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的媽媽不肯給女方的弟弟買房子,怎麼辦?

秦始皇235


兩者有啥子關係嘛!男方的父母管自己兒子兒媳都有的力不從心,還得再管女方的弟弟?沒聽說這回事。其實說一千道一萬,都是錢的事。女方的弟弟買房子,可以讓自己的父母攢助,或當姐姐的攢助一下都可以,但前替是得自己的丈夫同意。憑什麼讓男方父母出錢?真是奇了怪了!現在就是我們這樣的小城市,一套象樣的房子也得百十萬,有條件的一次性付款,大部分都是貸款買房。自己兒女結婚就夠忙活的了,還得為別人家的兒女忙活?我家是女兒,嫁在外地,房子是親家準備的,包括裝修,都是他們那邊的事。我們都是一個孩子,我們時不時的也贊助一下。當然如果男方家錢多的花不了,為了兒媳婦高興,也可以出錢,不過如果以後想要的話就難了。


淑萍平安


我這個人最講理了,看了這麼多回答,都不能站在這位女士的立場考慮,簡直不能理解,對於這種情況,簡直不能接受,心疼提問女士五分鐘

婚都結了,那就是一家人了,給自家弟弟買房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面對這種不通情理又自私自利的惡婆婆,我可以給您支幾招

1,把自己的訴求和委屈寫在紙上,公之於眾,然後半夜找棵樹吊死,讓他們受全社會的譴責,讓他們每天活在愧疚中

2,切記這個社會軟怕硬,硬怕橫,最牛逼的不要命,必須要有不要命的骨氣,才能震懾住你婆婆這樣的惡人,你一定要絕食絕水抗議,最好能絕氣,記住,人不狠站不穩

3,如果他們還不同意,一定要堅決離婚,然後嫁給你弟弟,這樣既逃離了苦海,又圓了你弟弟的娶妻夢,一舉兩得


Yeory


真是過分啊!竟然還有這樣的婆婆,也太不拿兒媳婦當根蔥了。我父母供我吃穿,供我上學,把我養這麼大,就這麼嫁到你們家,僅僅要了二十萬彩禮你們還嫌多,沒找你們要養女費和教育費已經夠可以了。而且婚禮也太寒酸了,車隊酒席也不夠高檔,總共才花了三十萬。雖然嫁到你們家我不會做飯,也懶得做家務,但我有工作啊。雖然我的工資從來不給你們家花,但我買衣服做美容有一部分是我的錢啊,給你們兒子省了多少錢。雖然我不讓你兒子給你們買東西,但去年你兒子用私房錢偷偷給你買了一件棉衣以為我不知道。雖然他給我爸媽買了一車都裝不上,但是孝敬岳父岳母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雖然讓你們幫忙帶孩子,但照顧孫子不是你們應該做的嗎。雖然我沒時間帶孩子,但我有工作啊。雖然你們出錢買了一套房子,但是房本上除了我也寫了你們兒子的名字啊。雖然我讓兒子跟我姓,但你們也沒同意啊。雖然我不孝敬你們,但是我老公也沒有不管你們啊。你說我嫁到你們家得到了什麼,你看那誰誰都住別墅開寶馬了。我給你們家生了一個兒子,貢獻多大啊。現在只不過讓你們出錢給我弟弟買一套房子你們都不願意,太過分了,離婚!





造化的征途


別逗了!難道世上真有如此不仗義的婆婆存在?現實生活中應該極少見到吧!現在取“兒媳”哪有不付出代價的道理!那可是一個歡蹦亂跳的“大活人”嫁進了你的家門!我們小區所有做“婆婆”的,誰不會算這個賬?誰家沒買個十套八套房給媳婦送親戚?若真不幸遇到如此吝嗇的婆婆,答案很簡單:直接離婚好了!

倘若夫妻趣味相投,三觀相近,不想離婚,那就果斷合力把婆婆“掐”死得了!這樣奇葩的婆婆,不給女方的舅舅、姑姑家孩子買房也就算了,連兒媳她“親弟弟”的一套房子都不給買,你讓兒媳當人“姐姐”的面子何存?你讓兒媳為人“女兒”的臉皮往哪兒擱?你讓她孃家怎能經受住當地人風言風語的議論和挖苦?所以,如此不明事理、狹隘自私的婆婆,活著也只能算是一個“笑話”!

