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检察院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

4月15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对近期扫黑除恶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洁主持会议并讲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省、全市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规范管理培训会、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联席会精神,传达区委第12次常委会关于莲湖区扫黑除恶进展情况的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安排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李洁检察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在扎实推动、夯实责任上持续发力,把开展好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办案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将侦破大案、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作为今年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保护伞’”的指示精神,统一、规范、优质、高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推动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三是线索核查要进一步规范、细致。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深挖细查线索。对已有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和积案进行全面梳理、详细登记、分析研判、逐条核查,做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

四是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强化。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力度和深度,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直面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的问题与漏洞,为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出谋划策,助力社会源头治理。五是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要多层次多途径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活动,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规范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拟文:陈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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