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犯了錯,老師不能打不能罵,該如何有效地教育?

睿媽教育在線


其實我個人覺得,適當的時候再加上適當懲戒很有必要,更容易讓犯錯的學生長記性!

不打不罵、不懲罰學生哪有可能是真正的教育——尤其是現在的家長基本都把學生好生供著、養著。特別是某些窮家還富養兒,從小缺失父母正確引導的。

絕大多數人都當過學生,雖說面對老師的嚴厲懲罰或打罵,當時心裡往往有點不爽。相反,如果遇到的是一位脾氣太好,學生一點也不怕老師,那大部分學生的學習成績或許只會一般,有的學生甚至還會養成不良習氣。

而真正走上社會後,有良知的學生都會明白:嚴師更能出高徒。我那時當班主任的性格是嚴而不厲,但相對還是溫和派,因懲戒力度不夠,不少學生有時就陽奉陰違;而在某些教師面前,學生都規規矩矩,不敢作亂,否則受罰。

但更多的時候也慶幸,自己這種性格,雖然班上紀律不一定好,學生平均分、優秀率不一定高,但師生關係是絕對不可能緊張。

最近10多年間,我的脾氣貌似更好了。全國一片聲討老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但我至今仍堅持自己的觀點:適度懲戒某些違紀學生,尤其是害群之馬,絕對有必要。

如果“把懲戒權還給老師”,給了我也不一定會要。前兩天上課就有一學生,簡直到了過分的地步——打小就是留守生,又是年輕就守寡的奶奶帶大的,更是幾代單傳……那種嬌寵可想而知:沒有哪個老師、學生不反感他,在他的作息時間裡,只有閒講話和吃東西、睡大覺。

可惜呀,不知多少學生都是這樣的,他還算好點;悲哀了,許多家長還可能只停留在孩子小時候的可愛印象中……不打不罵,不體罰,只有日後多吃虧,吃大虧了!


種金易


不打不罵也能管理好學生的在職教師很多,我以前的一個學生原來在農村初中‘,幾年前調到城裡教書,他教學嚴謹,從不打罵學生,但都很服他管教就是其中的一位,那位老師姓巫。不妨多聽聽他們說說,是如何做到的。幾十年前的我,剛走上講臺也是急性子,恨鐵不成鋼,動不動就甩幾巴掌,其實效果並不理想,有時打重了自己感到心疼,雖然哪時的家長從不護短。有名行家講,處理學生要離學生一公尺。我認這方法好,離學生一公尺,火上來了,夠不到打。我們的老師對屢教不改的孩子急了發火也是無奈,其實是一種嚴的愛。不過打罵孩子不是唯一的教育手段,打罵孩子受到的只是暫時的教育作用,達不到長期教育的目的。有時也可能造成孩孑心靈上的創傷,會恨你一輩子。我認為小學一至三年級,孩子小沒有辨明是非的能力,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分不清,做錯了,打幾下小屁屁讓他長長記性還是可以的,四年級奔上,越是年級越高,越不能動手,孩子的認知能力,辦明是非的能力在不斷提升,更不能用諷刺挖苦的言語羞辱他們。教育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要找準解決問題的切入點。使其心服口服,承認自已的不是。要儘可能地發現不聽活的孩子的優點,進行表揚,鼓勵,有時還要換位思考站在他們的立場想一想,如果有理要加以保護,從而是他們認為,這個老師是可敬,可親,可交的人。


葉老翁620


學生犯了錯,別說現在老師不能打不能罵,無論什麼時間老師因為學生犯了錯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學生都是不恰當的。老師即使是為了學生好,如果打學生,學生的情感上總歸是不舒服的,沒有說服教育能令學生心服口服。當然,老師除非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是不會輕易地動手打學生的。

特別是現在的教育環境複雜,老師生存艱難,學生犯了錯,老師更不能用極端的方法教育學生。

經驗告訴我,可以用以下方法教育學生:

一,氛圍育人

老師要充分尊重學生,相信學生,根據學生認知能力,行為習慣,制定切合學生特點的班規班紀,讓學生人人參與制定,人人參與監督,人人參與執行,在學校內,班級中形成人人制定製度,人人執行制度的校風班風。形成說到做到的誠實守信的氛圍,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良好人格。氛圍教育人,自律潛移默化中漸漸行成,違紀學生就會大幅減少。著名教育家魏書生老師,提倡並運用的,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就是巧妙運用氛圍教育的方法教育學生的。工作做到學生犯錯前,與中醫治未病異曲同工。

