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案能否淨化版權市場?專家籲以商業欺詐防“勒索式維權”

儘管這場風暴還將持續多久不得而知,但專家認為,“視覺中國事件”對於中國知識產權的發展和進步而言,不失為一件好事。

视觉中国案能否净化版权市场?专家吁以商业欺诈防“勒索式维权”

從給人類第一張黑洞照片打上水印開始,到“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靠版權起家的視覺中國近日身陷“濫用維權”的“黑洞”之中。(圖片來源:大陸央視截圖)

維權“底氣”來自指導案例

近日,圍繞視覺中國的圖片版權問題持續發酵,其提起訴訟的諸多官司也被外界稱為“釣魚執法”。但事實上,很多“碰瓷式維權”的官司是獲得法院支持的。

北京《法制日報》15日報道,數據顯示,自2013年以來,視覺中國及其子公司涉及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或網絡傳播權糾紛的訴訟,達1萬多起,案件共涉賠償約624萬元(人民幣,下同)。而這些案件涉及主體主要是視覺中國子公司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蓋創意”)和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華易美”)。

2015年,最高法院發佈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4年版,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2014)民提字第57號再審民事判決書”的案例,正是華蓋創意與哈爾濱正林軟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據這一民事判決書顯示,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最高法認為,本案華蓋創意擁有數量巨大的圖片,基本採取在官方網站上登載圖片並可直接網上購買的方式經營。其網站上登載圖片,雖然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但同樣是“公之於眾”的一種方式。故網站上的“署名”,包括本案中的權利聲明和水印,構成證明著作權權屬的初步證據,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享有著作權的證明。

根據這一指導案例的判決,類似華蓋創意這樣的專業圖片公司維權的權利證明要求可以不同於其他作品,只需提供自己網上帶水印的圖片截屏,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圖片的著作權人。

案件的裁判不論是從著作權法的規定來說,還是照片的發表習慣來說,都公平公正,而且合情合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一判決讓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有了“底氣”,它們的維權自開始產生異化,甚至一些不具備維權資格的作品也被用來維權。

视觉中国案能否净化版权市场?专家吁以商业欺诈防“勒索式维权”

把黑洞照片的版權據為己有成為此次視覺中國“涼涼”的導火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官網截圖)

賊喊捉賊 以“維權”掩蓋“勒索”

把黑洞照片的版權據為己有只是此次視覺中國“涼涼”的導火索,真正將其推入深淵的是被網民扒出中國國旗、國徽等照片也被其標註為版權所有。為此,共青團中央官微直接點名質問:“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說:“視覺中國並未獲得圖片版權,卻以權利人的名義銷售圖片版權或進行維權,這種行為侵犯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向權利人賠償損失。同時,對於付費購買圖片版權的使用者而言,視覺中國提供的有權利瑕疵的圖片,這也構成合同違約。至於銷售中國國旗、國徽等圖片,視覺中國的行為還涉嫌違反國旗法、國徽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北京科技大學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徐家力說:“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據此,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是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獨創性是某項智力成果獲得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黑洞照片以及被視覺中國佔為己有的大量海外開放版權的照片都應該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視覺中國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而是奉行拿來主義,將他人創作的攝影作品、圖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類似‘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的水印,顯然無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行為本身就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把版權不屬於自己的圖片據為己有,在很多民眾還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的大環境下,不明真相的自媒體和企業開始成為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圖片公司的維權對象。

對此,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邱琳律師直言:“視覺中國引發眾多負面評論的原因不僅因為本次的黑洞照片版權事件,更主要因素在於其長期以來通過‘碰瓷式維權’‘勒索式營銷’將正當的版權保護行為轉化為不當牟利的手段。以 ‘維權’之合法行為掩蓋‘勒索’之非法目的。”

據一位圖片版權市場的資深人士透露,圖片庫都有後臺系統自動捕捉各個網站的侵權行為,開始發現的時候往往不去維權,等到侵權圖片累計到一定量,再進行維權,以起訴同時推銷的方式,達成被動版權交易。

