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傳 第十二章 :自立門戶 八萬港元創《明報》

35歲那年,查良鏞拿著他的8萬港幣,自立門戶,創立《明報》。

1959年,查良鏞35歲。這是查良鏞來香港的第11個年頭。

金庸傳   第十二章 :自立門戶 八萬港元創《明報》

金庸與明報

11年前,初到香港時的那個毛頭小夥子,而今已步入壯年;11年,當年那個報館裡的小職員,已搖身成為聲名日隆的新派武俠小說家。

依照常理,由於寫武俠小說的一舉成功,查良鏞這時的心情想來應該不錯,即使不至於春風得意,也總該是歡歡喜喜吧?但其實不然。相反,此時的查良鏞頗有些心事重重。在查良鏞看來,如果要給自己1948年來港後的這11年打個分數的話,及格雖不成問題,卻絕然不會得到高分。查良鏞自有他的道理。

一直以來,他的抱負就是能做個外交官,所以他又是讀外交系,又是修習國際法,目標明確卻終未能如願以償。不想到了香港後,本來他已不對此再抱什麼幻想,卻不期然又給梅汝璈的邀請重新點燃了內心潛藏的對外交官事業的熱情,於是他毅然北上,結果頹然而歸,並因此斷送了第一次婚姻。這對查良鏞無論如何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如果僅僅是這些,當然還不足以讓查良鏞心事重重;真正讓他深感不安和不舒暢的,還是他所從業的機構裡的重重束縛,而這與他崇尚和追求的獨立、自由等人生準則格格不入!

《大公報》裡,一方面是報社在各方面尤其思想上嚴加限制的管理方式,而另一方面是查良鏞講求實際、酷愛言論自由的個人追求,兩者愈來愈難以相容;最後,儘管《大公報》多次挽留,但查良鏞去意已決,便轉去了長城電影公司,希望能在電影圈得到發展。

不曾想,查良鏞在電影圈的發展也不如意。長城電影公司是與《大公報》性質相同的機構。公司的攝製方針與查良鏞的個人想法很不相投,尤其一味注重思想教育的作法,使查良鏞的藝術創作意圖很難得到發揮。這期間,查良鏞雖有機會編導了幾部影片,但還是有好幾個劇本未獲通過。到了1959年,公司的攝製方針更趨嚴格,以至於整年間才只出品一兩部電影。

本來查良鏞就深感乾電影這行拘束很大,這樣一來,便使得他對電影的興趣大大減弱了。他知道,已經不可避免地要做新的選擇了。

來港11年的發展,在查良鏞的心目中未能評以高分,正在於他始終處於這樣一種窘況:想有所施展卻總是難以盡情施展。這對一個有能力又有大志的青年來說,該是多麼大的苦惱!

有人會說,難道查良鏞不把他武俠小說的大受歡迎看作為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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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金庸在明報大廈辦公室

不錯,是成功,但卻只是查良鏞的人生追求中微小的部分。此外,他的武俠小說的走紅並非他預料中的,他的遠大抱負也遠不是做個武俠小說家所能替代的!不管怎樣,1959年裡的查良鏞,在一番深思熟慮之後,毅然決定自立門戶,尋求真正的發展。

查良鏞選擇了辦報。

辦報的艱難盡人皆知。在香港,有這樣一句話:“假如和人有仇,最好勸他拍電影;假如和人有三世仇,最好勸他辦報紙。”

這意思很明白:辦報虧本的機會比任何行業都高。

查良鏞當然深知這一點。他知道,他踏上的是一條“不歸路”,只許成功,不能失敗!風險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因為風險就只好留在那與自己的追求格格不入的機構裡嗎?

顯然,查良鏞最後的選擇只能是:寧願冒風險,也絕不放棄自己的追求。何況,怎見得自立門戶、自求發展,就一定以失敗而終呢?

事實上,查良鏞的決定並非意氣用事,他是有備而來的!

