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奔馳漏油最新處理結果要求退款,為什麼女事主不同意?

兩腿換著走


換位思考一下,是我也不會同意。事已至此,不是簡單退款就能完事的。

對於車主W女士來講,她剛買的新車漏油,走正常渠道維權卻被4S店百般搪塞,15天后等來的卻是讓其更換髮動機的方案。W女士本來就是遭遇了無妄之災,現在反倒成了4S甩鍋的對象,敢情這是逼著她當冤大頭了。

萬般無奈之下,W女士丟掉了矜持,被迫選擇了坐在汽車引擎蓋上維權,此舉對她本人造成的心理傷害不是一聲道歉就能彌補的。而且,W女士稱視頻傳到網上之後,還有人發信息稱她是炒作,並帶有辱罵和威脅。



這種詆譭和威脅已經對她和家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擾。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這就好比你無緣無故被人當眾打了一巴掌,對方提出口頭道歉了事一樣,換作是你也不會接受吧。

此外,即便事件被曝光,對方也沒有放低姿態積極解決,反而是想耍小聰明,對方先是謊稱已經和解,接著就被W女士打臉。明明沒有解決問題卻為了混淆視聽發佈假聲明,誠信何在?

接著就是女高管和W女士的談話了,聽過錄音的網友應該都清楚,這個女高管看似在道歉其實仍在找理由,並無誠意。最終,W女士提出了8點要求。其中,也提到要奔馳官方正式的道歉,還要對方給予精神損失補償。也就是說,現在奔馳方面如果僅僅是退款並不符合W女士的要求。

W女士遭遇了這些本不該遭遇的事情,的確應該受到相應的補償,無論是精神損失費還是誤工費都該算進去。如果按照假一賠三來計算,那麼奔馳方面只是退款顯然說不過去。話說,人家30歲的生日禮物最終換來了一場無妄之災,這個要怎麼賠償呢?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歐洲或者美國,鉅額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我們的消費者還算很好說話了。


夜雨如書




看過視頻的朋友應該知道,其中奔馳女車主講的這麼一段話令人印象深刻:“我跟你們講道理,你跟我說,你給我三天時間,我給你三天,我連續給了你們五個三天十五天,十五天你們給我一個方案,最後的方案是換我的發動機,十五天你就給我這個方案,你說我能接受得了嗎?”面對4S店人員的不作為以及一拖再拖,W女士徹底憤怒了。



在4月13日下午與店內負責人的協商當中,4S店方面確實提出表示願意立即退款,但事情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W女士前面已經懇求你們退款或換車,你們始終不願意,非得等到事情鬧大,你們才願意,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W女士在現場表示目前不接受退款,而是願意接受調查核實後按照國家法規退換車、或更換髮動機。並且W女士提出了自己的8個條件,就事論事,希望能得出一個結果。




老實人心中有一座佛,佛倒了,就剩下(惡/拳頭)了。感謝W女士讓大家擺脫店大欺客的問題。


有一車言


給各位朋友一個提醒,其實好多4s店金融服務費是可以談的。問你要5000,可以談1000。你就知道有多少貓膩了。前提是你不要買車先交定金。錢在別人手上,你就失去了談判的籌碼。我一個同學教我,買車時,給銷售顧問說,我連拖把都不要,你給給我優惠到多少錢?我買了兩次車,都比別人便宜很多。而且便宜的銷售顧問實在受不了,再送一張汽車封釉卡。買車貨比三家,除非你有錢,除非這個城市就一家汽車銷售店。我是做銷售的,但是我面對汽車銷售顧問時,我都要提醒自己要冷靜,發現風吹草動,就要直接懟過去。因為你是買車的,他是賣車的,你的需求銷售顧問很清楚,買賣雙方不對等,或者求大於供,你可能面對的就是交定金,加價,你再講面子就要失財,甚至吃虧。我第二輛車給全車貼膜,首保時才發現前面玻璃貼的有一點模糊,4s店工作人員說這正常,都有這情況,我不同意就讓4s店重新免費貼,貼完開出門發現還是不對,開回去再重新貼,最後高高興興開回家。奔馳這次就是欺負一個女人,覺得這女人好說話,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人家,欺騙別人。可是沒想到有了這麼大的影響,公關又不到位,五萬,十萬的一賠償,這事早就解決了。奔馳現在損失的不止千萬。奔馳以為自己店大牛b,想草草了事。如果讓你花66萬,然後像踢皮球一樣忽悠來忽悠去,再拿出三包政策欺騙你,你也不會樂意。我支持這個女主,讓奔馳的傲慢與欺騙付出代價,不但是給女主一個交代,也是給天下人一個交代。


