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紀委通報5起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嚴明紀律,現將岳陽縣近期查處的5起扶貧領域腐敗與作風問題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月田鎮原口前村扶貧第一書記廖滅螺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岳陽縣農業局副主任科員廖滅螺在擔任月田鎮原口前村扶貧第一書記期間,先後5次收受該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周某某經手所送禮金共計7000元(組織審查期間違紀資金已主動退回);2015年至2016年期間,廖滅螺與周某某等人商量後,以虛列工程或虛增工程開支的方式套取資金38.73萬元,用於處理原口前村招待費、差旅費等開支。2018年12月,廖滅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去其筻口鎮大塘村第一書記職務,周某某已另案處理。

二、柏祥鎮桑園村違規擠佔、挪用扶貧資金等問題。2017年下半年,縣扶貧辦向柏祥鎮桑園村下撥扶貧資金30萬元,桑園村違反規定從該筆扶貧資金中擠佔、挪用6.84萬元,用於購買村部辦公用品等村級開支;2018年上半年,桑園村為了做賬方便以及報賬時符合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的要求,村扶貧專幹兼報賬員湯衛平根據該村黨總支部書記楊道四、村主任李大成的要求,虛增道路建設開支17.031萬元,以扶貧開支名義報賬。上述事實該村監委會主任蔣五生、監委會成員湯美寶和馮九林均同意確認。對此,楊道四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李大成、蔣五生、湯衛平、湯美寶、馮九林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12月,楊道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大成、蔣五生、湯衛平、湯美寶、馮九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毛田鎮芭蕉村黨總支部副書記劉雄違規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1月,毛田鎮原黃金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劉雄讓該村會計劉某某從鎮財政所領取該村困難補助款1萬元,用於該村上新組公路維修和其他開支;2015年2月,劉某某經手從鎮民政所領取該村困難救助款6000元,劉雄將此款用於該村其他開支。此外,劉雄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劉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榮家灣鎮嶽武村黨總支部副書記陳志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原鹿角鎮共同村黨支部書記陳志剛(現任榮家灣鎮嶽武村黨總支部副書記),在明知村民湯某某不符合申報危房改造資金條件的情況下,擅自同意湯某某冒用他人戶籍資料申報危改資金,導致湯某某違規獲取危改資金1萬元。2018年12月,陳志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黃沙街鎮和諧村黨總支部書記周新樂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黃沙街鎮和諧村臨時工委會書記、黨總支部書記周新樂,在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未能認真審核申請人的資料,導致不符合申請危房改造資金的該村村民李某某通過審核並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42500元。此外,周新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周新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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