等這位媳婦生個兒子,將來她自己做婆婆時,你再看人家是怎麼做的!相信她哪怕“割肉”、“賣血”,都一定會給她自己兒媳婦的七大姑八大姨人手送上一套房!這才是做婆婆應有的“格局”,娶兒媳必備的“擔當”!與其相比,如今只要求婆婆僅為自己的弟弟買上一套,已是理解充分、照顧有加了。

年輕一代喝的墨水畢竟多一點。如此“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心胸敞亮、豁達不貪”的新時代好媳婦,你不服不行!如若不信,那隻能說明你沒人家那個擔當和魄力!

行文至此,突然想起一句“收藏”已久、平生從未用過的“名言”,今天總算可以用在“正道”上了,那就是:媽了個巴子的,什麼玩意!

罵誰?——你猜呢?


零度1559003


看了這個題目,反覆多看了幾遍,因為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也不敢回答這樣的問題。因為天底下我覺得沒有哪個情商低智商低的婆婆會給兒媳婦的弟弟買房子。不管怎麼說,作為婆婆的也不能管這個兒媳婦弟弟的事情。因為,作為一個孃家人,人家婆婆憑啥給你買房子,這就是痴人說夢。



確實在我們的家庭生活中有一些照顧自己弟弟都成了魔症的人。我還記得我的母親對自己的弟弟就很好,有的時候我們家只要是一座好吃的,我媽媽就會說,哎呀,我弟弟要是來吃就好了。你要給我買衣服的時候就會說,這給你老舅也買一件就好了。反正我的媽媽對舅舅是非常的愛護和關心的。我還記得我老舅考上重點中學的時候,那時候家裡條件都很差,買不起好吃的。於是我媽媽就用芥菜嘎子插成絲。 然後再放一點兒小肉丁,把他們合在一起炒,非常的香,然後裝在瓶子裡,沒兩週的時候,媽媽就會給舅舅拿上一罐子。還好我父親對我舅舅也是非常的好,雖然說我和我舅舅差不了幾歲,但是我爸爸追求舊的那種情分卻很深,我當時好是羨慕,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不公平。但是舅舅還是,很爭氣的,最後也考上了大學。

反正我覺得照顧自己的弟弟要有一種底線,不能說自己家庭的條件也不好,那反倒是去幫助他這個成年人。這未免就有一些想的人所難了。所以我說作為孃家人,也要有自己的自尊心,別登門上訪去,請求人加的幫忙和原著,我覺得這樣的行為很不好會讓你的姐姐在這個家裡抬不起頭。另外婆婆如果是非常有錢的話,人家也沒有義務幫助這個弟弟,所以我說大家相互理解,別提過高的要求,這樣是最好的。


伊春美食美客


我勸你趁早快離婚吧!滾的要多遠有多遠,越遠越好。眼不見心不煩。我鄰居的兒媳婦雖然也是自由戀愛結婚的,剛處對象時男方父母都反對,無耐兒子第一次談戀愛鬼迷心竅,其實女孩看中的是男方經濟條件。雖然男女雙方都是農村戶口,但男方城裡有房,有車有存款有不錯的生意。最終男方父母擰不過兒子和女方父母的步步緊逼(你兒子都把我女兒睡了,兒女都同意你們老糊塗了吧!)同意了它們的婚事。婚後公婆也非常疼愛兒媳婦,也經常接濟女方孃家。女孩夲該珍惜來之不意的幸福,但在孃家養成的惡習一步步顯露出來,先是把孃家弟弟和弟媳(剛處對象)接過來一同居往,好吃懶做,只要男人在家從來不做飯,晚上不睡,到中午十點不起。後來其弟偷開別人車會網友,把一路人撞死,需幾十萬的賠償非要公婆出,婆媳處於面子只給了十幾萬,兒媳婦就很憤怒。要男人回家鬧,丈夫不從就天天罵,我對你們家一點希望都沒有了,這日子怎麼過。不過了離婚!男子為了不讓父母耽心,把事一直隱瞞。賠償不拿弟弟結婚得給買房,婆媳不同意,夫妻鬧冷戰。後來女子在網上結識一男網友,剛開始還避開丈夫,後來乾脆接到家裡住。讓大家說,這婚姻還能繼續下去嗎?


手機用戶51015215838


有點難以置信,我以為我看錯了,想問女方三個字,憑什麼!!!

1.憑男方父母有錢?

2.憑你是扶弟魔?