丹楓雨露6


本人絕對的真實體驗,跟奔馳處理一個天一個地啊,我父親2011年在浙江湖州俊寶行買的11款5系寶馬,第一次保養開始就發現少機油,因為一萬公里一保養的週期基本9000提示加一升機油,去店裡一直說沒達到燒機油標準,說可能新車沒磨合好會耗機油,過首保說不定就好了,但是後來越來越嚴重,後來不到5000公里就提示加機油了,但4s店還說沒達到燒機油標準,說國家標準0.5寶馬標準0.7,最後過保沒幾個月終於超過國家標準了,然後售後小姑娘跟我說他們那邊都有記錄的應該會幫我處理的放心,而且他們集團每年好像有一定資金用來賠償或者補貼的,不過我也不知道她說的真假,但是心裡聽著舒心,然後我說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挺大的你也一下子處理不了,老是要彙報,我說要見你們售後經理,談了一下很快就OK了,他們前面說換什麼活塞環之類的,我說現在不行,因為前面沒過保,你們要求換沒準我能同意,現在你換了本身我出保了開一陣子又出問題我找誰,現在只能換髮動機總成,不然這個事情沒得商量,後來他們說上報上去,但是他們報告寶馬後馬上就給我更換了全新的發動機,售後經理還給我看了寶馬發給他們的信函,內容是新發動機寶馬公司承擔70%,要求4s店承擔30%,然後售後經理說都用了三年多了問我能不能承擔點拆裝費一萬多,讓他好做事,不過我沒同意,我說怪你們保期內沒幫我處理,拖到保期後活該啊,不過我也好說話,後來答應他出一半就是6000多,然後他們給我6000多的等價抵保養,我好像後來6.7次保養都沒出過錢,哈哈,而且現在開了5年了,發動機都是槓槓的,順便在表揚一下他們,變更發動機需要去車管所變更都是4s店專門派人幫我弄的,我只要跟著就行,服務真的沒話說,哈哈,我想說都是德系車,區別真大!


榮偉織帶--胡148


這個算什麼?我在2009年買了一輛雪佛蘭,四個月去保養,發現剎車有問題,然後說是我自己弄壞的,花了400多元換了新的,過了2個月還是有點問題,就去了一個派出所朋友的修理廠看了一下,發現剎車破舊,我說不可能啊,4⃣️s店剛剛給我換新的。還花了400多元,修車工說這個是舊的,不可能換,我怒氣衝衝的去了4s店,他們態度很好,說一定給我解決,最後拖了兩年沒有解決,最後吵起來了,說我沒有素質,當時也不想生事,不了了之!但我明白一個道理:4s店真的有大坑!


朝陽樓QCY


這件事使我想起了前幾年我們學校發生的事情的事情!

我們學校的一位同事,買了一輛海馬汽車,開了一年多點,還在質保期內。恰逢我們一位女同事的公公去世,學校組織到女同事家去悼念,在返程的途中突然自燃起火而同乘的幾位同事在車上都沒發現。幸虧後面開車的同事發現了,發出緊急信號,車上的人趕緊逃走,才沒有使悲劇發生。大家迅速的參與撲救,但最終卻無濟於事,只好眼睜睜的看著汽車燃燒,並且引起了火災。

出事後我們那同事聯繫了海馬汽車銷售店,海馬汽公司的第二天就趕到,答應換同一款的新車,也可以商談其它款的車,就是要求我們這位同事不要到處張揚,我們同事看到他們服務特別好,就答應他們的要求,換了一輛新車。

現在看來海馬汽車公司的人真是聰明啊!