二,教材育人

現在使用的中小學教材,不但是知識的載體,也是教育學生的好材料。比如語文學科,從精典的文章中,教育學生愛祖國愛社會愛壯麗河山,教育學生樹立遠大理想,教育學生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尊師重教,教育學生孝敬父母熱愛勞動……如果學生犯了錯,就可以拿出學過的語文課本上的人和事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學愛,學做人,學改正錯誤……

三,借力育人



當然,一些個別的熊孩子,油鹽不進,軟硬不吃的時候,老師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借力教育不失為上策。比如,老師可以借家長之力。特別是在學生犯了錯,老師苦口婆心,學生聽而不聞,我行我素,屢教不改,老師的話被當成耳邊風的時候。老師是乾著急。這時請家長介入,用家長的優勢教育學生。有些話老師不能說家長能說,有些事老師不能做家長能做,並且出了什麼意想不到的事老師的麻煩還會少些。當然教育學生老師不能怕麻煩,但是吃不了兜著走的麻煩老師還是少惹為好,必定出了什麼事沒有人能替老師分擔,都得老師獨自面對。想起那些因為教育學生被指責被打罵被羞辱被奪命的特例,除了後怕,還有委屈不是嗎?



教育學生有法可循,也無定法。學生犯了錯,除了《教育法》所禁止使用的方法外,還有可以使用的很多方法,就要看你老師們有沒有教育機智與藝術,只要老師們肯動腦肯用心,掌握教育學生的金剛鑽,就能做好教育學生這個瓷器活。記住一句話,別為失敗找理由,方法總比困難多。


月夜秋涼857


這些年,關於師生,家校之間的矛盾衝突不少發生。雙方矛盾,尤其體現在對學校、老師“是否擁有懲戒權,應該擁有什麼樣的懲戒權,懲戒的尺度如何把握?”的認定上。



圍繞上述問題,也有兩種極端的看法做法。

處於一個極端的是家長,這種家長護犢心切,否認老師對孩子擁有任何責罰的權利。不允許孩子受到一丁點的委屈。按照這種人的觀點:我孩子去學校是讀書學習的,不是聽老師教訓去的。再說了,你一個老師算老幾?

處於另外一個極端的是一部分教師。這些教師或許出於“恨鐵不成鋼”心理,或者基於一種病態心理和反社會型人格(比如幼兒園扎針事件),或者基於對暴力的一種嗜好,或者基於一種簡單粗暴的教育風格,或者基於自己的某種性格缺陷,動輒對學生拳打腳踢,冷言相向,進行羞辱式體罰。



這兩個極端都不是常態,正因為如此,這些事件才會成為新聞。新聞的一個價值判定是“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正因為這些極端事件不是常態,所以我們才更要警惕被這些極端事件所誤導。我們不能從極端事件中總結得出普遍結論。

現實生活不是新聞場,不是黑白對立,二元分明,時刻充滿戲劇衝突的場景。更多是遊走於兩極之間的中間地帶。

大家可以觀察一下,每個人經驗範圍所及,我們現在已經太少師生之間,家校之間劍拔弩張,敵意對立的場景了。更多的是師生之間,家校之間各退一步,相互制衡妥協溝通的一個場景。家長尊重配合老師對孩子的管教權威,老師謹守自己的懲罰邊界,不挑戰家長的接受底線……



回到這個問題,教師能不能罵學生?能不能體罰學生?可以,但這個權力不是漫無邊際的,同樣需要有底線和邊界。比如不能對學生進行人格攻擊式的侮辱,罵學生“垃圾”,“站街女”…比如不能對學生打耳光,不能拳打腳踢式體罰,不能公示式侮辱……身為老師的你可以設想一下,你願意別的老師這樣罵你的孩子嗎?如果不願意,那你就無法雙重標準。

以上,供參考。


孫衛華


前些天,有幸跟一位小學校長共進晚餐,也談到學生教育問題。

“面對在課堂上調皮搗蛋的學生,你怎麼處理?”我開門見山。

“我會讓他安靜地坐在位置上,不要妨礙其他同學上課,並告訴他,再不老實就叫你爸爸把你接回去。大多湊效。”校長接著說,“也有特皮的,惹得火起真想給他一巴掌,但都硬生生忍下來。大多數家長都很通情達理,說我的娃交給學校了,不聽話該打打該罵罵,還不都是為了孩子好?可是因一時情急動了孩子的老師惹了一腦門子官司的事太多,大家都怕。”

