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創!南京出臺高架火炬環境管理辦法 以後火炬不得“常亮”

揚子晚報訊(褚方樵 劉瀏)路過化工廠附近,很多人都能看到高高的管道頂端持續噴出火苗,這種放空燃燒產生什麼氣體,是否存在偷排?“高架火炬”已經有了管理辦法,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南京市高架火炬環境管理辦法》,將與5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同步,對這些石油化工企業的應急排空高架火炬納入監管範圍。昨日,南京生態環保部門專門邀請專家對這部新規進行了解讀。

記者瞭解到,高架火炬就是鋼鐵、石化企業中的鐵塔管道,頂端時長冒出火苗,它是由自控系統、點火系統,鋼結構的一個單純之直立上升管道組成,像是煙道,使得火焰在頂端遠程自動點火燃燒,遠離地面,而不致於傷害到人員和工廠,高空燃燒塔可調整其高度,從最小5M到最高200M。它是石化、天然氣、冶金等行業生產工程中的安全排放設施,目的是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和緊急事故時,能及時安全地將裝置中的可燃氣體進行放空燃燒。但是由於過去缺乏監管,存在一些企業通過火炬系統偷排廢氣的現象。

從今年5月1日起,《南京市高架火炬環境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高架火炬應當用於工藝裝置開停工、火災事故、公用工程事故等應急處置,不得作為日常大氣汙染處理設施。根據規定,南京所有的高架火炬必須在2年內完成整改。金陵石化安全環保總監陸鵬宇介紹說:“過去比較粗放型地排,可能也有一些單位不自覺,把一些不該燒的或者能夠處理回收的廢氣,也放在高架火炬這裡面去排了,既造成資源的浪費,又造成環境的汙染。”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士介紹,全市有梅鋼、南鋼、南化、金陵、揚子、揚巴等大型、特大型鋼鐵、石化企業,尤其是江北新材料產業園內聚集了100餘家化工企業,不少企業建有用於廢氣焚燒處理、應急排空的火炬。揚子、揚巴、藍星安迪蘇、塞拉尼斯等20餘家化工、鋼鐵企業建有近40座火炬,排放烷烴、有機胺、有機醇等數十種有機特徵汙染物。下月起施行的《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規定,石油化工企業應當加強可燃性氣體的回收,火炬燃燒裝置應當用於應急處置,不得作為日常大氣汙染處理設施。制定《辦法》就是對現有的高架火炬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根據《辦法》,高架火炬系統必須滿足更嚴格的要求,如火炬系統應當配套壓縮機、儲氣櫃等可燃性氣體回收裝置,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配套助燃氣系統應當確保火炬氣及時、安全、可靠燃燒,其排放能夠滿足環境管理要求;氮氣等佔比過高的不燃性廢氣不得排入火炬氣系統等。為了保證現有高架火炬符合《條例》規定的大氣汙染防治要求,環境部門要求相關企業在兩年內完成對高架火炬的整改工作。

《辦法》規定,高架火炬2021年5月1日後不得作為大氣汙染日常處理設施。利用高架火炬處理的廢氣,僅限於工藝裝置開停工、火災事故、公用工程事故及其他事故等緊急狀態下,無法進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氣體。“在應急狀態下啟用高架火炬,應當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環境部門人士強調,如未獲得環境部門批准啟用高架火炬,企業將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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