“這就是典型的‘養肥了再告’的方式,對於這種維權方式,法院在判定時可以考慮予以降低損害賠償金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直言。

這種“碰瓷式維權”“勒索式維權”的事件屢見不鮮,動輒鉅額索賠或要求籤訂包年合同,搞得媒體、自媒體戰戰兢兢,不敢配圖。

在徐家力看來,“首先,視覺中國對其不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通過加上水印行為證明其為著作權人,是證明手段與證明目的的混同。其次,如果視覺中國沒有相關作品的著作權,假冒著作權人銷售作品版權牟利,可能涉嫌詐騙罪,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專家:商業欺詐應罰到痛

上海澎湃新聞15日報道,“這與我們的商業環境有關係,簡而言之,就是缺乏誠信的問題。”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李明德指出,對於有形財產的權利,大家都很好理解,但是對於無形財產權利,卻不能作出同樣理解。

比如,所謂的權利方發了律師函,為什麼不去問有沒有證據證明這個東西是不是你的?“這說明,我們對於知識產權的認識還處於比較模糊、混沌的狀態。”

廣西民族大學廣西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院長齊愛民則指出,被訴侵權人往往因為知識產權專業性不強、舉證困難、畏懼訴訟風險等,最終選擇通過和解的方式息訟,無形中助長了視覺中國“釣魚維權”的不正之風。

李明德指出,當有人以權利人身份索賠時,應該要求他提供權利證據,比如,追問這個照片的作者是誰?通過什麼方式把這個照片轉讓給他,許可給他?一般假權利人就會在這個過程中退縮了。剩下極少數,可以從商業欺詐角度去解決,“就是要讓他感覺到痛”。

而這樣去做的人在實踐中並不多,追根究底,還是因為公眾整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

確實也是因為整個環境的問題,“很多市場主體確實用的是別人的,只要有人找來,他就心虛了。”李明德指出,正常的做法應該是不斷去尋求許可和獲得許可。

李明德強調,現在整個大環境提倡創新,提倡知識產權保護,作為市場主體,則是要搞清楚自己有沒有財產權,對於受到威脅的主體,也要搞清楚對方有沒有財產權。對知識產權財產權的認識,可以藉助人們對於有形財產的知識。

齊愛民強調,版權授權中間平臺行為的合法合規尤為重要。作為中間平臺,不管是獲得著作權人合法授權,還是在授權範圍內轉授權第三人都需要嚴格遵守版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為不管是超出授權範圍的轉授權、還是未經授權的轉授權、乃至利用有利地位非法控制作品市場流向和授權費用的行為都將對著作權人、被授權人造成損害,並進而引發文化產業的災難和社會秩序的混亂。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姚兵兵則倡議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尊重別人的權利。

人民網計劃與兄弟媒體成立圖片合作聯盟

視覺中國因黑洞版權事件引起市場譁然,版權問題成為近期以來的市場焦點。對此,人民網14日提出倡議,計劃與兄弟媒體成立圖片合作聯盟。

綜合人民網、21經濟網報道,人民網14日在其首頁刊發一則《人民網倡議:淨化版權市場 主流媒體要有擔當》。文章稱,近期,圖片版權交易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為推動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更好整合媒體圖片資源,保護創作者合法權益,人民網倡議主流媒體在淨化版權市場一事上主動擔當。

其中就提到,中國主流媒體應儘快在圖片採編、使用和版權交易等方面形成聯動機制,實現共融互通,建立合作聯盟,成為圖片市場的一支重要力量。為此,人民網旗下的“人民圖片網”願與兄弟媒體攜手探索。

公開資料顯示,人民圖片網自2007年成立,是收集、編輯、整理加工、發佈各類圖片的大型網庫合一平臺,為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提供日常新聞照片。