校長頓了頓,說:“現在誰家的孩子都寶貝得很,總怕被人欺負了,個個都是小霸王,小公主,惹不起。”

“那豈不是很難管?”我有些擔憂地說。

“那有什麼辦法,我們窮教書的就領那點薪水過日子,別人的孩子一個指頭都別動,否則一不小心飯碗就丟了。”校長苦笑著,攤攤手。

是啊,前段時間網上不是瘋傳學生在街上狂扇老師耳光的事麼?學生報仇,十年也不晚啊,是得小心點。


家鄉氣象


當前,即使學校犯了錯誤,也禁止對學生進行大罵,建議老師們採取以下方式:

一是放下身段,與學生溝通,瞭解學生犯錯的原因或動機:

師生關係平等,即使學生犯了錯誤,作為老師,我們也不應該把自己當作高高在上的教育者,而是作為朋友,作為長輩與犯錯誤的學生進行溝通,瞭解犯錯誤的原因或者是動機。然後才有針對性地進行問題分析和講道理。

二是多角度講道理,讓學生、知錯、認錯、改錯:

講犯錯誤後對他人、對自己、對集體的危害。並可以舉一些類似的犯錯後不及時糾正最後造成的惡果例子,讓學生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果學生認識到錯誤之後,讓及時提出改正或補救措施,比如向當事人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

三是放一些警示片,讓學生心靈受到觸動:

對一些行為惡劣,但還沒造成惡劣影響的犯錯學,可以收集並組織他們看一些學生類似違紀違法的警示片,讓他們從別人的事例中吸取教訓,觸動心靈,從而自覺改正錯誤,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四是求助學校,共同實施懲戒教育:

對於一些累教不改或重大違紀的學生,求助學校理,讓學校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紀律處分,老師在平時就要講明,這些紀律處分會記入檔案,造成人生“汙點”,影響以後的升學、就業等。只有這樣才能對一些不服管教的學生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五是必要時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處理:

一旦學生的重大違紀觸犯了法律,作為老師沒有必要袒護,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只有這有,才能對一些累教不改、即將走向違法犯罪邊緣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教育作用,也更利於以後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

總之,在不打不罵的前提下,老師要動用智慧,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分情況有針對性採取一些可行措施對犯錯誤的學生進行教育管理。


教育深思者


首先想說的是,如果某老師對犯錯的學生只有“打”和“罵”這兩招,那麼我要說,這個老師肯定是一個不合格的老師。

學生犯錯,是很平常的事,作為老師,不應當大驚小怪。

學生犯錯,大抵有兩種情況,一是無意識犯錯,大部分學生犯錯都屬於這類情況,這與學生的認知能力,自控能力密切相關。不少學生在某一個年齡階段,缺乏明晰的是非辨別與判斷能力,或者來不及分辨是非的時候,他就“犯了錯”;很多時候,學生的某些舉動,在老師看來是犯錯,但在學生自己看來,則不過是“好玩兒”而已。

二是惡作劇。嚴格地說,在孩子看來,惡作劇不過就是一種遊戲,不少學生喜歡惡作劇,而喜歡惡作劇的學生,並不是不知道惡作劇不好,他知道惡作劇不好,可他就是喜歡惡作劇所產生的“後果”,但是,他並不明白惡作劇就是犯錯。

可以這樣來理解:犯錯,是孩子的特點,也是孩子成長的“伴侶”。

倘若老師不能這樣來理解學生的“犯錯”,就會對他的犯錯“不依不饒”,非要評判個是非曲直,那就無異於“作繭自縛”。

我常常對學生說,老師不是法官,法官斷案,講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講究證據確鑿,而老師不是法官,老師只是一個旁觀者,只負責提醒。

把學生的成長規律理解好了,把老師的職責理解好了,心態也就平和了,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學生犯錯了,你好好跟他聊聊,跟家長聊聊,不要用法官的架勢,像斷案那樣,用“審判”的語氣,那隻會適得其反。心平氣和地跟學生,跟家長把事情說清楚了,知錯了,不就結了?何必非要“怎麼著”呢?


