麼或者不要做什麼。

但律師函,通常並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換句話說,就是收到律師函的人,可以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做,也可以不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做,選擇權在自己。所以說,通常情況,律師函的告誡意義大於法律意義。通過發送律師函,給予相對方以法律威懾,增加其壓力,迫使是做出一定的行為。

律師出具律師函,需要委託人提供相應的證據資料。對所有證據資料進行完整的梳理,結合法律分析,出具相應的律師函。結合本案情況看,蔡徐坤委託律師出具律師函,要求對方採取措施避免蔡徐坤人身權的進一步損害。

所以,對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有初步證據證明的事實,都可以委託律師出具律師函,向對方施加法律壓力。這是受害方的權利,但至於對方是否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做什麼,那就另當別論了。


李曉曦律師


如果連合理維權都是錯的,那這個世界還有什麼是對的!請不要以你的片面來看待他,是b站中的視頻和言論嚴重損害他的名譽,這個還不許人維權嗎?

真可笑,真讓人心寒,我下載了b站這麼多年,卻沒想到有一天我珍視的人在B站是如此不堪,那些散播有的沒的的惡劣分子簡直就是壞了b站的風氣!你以為所有人都會忍氣吞聲嗎?

容忍是給知錯就改的人,而不是那些得寸進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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