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倡為在四川涼山木裡救火而犧牲的烈士捐款,讓他們的父母安度晚年,你會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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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民政部門工作,多年來參與優撫安置及雙擁工作,涉軍事務本身就是業務工作的一部分,對相關政策是熟悉的。下面,我回答問題。

先說點題外話:去年,本地有一個在1993年出生的戰士在國防施工中犧牲,並評了烈士,當時按國家規定計算的發給遺屬的一次性撫卹金和烈士褒揚金,總計176萬餘元。因本人經手辦理的,印象十分深刻。

一、犧牲烈士的撫卹標準和具體項目

1.一次性撫卹金。按現行政策,軍人在執行任務中犧牲,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應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卹金。具體標準為:是烈士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犧牲時40個月的工資。

2.烈士褒揚金。按《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在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軍人,可以被評為烈士。為褒揚烈士的偉大精神,國家專門建立了烈士褒揚金制度,其具體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對被評為烈士的犧牲軍人,這兩項優恤政策應同時發給其遺屬。也就是說:應發給烈士遺屬的總資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倍,再加上軍人犧牲時工資的40倍。經網上查詢:2018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228元。其50倍為141.14萬元。烈士犧牲時工資低於排級幹部職務的,一律按排級幹部標準執行,但因各人工資標準不同,無法統一計算。總資金應該不低於176萬元這個數額。

以上兩項撫卹,都是一次性的。

3.遺屬定期撫卹金。按《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對烈士撫養的父母,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或收入低於當地標準的妻子,18週歲以下的孩子或己滿18週歲但正在上學、或殘疾的孩子,18週歲以下的兄弟姐妹或已滿18週歲但因上學無生活來源由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發給定期撫卹金。

自2018年8月1日起,烈士遺屬的定期撫卹金標準為:25440元/人.年,即每人每月2120元。另外,這個撫卹標準是不斷提高的。

定期撫卹金是專門用於日常生活的開支。

二、一點感慨

四川省木裡森林救火事故發生後,我連續幾天天天關注事態的進展,當得知有27名年輕的軍人和4名地方的同志壯烈犧牲後,作為一名多年服務軍人、支持國防事業發展的基層公務員,我也痛心疾首,悲傷不已。31名年輕的同志,年齡最小的只有18歲,還是活蹦亂跳的孩子呀,他們身後是31個家庭、甚至家族,白髮人送黑髮人,痛徹心扉啊!我們感覺歲月靜好,是因為有人衝上一線,用生命守護啊!請全社會善待軍人,善待祖國安寧的守護者們!

隨著國家綜合經濟實力的增強,對軍人及其家屬的待遇在不斷提高,經濟上,在黨和政府的精心照料下,遺屬們不會發生太大的困難和問題。但無論什麼待遇,也換不來朝氣蓬勃的兒子、英姿勃發的丈夫、引人羨慕的哥哥!人啊,只有人,才是無價之寶啊!!

三、關於捐款事宜

如果發起捐款,我也肯定積極支持和參加,為共和國的英雄們,獻上一份我的愛心,送上一份我的致敬和崇敬!讓祖國的優秀兒女們放心!

哪位尊敬的條友如果知道捐款信息,請一定告訴我!我先謝謝了!🙏🙏🙏🙏


水波不興3291


如果捐的款能真正送到烈士父母及親人手中,我會毫不猶豫地捐,因為我家裡也有一位已退伍的弟弟。曾記得在他服役期間的一九九七年五月,從小將他拉扯大、疼愛他的爺爺病故,那時弟弟在新疆當兵,當時他們肩負著香港迴歸的重任,值得慶幸的是:當年香港很順利地迴歸到了祖國的懷抱,後來聽弟弟說如果當年有什麼變故的話,他所在的部隊會毫不猶豫地衝鋒在最前線。父母也是怕他得到消息後在部隊分心,所以當時就沒有告訴弟弟,兩年後弟弟探親回家得知爺爺巳經走了的消息後,他悲痛萬分,傷心欲絕,拼命地責備自己沒能送爺爺最後一程。所以自古以來,軍人就要承受“忠孝不能兩全”的思想煎熬,他們時刻都肩負著保家衛國的神聖使命。特別是前幾天,在得知30名平均年齡才二十多歲的英雄犧牲的消息後,舉國同哀。他們中有的是父母心目中的的好兒子,有的是妻子心目中的好丈夫,有的是孩子心目中的好父親,有的還是家中唯一的獨子……30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因他們的突然離去而變得支離破碎、親人們也是悲痛欲絕。因此,為了讓英雄走得安心,走得放心,我同意向英雄父母捐款


