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仿真槍、催淚劑!陸川男子約網友來玉林見面,竟是為了搶劫女店主

买仿真枪、催泪剂!陆川男子约网友来玉林见面,竟是为了抢劫女店主

嫌踏實工作賺錢太慢,90後的陸川人黃某某在與網名叫做"9527"的韋某某QQ聊天時,竟合謀去搶劫女店主弄些錢財,結果一番準備後,還未動手搶劫就被抓。

而在此前,黃某某因犯搶奪被抓過,曾想到再搶劫不是很值得,放棄過一次,可他因手頭緊再次鋌而走險,這一次又被判了一年八個月…

合謀搶劫女店主,未動手就被抓

黃某某,年紀輕輕平時卻無所事事。2013年他曾因搶奪他人手機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014年刑滿釋放後,他曾工作過一段時間,但認為踏實工作既辛苦來錢又慢,遂與朋友蘇某某(未成年,另案處理)商量,想找點錢用。

黃某某、蘇某某二人來到玉林城區步行街尋找目標,發現有一間服裝店的女店主經常是一個人,遂商量用紮帶綁好女店主再搶其物品,可後來黃某某想到自己因犯搶奪被抓過,再去搶劫不是很值得,便就放棄了。

买仿真枪、催泪剂!陆川男子约网友来玉林见面,竟是为了抢劫女店主

(圖文無關)

過了幾天,黃某某手頭更緊了,通過QQ聊天無意中加入了一個叫做“走投無路”的QQ群。這個QQ群的人都是因為欠別人的錢被逼得很急了,在網上聊如何去搞錢。

2018年4月份,黃某某主動添加了一個網名叫做"9527"的韋某某,兩人都認為如今踏實工作賺錢太慢了。黃某某就說已經物色了一個目標,是玉林市玉州區某服裝店的女店主。黃某某遂夥同蘇某某購買了仿真手槍、匕首、魔爪刀、辣椒水、催淚劑、手套、綁帶、口罩等作案工具。同年4月中旬黃某某通知韋某某過來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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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4月18日,警方根據前期摸排工作,將在玉州區某賓館門口會合的韋某某、黃某某與蘇某某當場抓獲,民警從蘇某某、黃某某住宿的房間處繳獲了仿真手槍、匕首、魔爪刀、辣椒水、催淚劑、手套、綁帶、口罩等作案工具。

構成犯罪預備,兩人獲刑

雖然黃某某、韋某某未真正實施搶劫就被民警抓獲,但兩人為劫取他人財物,準備工具、製造條件,是犯罪預備;黃某某是主犯,又是累犯;韋某某是從犯,歸案後主動坦白。根據上述量刑情節,玉州區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黃某某、韋某某一年八個月、一年,並各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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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一審宣判後,黃某某不服上訴。今年3月,玉林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說,《刑法》第22條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犯罪預備是指為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特殊形態。

本案中兩被告人夥同他人合謀搶劫,且已經著手準備了需要的作案工具,經過多次踩點,找到了作案目標,只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實施,已經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構成了威脅,而且搶劫罪屬於嚴重刑事犯罪,一旦實施就會產生極其嚴重的社會後果,依法應該嚴厲打擊。只是因其未能真正開始實施,未造成實際後果而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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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采集:記者 陳梅 通訊員 盧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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