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公安局大洋中心派出所副主任科員麻衛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縉雲縣公安局大洋中心派出所副主任科員麻衛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19年2月,縉雲縣紀委監委對縉雲縣公安局大洋中心派出所副主任科員麻衛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麻衛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身為人民警察,不依法履行職責,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縉雲縣紀委決定給予麻衛華開除黨籍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縉雲縣監委決定將麻衛華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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