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门上有好“锁” 心里很踏实

近年来,石门县要求全县干部做到“几少几不”,即:所有县级领导、科局长要少外出、少开会、少应酬;各乡村干部不招商、不外出、不分心、不走神;帮扶工作队员不分管业务工作、不跑通学,全县党员干部推迟休公休假。严查违纪案件,石门县明确“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印制“扶贫监督提醒卡”向全县发放;建立“三资”清理、项目排查、跟踪审计、精准解剖“四道防线”,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4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375件(其中科级及以上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人,组织处理891人次,追缴清退资金1100多万元。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石门县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监督、部门监督,强化资金监管,构建全方位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谁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谁就会被严惩。石门县三圣乡彭家堰村党总支委员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的条件下,违规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000元。2017年8月,该乡纪委给予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石门县太平镇茶园村村会计、党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哥哥瞒报,进行异地搬迁,骗取资金12.3万元。2017年10月,该镇纪委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筑牢“四道防线”,护航脱贫攻坚。2015年至2016年,石门县雁池乡水晶庙村对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已在城镇购房的村民陈某和黄某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享受补助资金0.8万元、2.25万元。2017年11月,负有直接责任的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覃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总支书记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缴县危房办。

严明的纪律筑牢了“防火墙”、管好了“钱袋子”,督查整改则杜绝了“违纪之风吹又生”。除湖南省检察院对石门县进行常态化督查外,石门县县本级也开展了常态化督查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县级领导亲自把关;二是组建懂政策、能吃苦、作风硬的县本级脱贫攻坚督查队伍。联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5家单位成立了石门县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组;三是设立专人专职专责。在县扶贫办新增督查专员2名,专门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每次督查内容都紧紧围绕每月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部署工作内容,紧盯当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在上级交办问题的整改方面,石门县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在交办责任单位问题清单时,一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所联系的县级领导,要求联系县级领导把关整改进度和结果。

湖南石门:门上有好“锁” 心里很踏实


同时,全县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办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实行清单销号,整改一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督查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范围,对整改进度迟缓、整改结果不到位等影响到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坚决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2014年来,石门县累计投入约80亿元用来实施扶贫惠民工程。2018年6月,石门县迎接了国家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以贫困发生率0.9%,漏评率、错退率均为零,一举摘掉了贫困“帽子”。石门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凯感慨说“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石门县确保了80多亿元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过去的石门山水穷,现在的石门山水亲,环境依旧,面貌已新。石门的巨大变化,源于石门县委、县政府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采取的务实创新的举措,源于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几年如一日的不懈努力。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石门县委书记谭本仲曾坚定地说:“脱贫攻坚不能止步,小康建设任重道远。我县上下必须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四个不摘’‘四个只增不减’,大力推进后扶后帮工作,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役的全面胜利!”

石门县委副书记、县长郭碧勋也充满信心地说:“只要我们坚持全县一盘棋,整体联动抓落实,坚持财政一支笔,整合资金抓落实,坚持工作一线法,整肃干部队伍作风抓落实,就一定会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石门县扶贫办的负责同志介绍,他们目前正在根据常德市扶贫办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在市扶贫办的督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4436”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4436”即:坚持“四个不摘”: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做到“四个只增不减”:工作力量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量只增不减;实现“三个转变”:坚持目标导向,由注重加强民生保障向更加注重持续稳定增收脱贫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由注重解决现实问题向更加注重解决深层问题转变;坚持长远导向,向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做到“六个不”:思想不放松、责任不减弱、帮扶不撤退、投入不降低、作风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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