雨蝶4139388891940


捐啊,我也是打工者,也是這群孩子們長輩。:也有九零後兒女,計劃生育年代為生兒子付出慘痛代價。打砸我房屋傢俱,東躲西藏,有家不敢回,罰款上萬,還把七十多母親關牢幾天。我哭過,

實話時說0時話實說


我願意捐款,我相信很多人也願意捐款。老吾老及老,幼吾幼及幼,自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這次天災爆燃,讓多少家庭經歷老年喪子、中年喪夫、幼年失父的人生悲劇啊!除了國家的撫卹、保險賠償,再加上社會上個人的捐款,就會對烈士老人養老、子女撫養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捐款最好單位牽頭,或民政部門組織募捐,形成長效機制、監督機制,不要一陣風,不要讓捐款的人捐款無門,不要讓捐款挪作它用,不要讓捐款的人對捐款失去信心。

如果是這樣,消防隊伍就會更穩定更壯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生命財產就更有保障。

因此,我願意捐款。


英子1164


個人認為不必要提倡揖款,那些逝者是烈士,是和平年代的英雄,這幾年國家的富強,更加完善對烈士家屬的安撫和照顧,國家政府更會周全,我們不能讓烈士們不安,我相信這些年輕英雄烈士們不是為錢而去,而是為使命,責任,擔當,為國為民挺身而出,他們生的偉大,死的光榮,是我們中華民族信仰的驕傲,我們應當給予英烈們的親人生活上的方便,尊敬他們的親人,而不是用金錢,而是讓社會,人心溫暖英烈們的親人


不去登錄


大家捐款的心情都可理解,這次30位永士事件只縮影,全國有多少消防員為國為民先軀,付出了自己年青的生命,過去的武警消防全部退出現役歸屬應急部門管理,現在已是民而不在是兵,兵與民的待遇怎樣我們不知,當然也不是我們要去了解的。國家在強大也有限,發揮13億民眾的力量捐款成立“消防親情基金會”每年為那些犧牲的消防員的父親妻子子女定向補助,為他們的家人失去親人不在失去社會的關心,不在為子女等親人無錢生活,無錢求學而寒心。款項歸應急部門或者軍人事務部管理,納入國家督檢範圍。


雨夜-雷鳴


會!首先說,我曾經也是一名軍人,受過部隊良好教育,在部隊的經歷,讓我離開部隊後在社會生活中,運用自如!所以,我得感謝部隊,感恩社會,我會捐款。其次,我也是父母所生,也是為人父母,在這種情況下,再多的金錢,也不能磨平父母親人的創傷,如果能從謀種角度能緩解烈士親人的生活壓力,我們活了而不為?最後我想說,我們這個國家,之所以屹立於東方几千年不倒,就是因為我們有一個民族魂,崇尚英雄、敬畏英雄!關鍵時候,大家團結一心、相互扶持!


峰123314219


說起這捐款怕不太合適,因為撲火犧牲了政府也給了烈士的榮譽,很有規格的送接烈士回家了,安葬在烈士陵園,我認為大家都捐款烈士的父母可能也不會接納,下一步政府會給予一筆或多或少的撫卹金,烈士的父母和親屬認為接受社會捐贈有失烈士的榮譽,只能社會上組織一團體捐贈機構,在烈士家屬需要的時候給予支持和幫助,資金和財物直接送到烈士家屬手中,尚可去辦,人言可貴不能再傷了烈士家屬的心。


尚品繪築930


我也會捐的,我的五個山東老鄉,都在這次火災中沒有了,雖然自己沒有太大的能力,盡心就好……願他們天堂安好,家人安康







十一月的雨0914


我是四川人,若需捐,我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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