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委會動用維修基金需要2/3業主同意,沒有投票的業主的票自動加入多數票裡是怎麼回事?

想那麼多幹嘛7


《物權法》七十六條業主共同決定權,規定動用維修資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方能實施。這是國家強制性規定,投票的數量必須是真實的,可查到的,物權法的規定,體現黨和國家意志,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雷打不動。業主大會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時,其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默認原則無法可依。

因為業主委員會其成員也有個人利益,個別成員無視國家法律的規定,將個人利益置於廣大業主利益之上,任意決定業主共同事務,直接侵害業主切身利益,引起糾紛和矛盾屢見不鮮。實行默認原則,將沒有參加投票的業主,列入有效票數,一是弄虛作假,二是為業主委員會獨斷專行開了綠燈,埋下了糾紛和矛盾的禍根。

《山東省物業管理條理》制定的很好,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前,應當事先書面徵求其所代表的業主意見,並將經業主夲人簽字的書面意見在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

這一規定,確保書面業主大會會議勝利成功,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建設部曾指出,全面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是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規範發展物業管理的根本出路。一一


小區美好


很多人說白了就是憤怒的噴子!成立業委會時,需要你出面支持你不參與,選舉時需要你投票你不參與,業委會成立了,你他媽這時候就是業主就是大爺了?需要你維權的時候你在哪?



筆者很討厭這樣的業主。有事的時候,鬼影子沒一個!事後都特碼的在業委會面前牛逼哄哄的,跟物業斗的時候你在哪裡?

那些說“業委會更黑”“業委會更貪”的人,你們都捂著心口想想,成立業委會以及小區維權你參加過幾次!你的權益別人幫你爭取了,不想得到你的好話,還血口噴人的話,那你真的可以進土了!

正常來說,成立業委會的整個過程都是艱辛甚至是血的鬥爭爭取過來的,永遠都是那麼幾個人衝鋒陷陣!

所以很多小區在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程”時都會提出:對於不參與不出席不表決的業主納入同意範疇。但是,每項決定必須在小區醒目處公示一定時間,如果公示期間有超過小區業主20%以上的反對意見,則該項決議需要重新表決。


業委會成立了,很多業主依然是不履行自己的投票權,選舉權,而是事後責難,投票時你去哪裡了?你們行使自己的正當權益了嗎?難道你們不參與了,小區的正常活動就不要做了?那還需要成立業委會有什麼作用?

在提出質疑的時候,麻煩這些業主先問問自己有沒有真的參與小區建設,有沒有為了小區建設奉獻自己的力量,有沒有及時切實維護自己的應有權益。

一個平時啥也不管的業主,麻煩你收聲吧!有你這樣的業主才是小區的悲哀!真的不同意,麻煩您出現在業主大會投票時反應自己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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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我把本人在“銳眼說小區”頭條號裡的這篇文章《小區事務表決中“默認同意不表從多”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必須性》搬過來,就完全回答了這個問題了。

在小區事務的處理中,根據有關法規,很多事項需要業主表決。但是如今的吃瓜群眾挺多的,業委會或者組織者感到最難辦的是,表決公告發出後,卻受到了很多業主的漠視,要完成一項表決事項非常的艱難。採取敲門入戶的方式讓業主簽字,可是當今的小區,又有很多人有多套房,上門的時候未必就有人。還有的是即使上門了,也會受到一些冷漠業主的拒絕,致使小區裡的很多急需處理的事項長期拖而未決,難以推進問題的解決。上篇文章,本人發了《“棄權”和“不參加表決”是兩碼事》,如何使小區的表決不會因為有人不參加表決而能合法快速通過呢,今天,本人就“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進行探討。

什麼叫“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呢?

意思就是:小區業主必須同意,在涉及到表決事項時,即使不參加表決或者不能去表決的,這些票數就要遵從或者計入參加表決人員中的多數票中。對這一結果,不表決者已經默認同意。

為什麼要推行這一表決原則呢?這是有多種合理性因素在內的。

第一是文化背景中的從眾心理:很多國人有一個特性,當需要請他表明對某一件事情的態度時,一些沒有主見的人,或者想推諉的人,常常會給一句搪塞之詞:聽大家的!可是這個大家是誰呢?這個也聽大家的,那個也聽大家的,就是不表明自己的態度,難度就不做事情了嗎?難度就不解決問題了嗎?其實不是這個意思,其內心的意思就是:在參加表決的人員中,哪方是多數就跟著哪方。這就是“默認同意不表從多”。

第二是社會背景的現實需要:如今的小區現狀是,居住人員五花八門各行各業;居住形態是空置房、出租房、借住房、候鳥房;表決缺額原因是上早班、中班、晚班、夜班、出差、度假、旅遊、外出等等,更的一句就是“有事”,要像國家機關的會議那樣集中在會場上表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就是制約機制的缺失或者無奈。也就是說,在目前的小區運行狀態中,當業主不參加表決時,業委會或者主辦者是沒有任何機制對其進行制約的,你又能拿他怎麼辦呢?

第四就是時間上的催逼。很多事項的表決是時間不等人的。比如電梯出現故障需要出資維修,供水設施出現故障需要快速決策。這種情況下已經嚴重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了,但有的人就沒有住在小區或者偶爾住在小區裡,或者有幾套房幾個地方居住的。出現狀況時他們可以不在這個小區居住。這些情況對他們的生活並沒有什麼實質性影響,因此其表決的積極性並不高。但總不能等著這些人或者到處去找這些人來表決吧,那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完成表決呢?