3. 憑你的厚臉皮嗎?

給我一個理由,告訴我男方的媽媽憑什麼要為女方的弟弟買房子?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不想去諷刺什麼,女方的情商實在是太低,都已成婚,應該以家庭為重,要分清自己站在什麼立場!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就算再偏向孃家,也要分個輕重!這臉皮是有多厚才會去勸男方的媽媽給錢買房子啊!

忽然就有點理解有些男人為什麼一聽到女方有弟弟就不敢娶了,壓力真的是太大了。

做人吶,還是得有自知之明,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千萬別為了一時的面子丟了婚姻,一點都不值得。

我建議女方還是跟孃家人溝通好,讓他們靠自己能力去買房吧,這樣既不會麻煩別人也不會落人家口舌,更不會影響你和男方家的關係,絕對是兩全其美的方法,沒有之一了。



狐狸女丫


婆婆不肯給自己的弟弟掏錢買房子,這還得了?作為兒媳婦,難道一點辦法就沒有了嗎?

只要用心想一想,辦法總比困難多。

第一,與自己的丈夫生氣

指責自己的丈夫不當家,不能掙錢,沒有本事照顧小舅子。像這樣的丈夫也真是太窩囊了,讓他去跟自己的媽媽要錢去。如果她的媽媽不給錢,就讓丈夫與她媽媽斷絕母子關係!

第二,爭奪婆家的財政大權

將丈夫家的一切收入開支全集中在自己的手裡,丈夫掙的錢,婆婆掙的錢,通通交公,歸兒媳婦所管。這樣掌握了婆婆家的財政大權,就是婆婆不願意給自己的弟弟買房。那麼自己也可以偷偷地私下給弟弟買房,大不了是挪用“公款”。



第三,直接與婆婆大鬧

婆婆不肯給自己的弟弟出錢買房,那麼就直接與婆婆大吵大鬧,讓她過得不得安寧。摔她的鍋,砸她的門,讓她家鬧得整天雞飛狗跳的。

反正如果婆婆不出那麼多的錢,鬧得讓她家也損失這麼多的錢。看誰厲害?

第四,與丈夫離婚

如果婆婆還不肯給自己的弟弟出錢買房,那麼就使出最後一招:與自己的丈夫離婚。

如果婆家要想和婚,必須再交第2次的彩禮錢50萬元。這樣無形中就把弟弟買房子的錢要回來了。

怎麼樣?這些辦法怎麼樣?不過這些辦法有二個前提:

1、你貌若天仙,智慧過人。

2、你婆家有礦。


法重情深


看了這個問題,我笑了~笑的很大聲


婚後,男方的媽媽不肯給女方的弟弟買房子,怎麼辦?


我真的很好奇提出這個問題的人。

而且也感覺到很難以置信,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

難道女方你認為,你和男方結婚了以後,男方家的就全部都是你家的嗎?

很搞笑的啊。


如果女方提出讓男方媽媽給女方弟弟買房,而且男方媽媽只是拒絕,沒有其他作為的劃,我都感覺這個男方媽媽真的很好的。


這種兒媳婦還要的幹嘛,留的有啥用啊。


Aly丶劉先生


哈哈(ಡωಡ)hiahiahia、這個問題提的真搞笑。先說古代把,知道為什麼古代女子出嫁會有大量的陪嫁。原因十分的簡單,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說白了就是父母對遺產的提前分割,給了嫁妝就輪不到分兄弟們的遺產了。再說嫁到男方後,嫁妝屬於誰的問題。這在古代有明確規範,嫁妝屬於出嫁女子所有,男方無權支配包括其丈夫在內。古代如果離婚,嫁妝和女子都是要返回孃家的。如果女子亡故,且有子女其嫁妝會留給子女,沒有子女的女方孃家有權部分索回。

再說下現在,我們國家婚姻法明確婚內共同財產的範圍。女方孃家的財物明顯不屬於這個範圍,人家沒有義務要給男方公婆家使用。其次說下家庭共同財產的支配,也就是你和你老婆的錢。如果女方明確反對,你是沒有權利把家裡的錢給你兄弟買房子的,這跟贍養老人沒有關係。因為你們的共有財產和你兄弟買房沒有邏輯關係,它不以你們的婚姻為前提條件。

如果你一定要以此為要求的話,建議趕緊離婚再找個好騙的老婆和老丈人,前提是女方家裡也是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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