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额检察官眼中的"捕诉一体"

正义网长春2月22日电(记者于贺)刘晓娜,现为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一名员额检察官,除了办案,她还承担一部分两级院对下指导和综合调研工作。从检12年,她始终在公诉一线摸爬滚打,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吉林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获东北四城市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团体一等奖、个人最佳辩手,获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办案、比赛、调研,使她戴上了多棱镜看待检察工作。5年前,正值吉林“捕诉一体”检察改革的开端,这使得她有幸成为了“捕诉一体”的全程亲历者。那么,这场发端于业务一线的改革,在她眼中是怎样的呢?

一种思维理念的变革

“5天完成百人诈骗案审查逮捕工作。”提到“捕诉一体”,刘晓娜首先想到的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同行办理的一个案子:“这是2018年办理的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涉案人员多、证据复杂,检察官吕金明采取了‘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经过5天加班加点,不仅完成了94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还对13名嫌疑人决定追捕。”

这个案子对刘晓娜触动很大,在她看来:同一案件的批捕和起诉等相关诉讼监督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办理,“捕诉一体”不仅是批捕、起诉职能的合一,更是建立专业化检察队伍的根本。“捕诉一体”一方面有利于缩短侦查期限,实现诉讼经济;另一方面,可以构建新型诉侦、诉审关系,建立全程引导、调控侦查活动的监督体系,更加合理配置检察资源。这种工作方式的变革,说到底是一种思维理念的变革。

 一种监督方式的变革

刘晓娜通过12年的司法实践总结出一种普遍认知:未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就能起诉的案件是不多见的,如果碰到疑难复杂的案件,那就更不可能了。但是,“捕诉一体”后,“不可能”正在变为“可能”。她将德惠市检察院李雪东办理的病死鸡鸡肉加工食品案作为经典案例进行认真研读。该案中,公安机关向李雪东所在的德惠市检察院提请逮捕三起用病死鸡鸡肉加工食品案嫌疑人,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且系跨地区实施犯罪。如果在“捕诉分离”办案模式下,侦监环节办案人进行的是粗放式证据审查,重点把握的是案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至于证据是否符合起诉和审判标准则不会特别在意。而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办案人会主动按照起诉的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在依法批捕同时,办案人员详细制作了“继续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并附了“涉案人员关系图表”,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案件达到起诉条件时,做到了未经退补即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刘晓娜说:“在‘捕诉一体’之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侦监部门对于批捕阶段要求继续侦查的证据,往往不知道落实得如何;公诉部门也会对一些批捕阶段补充侦查的证据证明目的不甚了解,而一些关键证据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补,时间往往不够用。而‘捕诉一体’后,在批准逮捕阶段就对证据按照起诉的标准审查,避免了案件侦查结束的不必要的退补和错过最佳取证时机,将以往批捕阶段弱化的检察监督重新强化了,带动了检察机关监督方式的变革。”

 一场庭审效率的变革

2018年10月11日,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桩非法拘禁案,被告人共有7名,都是东北大汉。作为独任检察官的牛婉宁在法庭上面对7名人高马大的被告人,气场异常强大:发问、举证、质证,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刘晓娜在查阅庭审录像后,与该案检察官牛婉宁探讨和交流时发现,“捕诉一体”全程亲历案件,使基层业务一线的办案人更有底气,更有自信了。牛婉宁所在的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从2014年开始探索“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吉林“捕诉一体”改革的第一批试点院。

回望这5年“捕诉一体”的实践,刘晓娜深深感觉到: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一线的小伙伴们在办案过程中所采纳的证据质量明显提高了,因为对所采信的证据心里有底,所以在庭审中说理也更加充分,更发挥自如了。这样一来,与最高法开展的“以证据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谋而合,不仅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当庭判决率,而且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效率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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