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法治社會不容忍“店大欺客”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法治社会不容忍“店大欺客”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追蹤:監管部門已立案,車主不接受退款。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近日,一段“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的視頻,讓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與奔馳中國陷入輿論漩渦。

此前,西安利之星曾回應稱,已與女車主王女士消除誤解,達成共識。但是,4月12日,王女士在接受陝西當地媒體採訪時,否認與4S店和奔馳官方達成友好協商。

4月13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已派工作小組前往西安展開調查。今天凌晨,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涉事4S店涉嫌質量問題已被立案調查,市場監管部門責成儘快退車退款。

目前,調查結果尚未出來,是否存在女車主所稱的“花60多萬買了一輛奔馳,車還沒開出4S店,發動機就漏油”,涉事4s店“從答應退錢,變成換車,再變成補償,最後竟變成了換髮動機”等情況,還須拭目以待,但從女車主“勉力剋制”哭訴維權的視頻,以及4s店方面“閃爍其詞”的表現看,並不像“刁民”故意訛詐大店的做派,倒讓人咀嚼出了幾許“店大欺客”的味道。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西安利之星號稱西安最大的奔馳4S店,但從開業以來,問題就不斷被曝光,除了汽車質量問題、暴力保養之外,還包括店員捲款逃跑、陌生男子輕易開走百萬奔馳車、因欠款遭堵門等等。

同時,記者通過無訟網上查詢發現,從2015年至2018年,有關“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案例達到17起,其中包括6份判決書,11份裁定書,所涉及的基本都是民事買賣合同糾紛。這些增量信息的曝光,更讓人們對女車主心生同情。

4S店向維權奔馳女車主致歉:退貨是應該的,怪我們速度太慢。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不可否認,在財大氣粗的4s店,以及知名汽車公司面前,消費個體居於弱勢。縱然是手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法規,面對店家的“選擇性”回應,付錢埋單的消費者也很容易“吃虧”。

比如,同樣是發動機出了問題,按照“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處理,“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按照“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善後,就變成了“可以選擇免費更換髮動機”,消費者的損失可想而知。

而在現實中,即便是消費者“佔理”,經歷了與店家的拉鋸式談判,耐心也很容易被消磨殆盡,最後不得不妥協了事。如果消費者忍無可忍,選擇訴諸法庭,面對一個體量更龐大的“對手”,訴訟結果並不容樂觀,如此一來,維權成本也過於高昂。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消費者選擇以“不理性”的方式來維權,也是無奈之舉。

法治的市場經濟,本不應有“店大欺客”的咄咄怪事。仗勢欺人,再大的基業,再響的名頭,消費者也會用腳來投票。在立法、司法、執法上向消費者傾斜,是法治國家的共同選擇,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也並未容忍“店大欺客”擾亂市場秩序、戕害消費者權益。

如果僅僅是未按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就得“責令改正,並依法向社會公佈”;如果經檢測,該車“在銷售前存在質量問題”而店家仍予以出售的,則應“假一賠三”。

退車退款不應到此“劇終”。據悉,事發後,女車主曾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一份正式的書面投訴材料,表達了“調查該車車輛歷史”“金融服務費是否合理”“對汽車行業銷售方面的亂象進行整治”等8項訴求。聯合調查組的立案調查,應就此積極作答,掃除“店大欺客”疑雲,給女車主及站在她身後的眾多消費者一個滿意交代。

□歐陽晨雨(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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