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氣象局關於做好2019年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的通告

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省雷電災害防禦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我省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裝防雷裝置。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場所的防雷裝置應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防雷裝置所有人應切實履行防雷安全主體責任,主動向有相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申請防雷裝置安全檢測,並組織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對檢測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應進行整改。對於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造成雷擊災害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必須依法持有省級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開展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對檢測報告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後果。對於不符合技術規範要求的防雷裝置,應及時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對出具虛假報告、無資質、超資質等從事防雷裝置檢測活動的檢測單位進行處罰。

四、全省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所轄區域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依法承擔職責範圍內的防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防雷裝置檢測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五、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名單可通過吉林省氣象局官網查詢。諮詢電話0431-87958031。

吉林省氣象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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