查良鏞當然為此做了很實際的考慮:資金方面,由於他翻譯的外國作品很暢銷,更加上他的武俠小說廣受歡迎,因而版稅已有好幾萬元,加上其他方面的收入,查良鏞總有二三十萬元的積蓄可做啟動。他甚至也做了最壞的打算,即使辦報不成功,憑他的武俠小說和翻譯外國作品的收入,也足以保證基本生活。至於報紙的銷路,查良鏞相信:他的武俠小說總是可以對銷路有刺激的。

查良鏞找來他的同鄉、也是中學同學的沈寶新,邀他做合夥人。於是,查良鏞出8萬,沈寶新出2萬,合而為共計10萬元,雙雙投入了前途未卜的創業。

1959年5月20日,《明報》正式創刊了。一在當天的“發刊詞”中,查良鏞表明了《明報》的立場:維護“公平與善良”。

《明報》辦了半個月後,查良鏞又再次在社評中表明《明報》的立場——

我們重視人的尊嚴。主張每一個人應該享有他應得的權利,主張每個人都應該過一種無所恐懼,不受欺壓與虐待的生活。

我們希望世界和平,希望國家與國家之間,人與人之間,大家親愛而和睦。

我們希望全世界經濟繁榮,貿易發展,自然也希望香港市面興旺,工商業發展,就業的人多。希望香港居民的生活條件能不斷地改善。

我們辦這張報紙的目的,是要為上述這些目標盡一點微薄的力量。如果我們報導戰爭與混亂,報導兇殺與自殺,我們是很感遺憾的;如果我們報導和平與安定、報導喜慶與繁榮,我們是十分高興的。我們要盡力幫助這社會公正與善良,那就是我們的立場。

今日聲名赫赫的香港三大報之一《明報》,它的誕生卻並不轟轟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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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自立門戶另闢《明報》

許多人以為,查良鏞一開始辦的就是《明報》,其實不然。

這段《明報》出世前的小插曲鮮為人知——當時,查良鏞邀了沈寶新一道創業;出於為銷路的考慮,他最初只是想辦一份名為《野馬》的小說週刊。似印行武俠小說為主。這個思路對查良鏞來說,顯然保守了點。也巧,當時沈寶新在一家印刷廠工作,地點就在《成報》附近,他看見《成報》每日出版,利潤可觀,就建議改週刊為日報。這一建議顯然給了查良鏞以辦報的信心。於是,1959年3月登記的《野馬》小說週刊在同年10月改以《明報》登記。

與《野馬》小說週刊的命名大為不同的是,《明報》的命名則見出查良鏞頗費心機並寄予厚望。一方面,“明”字含有“明理”的意思,這成為《明報》的出發點;另一方面,“明”也意寓著前途光明。僅從《明報》的含義上,便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查良鏞會視《明報》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查良鏞請了當時香港最著名的書法家王植波為《明報》題寫了報名,並且一直沿用至今。

一番緊張的籌備之後,《明報》在港島中環開張了。

雖是一份報紙,但編輯部其實小得不能再小了。除沈寶新負責經理和發行外,查良鏞身兼主筆和總編輯之職;再有兩位,一是詩人何達(做不滿一個月即自行離去),另一是後來的《明報晚報》總編輯、再後來又移居加拿大的潘粵生。滿打滿算,只有四人。

至於報紙,也只是四開大的“小報”,只有今天一張報紙的一半,報紙的四個版,頭版主要是時事新聞,第二版是娛樂消息,第三版是小說連載,第四版是社會新聞。

這些都還是次要的,“火燒眉毛”的是如何給《明報》在市場中“定位”。

那時,市面上有《響尾蛇》、《響尾龍》、《超然》一類的小報,以色情招徠,佔有不少讀者。對《明報》來說,這條路當然不肯走;可初出茅廬的《明報》又沒能力向《星島日報》、《華僑日報》及《工商日報》這樣的大報看齊。於是,查良鏞便給《明報》挑了一條介乎《星島日報》等大報與《超然》等小報之間的“中間路線”。反映到報紙上,卻有些不倫不類。一眼望去,《明報》的版面極雜亂——既有嚴肅正經的查良鏞的“社評”,又有其他作家所寫的“香豔小說”,風格很不統一。

這迫於無奈而選擇的“中間路線”,充其量只能使《明報》得以維持生存,卻絲毫不能使《明報》在報林中獲取什麼聲名,自然更談不上有任何地位了。於是,一度盛傳的說法是:查良鏞的這份報紙大概維持不了多久。

辦報的艱難,當然在查良鏞的預想之中;但究竟艱難到何種程度,卻是他不曾細想過的。

在《明報》創業最艱難的時候,只剩下查良鏞和沈寶新在苦苦地支撐。為渡過難關,查良鏞拼命工作,全然不理會這樣那樣的說法。每天,查良鏞都要忙碌到深夜才離開報社。

報社在港島中環,而家則在尖沙咀,一海之隔。夜深人靜,天星小輪已經停航,只有乘俗稱“嘩啦嘩啦”的“電船仔”才能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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