農政智


說說我自己遇到的親身感受,我是買房的,雖然不是買車,但是手續是類似的,當初售房顧問承諾過我說可以公積金貸款可以商業貸款,我就是看到可以公積金貸款才選擇了那個樓盤,然後交了幾萬塊錢的定金,後來過了差不多一年打電話來說去辦理貸款籤合同,這個時候他說售樓部規定不能公積金貸款了,只能商業貸款,後來我連續去了兩天跟他們售樓部經理溝通公積金貸款,但是他們經理一口否決我,根本沒有給我談判的餘地,無論我說再多,她就一句話要麼商業貸款,要麼把房子退了,這句話徹底惹怒我了,當初說可以公積金貸款,現在說不給了,然後讓我找當初可以公積金貸款的證據,我後悔當時沒錄音,但是我並沒有妥協他們,也沒有和他們爭吵,我向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投訴了那個樓盤,後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三個人和我去調查了那個樓盤,一個拿著執法儀攝像機,一個拿著筆記本做筆錄,還有一個拿著公積金的相關國家文件,當時他們售樓部的經理,領導全部都出來了,心裡慌得一批,以為出了什麼大事要上新聞了,後來他們也老老實實的給我辦理了公積金貸款,那時候我跟他們售樓部經理說上次不是說不給我辦理公積金貸款嗎,我這次叫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來,下次我就直接叫記者了。我看你們這個樓盤還賣不賣,所以這件事告訴了我,人不能太老實了,遇到不公平不要正面剛,要懂得智取。


青春不再46400188


研究生女車主很聰明,三包政策寫的很清楚,車從4s店購出確實只能更換髮動機,沒法講明白,咬死兩點即可:

1,車輛未經過pdi檢測是如何出庫的;為什麼發動機漏油這麼嚴重的問題檢測不出來就售出?是否有店大欺客行為?

2,貸款服務費15000是哪來的為什麼沒有正規票據而私自收費?是否有欺詐或偷稅漏稅行為?如果奔馳每輛車都有這個費用的話,那利之星下屬集團每年起碼5000-10000以上的銷售車輛就是偷稅漏稅幾千萬甚至上億,死定了。

結果:現在利之星希望退車退錢是不可能了,估計現在進退兩難,3倍賠償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準備大出血求得女研究生諒解吧[鼓掌]


跟誰爺兩呢


看這裡,聽新聞說的,比較符合事實。

女車主為何不接受退款,是因為奔馳一女負責人在進行退款說明時附加的一句話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侮辱。

真的是我如果聽到這麼說要是不賠個三輛車,我也拒絕退款!

在當時女車主和對方負責人當桌已經達成退款協議,就差簽字了,這時候奔馳女負責人就加了一句:原按國家三包規定,僅能幫您換個發動機。但是出於對你的同情及情感方面上,我們才答應給您退款的。

這句話一出,便完全是不認錯的態度加上有輕視(不重視)這個事件的可能,像殺人犯奸殺了母親的女兒然後在法庭上昂首挺胸的說:她女兒穿的太暴露,是個男人都想上,正好,我就想進牢裡待一待,別人不敢,我敢。


奇樂飆


今天(4月14日)上午7點左右,“西安發佈”微博認證陝西省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了事件的相關進展。內容比較多,挑選一句話: 4月13日,市場監管部門再次責成“利之星”4s店儘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約談投訴人聽取了新提出的八項訴求。當天,還組織“利之星”4s店負責人與投訴人對話協商,努力促成雙方達成解決問題的一致意見。對話中,店方負責人向某女士因購車問題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並表態願立即退款、承擔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後相應的法律責任。某女士感謝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也願意接受調查核實以後依照有關規定更換髮動機、或退換車的結果。



我支持美女碩士不接受退款,等事情調查清楚、處理完了再說,至於大家不明白,女車主如今為何不願意退款,我想,原因有:

1、事情沒有搞清楚,沒有必要急著退款。我覺得,後面不管是退款還是更換車,都是其中的一個解決方案,但目前還不合適接受退款。如果現在接受了,那麼,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有關部門是否還會深入調查4S店質量問題?在沒有搞清楚之前,最好是等結果。


2、起初讓退,不退,把人逼到這個份上了,你想退一步,退款,對不起,不答應,讓你知道牛的後果。既然起初多方維權沒有結果,一個個推諉扯皮,那麼,我拉下臉面,不要臉了,我也不讓你好過。魚死網破,抗爭到底,如今的問題,已經不是退款那麼簡單的事情了,起初,給你臉,你不要臉,好吧,如今就等把事情鬧大了,讓你不好收場,付出巨大代價。

3、如果接受退款,那麼,事情的溫度就很快降下來,過去了,無法對這種黑4S店形成打擊,必須讓工商質量監督部門好好調查清楚,持續熱點發酵,才能讓這個無良的4S店名譽掃地,徹底讓它出局。



4、公司沒有承擔其他違約規定。購買車輛的時候,就應該有相關規定,車輛還沒有開出店,就漏油,導致女車主付出那麼大維權代價,如果僅僅是退款那麼簡單,就沒啥意義了。至少,4S店還要承擔女車主名聲損失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失,但4S肯定不願意,如此,就只好繼續僵持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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