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詐騙罪被判12年,在監獄服刑期間得了腦梗,監獄不同意保外就醫,家屬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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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保外是有規定的,不是說你得了腦梗就可讓你保外的。腦梗也分輕重等級的,你的傷殘夠不夠保外條件,你的刑期過沒過三分之一,即便你條件夠了,還的經監獄指定的有傷殘鑑定資格的醫院,有主任醫師以上的診斷簽字,並報經醫院鑑定委員會開會表決才能通過的。這僅僅是醫院,還有監獄,你的經過你所在的監區向監獄呈報你的保外就醫申請,監獄在收到保外就醫申請後,會召開監獄保外就醫審判委員會,成員是各個監區一把手,各科室一把手,舉手表決後,監獄在把你的所有材料報請省監獄管理局審批。能不能通過還在兩可,麻煩的很。我是14年,住了5年,腦出血保外就醫的。當時監獄一共報上四個,就我一個人被批准了!對了,我可一分錢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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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監獄,依法從嚴文明管理,保外就醫控制的非常嚴格。

從保外就醫的辦理條件上,法律規定的比較明確。

辦理保外就醫的條件

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性的。

不準保外就醫的情形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3、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有一個重要問題

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法律規定是“可以”批准保外就醫而不是“應當”保外就醫,也就是說,即使符合條件,監獄也應當綜合考慮該服刑人員的其他情況(例如,有沒有民憤,是否出去後會上訪鬧事等),最後決定是否批准是否保外就醫。就是說,監獄有最後決定權,不符合條件的肯定不批,符合條件的可以批。

辦理保外就醫的程序

辦理保外就醫,必須符合前述4種條件且不具備上述三種情形的,直系親屬同意辦理具保手續的,方可申請辦理保外就醫。

辦理保外就醫,一般是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也有的由監獄通知家屬協助申請),所在分監區所有幹警集體研究通過,經監區長辦公會議審核,監獄職能部門審核,監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評審委員會評審,監獄長辦公會議決定,經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至少兩名副高職稱醫生和業務副院長簽字)鑑定報省監獄管理局審批後方可辦理,在整個過程中,檢察院駐獄監察組是全程進行執法監督的。

就目前的情況,一般是不具備禁止辦理保外就醫的三種情形,經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鑑定病情危重,隨時可能死亡的服刑人員,才有可能辦理保外就醫。

題主的問題,既然監獄不同意辦理保外就醫,說明當事人要麼具有禁止辦理保外就醫的情形(如有民憤,或者有自殘行為),要麼病情尚穩定,達不到隨時可能死亡的條件。因此,建議不必勉強。目前監獄內部醫療生活條件都不錯,一般的疾病都能得到較好的治療。

前幾年,少數監獄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控制的不太嚴格,出現了一些人情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更有甚者,有的服刑人員前邊跑關係,出來以後又製造輿論,舉報監獄徇私枉法。為了杜絕這些問題,現在的保外就醫手續依法從嚴公開透明,應當是依法治監的巨大進步,值得社會各界肯定。

能“走後門”辦理保外就醫不?

有的朋友問,找找關係,花點錢,能不能破例辦?回答是,不可能。現在這種事情標準,流程,條件都是完全公開的,無論是分管幹警,各級領導還是鑑定醫生,不按程序辦,不按條件審核,不盡職盡責把關,流程根本走不下去,並且很快會有人舉報投訴,事情沒辦完,徇私舞弊,受賄,翫忽職守,瀆職失職幾頂帽子就扣上了,輕的撤職開除,重的判刑入獄,誰也不會做這種傻事,所以作為服刑人員親屬也不必在這方面花心思,沒用的。

補充:

監獄不辦理保外就醫,有一個重要原因,很可能詐騙贓款多數揮霍沒有追回,受害者群情激憤,放出來會出事的。


淮北日月升


監獄也會給服刑人員治病的,但裡邊的醫療條件肯定不如外面的好。

如題所述,某人犯了合同詐騙罪,被法院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該犯罪分子在監獄服刑期間患了腦梗,家屬便想給他申請保外就醫,但遭到了監獄方面的拒絕。


