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橙子哥
你說的是廣州的事吧。肖先生和朋友打5元小麻將,現場共查獲賭資420元,後來被拘留了。新聞早已報道了。已經撤銷行政處罰。雖然廣州沒有明確賭博數額較大的標準,但本人瞭解一般是個人平均賭資在500元以上的才處罰。
對於打5元的小麻將,總賭資不超過500元,合不合法?得看是在什麼地方。具體查詢各地的《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裡面對賭博賭資較大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本人之前蒐集了全國各地賭博數額較大的標準,發現最低的人均賭資100元都會處罰,最高的人均賭資2000元才會受到處罰。以下是各地的處罰標準,超出這個範圍會被處罰。
黑龍江省個人賭資>200元
吉林省人均賭資>500元
遼寧省個人賭資>500元-2000元
上海市個人賭資>100元
江蘇省人均賭資>500元
浙江省個人賭資>200元-500元
安徽省賭資累計數額>500元-1000元
福建省參賭人員賭資累計數額>2000元
江西省個人賭資>200元
山東省個人賭資>200元
北京市個人賭資>300元
天津市人均賭資>500元-1000元
山西省人均賭資>200元
內蒙古單注金額>10元-50元
湖南省單注金額>20元-50元
海南省人均賭資>200元
雲南省人均賭資>200元
寧夏單注金額>10元-50元
釋法說理
事件經過
這天市民肖先生下班後來到工廠附近的一家餐館,當時恰好碰到了幾名朋友,還有前同事,幾人商議,晚上下班也沒事做,不如打個麻將娛樂一下,於是他們便在餐館內開始打麻將。
四人約定以“5元一注”作為麻將的輸贏,每盤最多輸20,按照規則來算的話,一人一盤最多能贏60塊錢。
可是打了一個多小時後,幾名便衣和民警進來了,將幾人控制,帶到派出所去並且以賭博為由,將肖先生幾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
肖先生認為自己與朋友之間打麻將,純屬娛樂並未以營利為目的,不屬於賭博行為。因此肖先生一紙訴狀,將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只有在“賭資較大”時才構成治安違法。很明顯,執法人員以此為依據處罰肖先生。
不過,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關於賭博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筆者認為,《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處罰的標準威稜不可測,造成了很多不確定性,導致了很多的誤罰。因此,鼓勵肖先生的起訴行為,對於不合理的“麻將執法”,應該通過司法審查予以監督、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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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打五元小麻將,不會拘留。麻將是中國古文化遺產。自古以來,中國就有打麻將傳統文化。只要不起出紅線,打五元的,純屬娛樂!各省市制約規定不同,比如,上海不能超過二百,安徽省不能起過五百。武漢市不能超六百。等!切記,超過紅線就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