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白鹿鎮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苟吉麗失察被調離紀檢系統

2018年9月,彭州市紀委在對上級交辦的白鹿鎮天台村黨支部書記伍某、村主任陳某等人違紀違法問題開展初核期間,彭州市白鹿鎮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苟吉麗對被調查人員相互串供的行為不制止,放任該村村民干擾組織審查調查,對天台村套取財政資金,村幹部伍某、肖某參與賭博和吸毒等違法問題失察,對天台村腐敗窩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苟吉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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