嚴格來說,監獄不同意保外就醫也並不違法。因為有關法律規定,當服刑人員身患重病時,監獄方面是可以同意暫予監外執行,而不是應當同意暫予監外執行。也就是說,是否同意讓身患重病的服刑人員保外就醫,決定權在監獄手上,並不是只要申請就一定能獲得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當然,如果服刑人員確實病情嚴重到生活難以自理、甚至於命不久矣時,家屬申請保外就醫是都能獲得批准的。只不過,是否達到了病情危重的程度,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以防有服刑人員裝病或者與XX勾結起來,從而逍遙法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四款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當然,即使不能申請到保外就醫,家屬也無需太擔心。因為監獄自身就開設有醫務室,會對生病的服刑人員免費醫治。當然,監獄裡的醫療條件和醫生水平,肯定是和外邊的相差甚遠的,他們只能保證不會把服刑人員給治死,但不能保證一定能把服刑人員給治好。另外,如果服刑人員病情惡化需要緊急搶救的,監獄會安排人手把他送到最近的醫院治療的。


綜上所述,即使不能申請到保外就醫,也並不意味著服刑人員沒處治病。


冰焰


因合同詐騙罪被判12年,在監獄服刑期間得了腦梗,監獄不同意保外就醫,那家屬應該怎麼辦?簡單點說就是雖然得了腦梗,腦梗也有輕度重度之分,既然監獄不同意家屬保外就醫,那對外自由有他一套說服人的理由。

作為家屬你也不用太著急,雖然你親人身在監獄得了腦梗,但監獄也有專門為犯人治療疾病的醫院,當然也許治療條件沒有外邊那麼先進或者周到,但家屬可以放心的是最基本的腦梗治療,也就是維持還是沒有問題的,也許家屬最擔心的就是希望早點治療,而不是基本的維持。因此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理解歸理解,想因為腦梗就對你家人辦理保外就醫,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既然監獄不同意保外就醫,那作為家屬就需要知道為什麼不讓保外就醫,需要找到監獄相關負責人瞭解具體情況,看保外就醫有沒有希望,如果有希望,就要百分百去努力了,至於如何努力,那就要看你的辦事能力,手段甚至背景等等,不一而足,也不能說的太清楚,就算只能意會不能言傳吧!


當然如果你家屬在監獄確實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比如重度腦梗,癌症晚期等等,那自然不用花一分錢,監獄會主動聯繫家屬,讓你快點過來辦理保外就醫手續,監獄也怕家屬來晚了,要是犯人病死在監獄,那也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這時候被保外就醫的犯人基本上在外邊也活不了幾天,不過能有幾天與親人相聚的自由快樂時光,他也應該知足了。不過也出現過家屬因為親人在監獄患病,生命所剩無幾而拒絕接收的個別案例。

對於那些沒有親人卻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犯人,監獄也會通知當地居委會,聯繫當地醫院,妥善安排保外就醫的犯人能夠得到及時的治療,以便延長其生命週期!


詩詞公寓


說明不夠嚴重,我在裡面的時候,隔壁中隊有個三無犯,送去青春醫院看了一下,花了30多萬,接回來因為家裡沒人,和他們村上聯繫要辦保外,結果村裡不要,後來直接報減刑出獄了(他的分只夠減一年的,結果批一年半)我自己膝蓋疼,天天打報告就只給幾片止疼片


混蛋018


1、保外的條件司法部網站上有公佈,自己去查。

2、網上說什麼交錢啊,找關係啊的。我覺得沒必要去理會,不夠條件的沒人拿自己的工作和你開玩笑,賺那點錢。

3、心態端正,監獄醫院只是給予最基本的醫療保障而已。這年頭似乎進了監獄就進了養老院一樣,多反思反思為什麼進監獄這件事。


陽光灑滿花瓣


我看你還不是要,不要出來了吧?裡面的飯菜,至少不會得高血脂。等於保養身體。


大蔣868


如果說病情確實符合保外就醫,監獄會主動聯繫家屬、協調或派人到當地政府做審前調查,歇力盡快辦理保外就醫的!要是不符合,家屬再鬧都不會來辦的,因為把不符合保外的放出來,經辦人員搞不好就要進去的!


魚樂142096402


詐騙犯不能讓他保釋-死在監獄裡:免得出去害人


王衝明


掛了家屬還有賠償,要他出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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