雲鶴凌空


現在這個有點兒亂套,教師只能搗漿糊(和稀泥)。不管怎麼弄,學生不打也不鬧,學不學習不重要……實際教師就是對付著鬧!現在要規矩沒規矩,要制度沒制度…人們既不懂法 也不懂(周)禮。成績不好,家長找要換人;你打了、罵了,他來鬧校,什麼狠話、髒話都敢嘮…教師也真就沒法辦,弄不好你就沒了飯碗…反正教師不能打、不能罵,還得忽悠著說假話…教師只能做不誠實的啟蒙者了…現在外國人都煩國人與這個有沒有關係不清楚…總之,教育這塊沒有公理。

在我們的文明史上,老師是有權懲罰學生的。課文沒背會,是要打板子的…打的嚴重的要拉在褲子裡,手腫的像饅頭,不能拿筷子吃飯…沒有一個家長去找老師的,說老師是不對的…;那是原來人們都懂道(周)理,知道打孩子是為孩子好。打完了孩子,家長還要感謝老師(這是為什麼呢)。

你看現在,不能打、不能罵,還得跟家長說好話。搞不好教育局就找你來談話。沒準兒就給你扣個帽子“師德差”。完了,一輩子起不來了…

教育部肯定要出臺適當的管理細則(類似憲法),學生違反那條應該得到什麼制裁,是打板子還是幹體力活…

有了有理可依的制度,教師就可以管了,可以大膽管了。家長也就不會亂鬧學校了…


杭帆風順


學生犯了錯,作為老師,應該是批評教育。這裡,批評是指出學生的錯誤,教育是引導學生認識到錯誤,認識到錯誤的危害,從而提高認識,提高素質,達到育人的目的 。學生低頭認錯,表示改悔了,此事也就完結到底了,有必要窮追不捨嗎? 有許多老師總是有個“一勞永逸”的思想,也就是學生犯一次錯,總想一次性解決問題,教訓一頓,就要達到學生很長一段時間不會再犯錯的效果,大有“打一頓保證幾年沒事”的戰略思想一樣。但是,學生是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會犯錯,何況是一群小孩子呢? 批評教育後,我們教師就應該有馬上迎來下一次批評教育的心理準備和意識,正像一個小品中說:犯了就該,改了再犯,犯了再改,改了再犯,千錘百煉。我們是在育人,乾的就是繁瑣反覆的工作,總想“一刀切”,做“一錘子買賣”,那隻會越幹越生氣,越來越恨學生不長記性不成才,自己的性子越來越急躁,最終害了學生坑了自己。 教育學生,就像鍛造鐵器,要小錘子不斷敲打,誰見過打鐵的師傅“噹啷”一大錘就搞定完工的呢? 耐心點,細心點,慢慢來,這就是我們的工作呀!


相逢19175


學生犯錯誤後怎麼辦?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因學生而異。

有些學生比較膽小,可能他犯的這個錯誤是自己不小心,這個時候老師對這件事稍作評論就行了,不必責怪學生,只要讓他認識到自己錯了就行。

有些學生是調皮搗蛋,喜歡惡作劇,這是兒童的天性,學生犯了這樣的錯誤,老師可以讓他體會被人惡作劇的感受,讓他知道那樣做有什麼害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故意犯錯給別人造成傷害,要批評教育,必要時要與家長溝通,共同教育。

2.因錯誤而異。

如果學生犯的是小錯誤,有可能是因為他們調皮搗蛋,也可能因為無意,只要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批評教育後,讓他們認識到自己錯了就行了,老師不必上綱上線,更沒有必要告家長。

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候學生犯的錯誤會給他人造成嚴重的傷害,比如說因為課間玩耍,不小心讓夥伴骨折或者身體其他地方受傷,這時候不能責罵孩子,因為他年齡小,沒有承受能力,這時候就要通知雙方家長,把事情交給家長去處理,讓孩子照舊上課學習,等所有的事情都平靜下來,過上幾天,再對孩子講明這件事情的利害關係。

其實上級規定不打不罵孩子,這件事有效控制了,老師過度體罰學生的不良事件,但也有其不利的方面:

你讓一個老師沒有了任何懲罰權利,在實際教學工作中,老師的工作難度會加大,有時候對孩子的教育反而作用不是很大。

大家可以想一想,我們家長在家裡教育自己孩子的時候,難道你就從來不打不罵孩子嗎?可能你會說,我是親生的,你只是他的老師,你算老幾?對,但我和你的出發點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教育好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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