稍早前,人民網於13日刊發評論稱,“視覺中國們”此次遭遇的集體討伐,可以說是日積月累中形成的“眾怒”。從媒體曝光的情況來看,將大量開放版權的照片“佔為己有”“蓋戳賣錢”,涉嫌對著作權的侵犯;故意散播存在版權的照片給媒體和企業“挖坑”,這種碰瓷式維權存在“釣魚”嫌疑;法律明確規定不能用作商業用途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在網站上堂而皇之出售,暴露企業內容把關審核上的缺失;而面對批評指責時振振有詞、我行我素,也彰顯了相關企業一貫的傲慢和自大……凡此種種,難以構建一個健康有序的版權市場,反而扭曲了有關產權保護的心態。

另外,消息一出,人民網股價也呈現增長態勢。截至15日早盤收盤,人民網股價為26.89元,上漲2.44%,市盈率達206倍,市值290億。

對此,華金證券傳媒團隊表示,“版權風險暴露業務模式漏洞,國家互聯網趨勢下官媒受益”。 華金證券談到,隨著中國國家版權局宣佈要將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劍網2019”專項行動: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力。“版權局官宣表明國家層面對版權市場的控制意識,我們認為國家互聯網大趨勢下,官方媒體在版權保護、輿論監控等互聯網陣地的嚴格把控,而市場化力量逐漸弱化。”

華金證券表示,認可視覺中國在版權時代來臨後的版權市場價值,但當前不可忽視其因審核不嚴、訴訟嚴格被官方壓制的特性。“我們認為國家互聯網與市場化是此消彼長的關係,而今年國家互聯網將是行業大潮。”

视觉中国案能否净化版权市场?专家吁以商业欺诈防“勒索式维权”

除視覺中國外,還有一家圖片公司頻頻訴訟,這就是“優圖佳視”。僅在2018年,該公司的訴訟量甚至比視覺中國還多出100多件,可見,類似“視覺中國”的經營模式並非個例。(圖片來源:優圖佳視官網)

鏈接:非個案!優圖佳視日均10起訴訟 堪比視覺中國

“視覺中國黑洞版權門”事件爆出了不為人知的版權交易市場中灰色產業的一部分。然而,除了視覺中國,還有一家圖片公司頻頻訴訟,這就是“優圖佳視”。僅在2018年,該公司的訴訟量甚至比視覺中國還多出100多件,可見,類似“視覺中國”的經營模式並非個例。

《北京青年報》報道,據查,優圖佳視在過去5年中共發起近萬場訴訟,與優圖佳視有關的9140條有關法律訴訟的內容中,裁判文書有5000餘條、開庭公告有2970條、立案信息有1128條。而在裁判文書中,該公司為原告的文書佔比高達96.22%,其尚未審理訴訟的開庭時間甚至已經排到今年6月。

在優圖佳視訴訟最為密集的2018年,其比視覺中國還多打了100餘場官司,全年裁判文書量達到3541件,平均每天10件。而當年最後兩個月,優圖佳視就有1933起訴訟宣判,平均每天近32場。

事實上,很多優圖佳視的“被告”們在收到法院傳票時才得知自己侵權了。根據部分裁判文書內容,他們有的人是在網上下載圖片並使用,但是下載的圖片是通過搜索得來,且圖片上沒有任何版權標註。有的則是通過購買付費圖冊得來圖片並使用。

無論任何渠道,這些圖片都被優圖佳視找到、公證鎖定證據,然後起訴。

目前,市場上一張付費圖片的價格在200元到800元之間,一張用作雜誌封面的圖片賣到1000元。但是,在多份裁判文書中,優圖佳視要求單張照片的賠償金額為6000元到1萬元。

那麼,這些照片在優圖佳視網站上賣多少錢?與此前視覺中國、全景網絡等網站圖片報價隨時可查、銷售在線待命不同,優圖佳視網站沒有有關圖片報價或銷售的聯繫方式,只留有公司座機和法務電話。

此外,優圖佳視網站雖然在首頁有版權聲明,但是網站上所有的圖片均沒有任何水印或logo。這家網站甚至不需要先註冊會員再下載圖片,其任意一張圖片都可以被遊客點開,直接保存大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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