因此,從上述幾點可知,小區事務表決實行“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有它的必要性,也是如今居民小區中解決問題的必然,而碰到一些長期懸而未決、拖而不決的事項時,這個原則還有它的必須性——就是必須這麼做。

也許有人會說,不表決是業主的權利,這條原則侵犯了不參加表決人的權益。

本人認為:具有表決資格者,他們具在同意、不同意、棄權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但是他們沒有不表決的權利,表決是義務而不是權利。表決中選擇何種選項才是他的權利。

其二,權利必須要在有付出的情況下才能體現,也就是權利義務的對等。這裡說的付出,指的就是參加表決。人都不願參加表決了,還何談表決的權利呢?

其三是倒逼效應。“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的結果,也許有的並不完全符合不參加表決者的真實意思,也可能侵犯了其權益,但是,這一機制卻是可以倒逼這些人,在下一次的表決中要積極參加表決以體現自己的態度,否則很可能就不符合自己的權益需求。也就是說,當其不履行或者放棄自己的義務時,其所得的權益可能受損。

其四是對組織者、付出者的補償。組織過表決事項的人都知道,組織一次表決,需要大量的人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要付出一定的財力,而在小區事務中,很多人的付出都是無償義務的。為了小區建設和問題的解決,對熱心的付出者應當要有一定的補償,而這個補償就是“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而對這些冷漠、漠視、冷淡之人,則必須要有一定的機制進行制約,這也是這條原則的必然性。否則,小區的有序建設將無從談起。

那麼,“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或者說如何避免表決後的糾紛呢?本人認為需要做到如下幾點:

一是在業主議事規則中,或者在表決前發佈的公告中必須要明確有這一條表決原則。

二是表決的公告或者公示必須要發佈到每一個表決者手中,也就是力爭告知率達到百分之百。其中,業主微信群或者QQ群中,當@所有人時,可視為對該群體成員100%的告知率。當然還有一個情況,就是有的小區的業主處於失聯狀態,這種人員應當不計入表決者人員中。

三是表決的公告必須提前發佈,並且要有一定的表決期限,也就是說要有表決的起始時間。

四是表決公告的告知方式至少要有兩種以上。

那麼表決公告的告知方式又有哪些呢?本著傳統原則和跟上時代發展步伐原則以及便利性原則,本人認為告知方式有如下幾種:

一是傳統的紙質公告,必須按程序張貼在小區的公告通知欄中;二是在小區的業主微信群、業主QQ群中發佈,特別是在業主QQ群中,必須以群文件形式發佈,因為其可以長期保存查閱。當然,也可以在小區的微信公眾號或者其它相似的平臺上發佈。三是上述的發佈必須@所有人。四是可以在小區廣播、滾動畫屏上發佈;四是電話通知或者手機短信通知;五是入戶通知或者表決事項通知粘貼於表決者門上。

至於表決的平臺或者介質,可採取多種形式中的一種或者幾種,可以是書面表決,可以是現場舉手表決,也可以是口頭記錄表決,也可以網絡表決。當然,每個人只能就同一事項表決一次。

當然,小區事務的業主表決,在表決事項和表決頻率上要適當控制,如果事無鉅細都要表決,那就視同兒戲了。只是對一些涉及到所有業主利益的重大事項進行表決。常規的決定、制度制定,小區業委會就可以發佈執行,或者業委會提請業主代表團通過後就可發佈執行。也就是說,小區事務的一些決策中,也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放棄了這一原則後,仍然會產生久拖不決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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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眼說小區


沒有投票的業主計入多數這句話不清晰。

具體說明如下:

一是如根據議事規則規定已參會,未表達計入多數。則是要確定業主已經參會,並且沒有表達的部分可以計入多數。

二是如議事規則沒有此類規定,則不能計入多數。

三是沒有投票的定義不清。是已參會沒有投票還是未參會,沒有投票。

有問題可以微信聯繫我。15651284888


邊遠業委會專家


現在一般動用5萬以下的不用全體業主徵詢!業委會直接蓋章動用!如果要動用超5萬以上的那業委會就拆開來操作!這樣就不用做徵詢了!所以小區最大的腐敗是業委會!不是物業公司!沒有業委會配合物業公司想搞錢很難!一個小區把業委會的工章看緊了那業主的公共收益和維修基金就很難亂用了!


夢裡飛唯愛汽車


業主委員會黑惡勢力、貪汙、侵吞業主公共維修資金,這已是不公開的秘密和事實。


天成一心6


既然你業主住在這個小區裡,就不能對小區裡的事務不聞不問,需要全體業主表決的事,你必須有個態度,要麼支持,要麼反對,要麼棄權!當你收到表決票後拒不投票,那麼視你為支持多數人的意見也沒什麼不妥!


瞅啥啥不對30319576


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是不是就動不了這個錢?


GJ104174966


一定要相信業委會,畢竟他們也是小區業主,也希望把小區建設好。如果在背後說三道四,真的很讓人寒心。我就特別支持我們小區業委會,即使他們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我也理解。人無完人,又不是為自己的私利。凡事能夠自治自管成功的小區,都有一大幫絕對支持業委會或者熱心公益事業的業主。相信,參與,團結,大度,就能管理好小區。


行君行福


例如小區共100戶,參加投票人數須大於50戶。未參加投票的戶票計入大於50戶參與投票的多數票中,若合計同意票不小於67戶(三分之二),面積佔比計算同理,則視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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